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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

时间:2013-10-13 12:09:48  来源:  作者:村上春树  
简介:故事讲述在1987年,已经37岁的主角兼叙述者──“渡边彻”,乘飞机到达德国汉堡机场,降落时听到机上播放著背景音乐──由管弦乐器演奏披头四“挪威的森林”,因此回忆起18年前魂归九泉的某位女性。主人公纠缠在情绪不稳定而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故事以木月自杀,渡边带着淡淡的哀愁,与阿绿重新开始而结束。故事中出现了多重三角关系,小说中描写出年轻人在感情之中的挣扎,从中展现出一种迷惘感。小说被设置在1960年代晚期,当时日本各大学罢课频频发生。而《挪威的森林》刻画了当时人...
 “哪里有人不觉得彷徨和受伤?”初美说。“抑或你认为自己从来不彷徨也不受伤?”
 “当然我也彷徨也受伤。不过,这些可藉着训练而减轻。甚至老鼠也是,受过电击就懂得选择受伤机会较少的路来走。”
 “可是,老鼠不会谈恋爱呀。”
 “老鼠不会谈恋爱。”永泽重复一遍,然后看我。“了不起。希望来点配乐,交响乐团还加两部竖琴。”
 “别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现在是吃饭时间。”永泽说。“而且渡边也在。你想认真说话,不如找别的机会再说,比较合乎礼节。”
 “我需要回避一下吗?”我说。
 “请你留在这里,那样比较好。”初美说。
 “难得来了,不如吃点甜品才走。”永泽说。
 “我无所谓。”我说。
 然后我们继续默然进食。我把鲈鱼吃光,初美留下一半。永泽早就把烤鸭吃完,又在喝威士忌了。
 “鲈鱼相当不错。”我说,谁也不答腔。就像把小石子丢进深穴中一样。
 盘子收下了,送上柠檬果子露和意大利咖啡。永泽每样吃一点点,就开始抽烟。初美根本不碰柠檬果子露。我带着惆怅的心情吃完果子露,喝掉咖啡。初美望着自己那双搁在桌面的手。那双手就如她所穿戴的饰物一样,看起来精致而高贵。我想起直子和玲子的事。如今她们在做些什么?也许直子正躺在沙发上看书,玲子正在用吉他弹着“挪威的森林”。我产生强烈的思念,好想回到她们所在的那个小房间。到底我在这里干什么来着?
 “我和渡边相似之处,在于我们未曾想过希望别人了解自己。”永泽说。这是我们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别人都忙着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渡边也不是。因我认为别人不了解我也无所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是这样吗?”初美问我。
 “怎会呢?”我说。“我并不是那么坚强的人。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了解都无所谓。我也有希望互相了解的对象。只是觉得除此以外的人纵使只对我有其程度的了解,那也莫可奈何而已。我放弃了。所以,我并不像永泽所说的那样,不被了解也无所谓。”
 “意思和我所讲的差不多一样嘛。”永泽拿起咖啡匙羹说。“真的是一样的。只有晚吃的早餐说成早吃的午餐之类的不同而已。吃的内容相同,吃的时间也相同,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永泽,你也认为不让我了解也无所谓么?”初美问。
 “看来你还不太了解我的意思。一个人要到适当时期才能了解另一个人,不是那个人去希望对方了解他。”
 “那么,我希望某人好好了解我,难道不对吗?譬如我希望你了解我。”
 “你没有不对。”永泽回答。“正经的人把这个称作恋爱。若是你想了解我的话就是了。不过,我的思想系统和别人迥然不同哦。”
 “你并没有爱上我,是不?”
 “所以我说,你对我的思想……”
 “管它什么思想不思想的!”初美怒喊。我见到她大嚷。就是这绝无仅有的——
 永泽按了一下桌旁的铃。招待员拿着帐单进来“永泽把信用卡交给他。
 “今天的事对不起,渡边。”永泽说。“我要送初美回去,你一个人去快活吧!”
 “我没关系。菜很好。”我说。但谁也不答话。
 招待员拿着信用卡回来,永泽确定款项后,用原子笔签名,然后我们离开。出到店外,永泽出到马路准备截住计程车,初美阻止了。
 “谢谢。不过,今天我已经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所以不必送找。多谢款待。”
 “随便。”永泽说。
 “我要渡边送我。”初美说。
 “随便。”永泽说。“不过,渡边这个人和我差不多哦。虽然他亲切又温柔体贴,但他无法由衷地去爱任何人。他通常都很清醒做人,只是饥渴而已。这点我恨了解。”
 我截住一部计程车,让她先上去,然后告诉永泽,我会送她回去。
 “对不起。”他向我道歉,然而看起来。他的脑中已经在想另外一件事了。
 “到哪儿去?回去惠比寿吗?”我问初美。因它的公寓在惠比寿。初美摇摇头。
 “那么,找个地方喝一杯如何?”
 “嗯。”她点点头。
 “到涩谷。”我对司机说。
 初美盘起胳膊,闭起眼睛靠在座位的角落上。金色小耳环随着车身的摇摆而发出闪光。她那身午夜篮的洋装犹如特别为配合车厢的黑暗而订做似的。她那涂上淡色口红的嘴唇形状美好,就像自言自语似地不时哆嗦着。见到她的风姿时,我觉得我能了解永泽何以邀她作为特殊对象了。比她漂亮的女孩多的是,对于那种女孩,永泽要多少有多少。然而像初美这样的女子,她有某种强烈震撼人心的气质。那并不是她发出强大的力量来摇撼对方。她所发的力量极其微小,却能引起对方的心发生共鸣。在计程车抵达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她,然后不停地想,她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震撼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为了访问某位画家而来到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圣他非市,傍晚时走进附近的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啃烧饼,一边注视着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初美。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憧憬。很久以前,我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憧憬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初美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初美实实在在是一位特殊的女性,应该有人竭尽所能救她一把才是。
 然而,永泽和我都无法挽救她。初美就如我所认识的许多朋友一样,到了人生的某个阶段时,突然想起似地了断自己的生命。她在永泽去了德国两年后。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又在两年后割腕自尽了。
 把她的死通知我的当然是永泽了。他从波昂写信给我。“初美的死,令我觉得有些什么消失了,连我也认为是件痛苦难堪的事。”我把他的信撕碎丢掉,从此不再写信给他。
 我们走进一间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酒。我和初美几乎没有开口说话。我和她就像进入倦怠期的夫妇一样,相对无语地坐着喝酒啃花生。不久店内拥挤起来。我们快定出外散散步。初美说要由她付帐,我说是我邀她来的而掏腰包。
 出到外面时,夜间空气变得寒冷起来。初美披上一件浅灰色的开襟毛衣,继续无言地走在我旁边。我把双手插进裤袋里,漫无目标地陪她在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太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运动衫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回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回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爸爸就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倒到此为止。
 “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好。”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15分钟。公寓虽说不上毫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进门那个房间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桌旁坐下,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的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你怎么无论什么事都做得这么漂亮呢?”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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