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有人不觉得彷徨和受伤?”初美说。“抑或你认为自己从来不彷徨也不受伤?”
“当然我也彷徨也受伤。不过,这些可藉着训练而减轻。甚至老鼠也是,受过电击就懂得选择受伤机会较少的路来走。”
“可是,老鼠不会谈恋爱呀。”
“老鼠不会谈恋爱。”永泽重复一遍,然后看我。“了不起。希望来点配乐,交响乐团还加两部竖琴。”
“别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现在是吃饭时间。”永泽说。“而且渡边也在。你想认真说话,不如找别的机会再说,比较合乎礼节。”
“我需要回避一下吗?”我说。
“请你留在这里,那样比较好。”初美说。
“难得来了,不如吃点甜品才走。”永泽说。
“我无所谓。”我说。
然后我们继续默然进食。我把鲈鱼吃光,初美留下一半。永泽早就把烤鸭吃完,又在喝威士忌了。
“鲈鱼相当不错。”我说,谁也不答腔。就像把小石子丢进深穴中一样。
盘子收下了,送上柠檬果子露和意大利咖啡。永泽每样吃一点点,就开始抽烟。初美根本不碰柠檬果子露。我带着惆怅的心情吃完果子露,喝掉咖啡。初美望着自己那双搁在桌面的手。那双手就如她所穿戴的饰物一样,看起来精致而高贵。我想起直子和玲子的事。如今她们在做些什么?也许直子正躺在沙发上看书,玲子正在用吉他弹着“挪威的森林”。我产生强烈的思念,好想回到她们所在的那个小房间。到底我在这里干什么来着?
“我和渡边相似之处,在于我们未曾想过希望别人了解自己。”永泽说。这是我们和别人不同的地方。别人都忙着让周围的人知道自己,但我不是这样的人,渡边也不是。因我认为别人不了解我也无所谓。我是我,别人是别人。”
“是这样吗?”初美问我。
“怎会呢?”我说。“我并不是那么坚强的人。并不认为不被任何人了解都无所谓。我也有希望互相了解的对象。只是觉得除此以外的人纵使只对我有其程度的了解,那也莫可奈何而已。我放弃了。所以,我并不像永泽所说的那样,不被了解也无所谓。”
“意思和我所讲的差不多一样嘛。”永泽拿起咖啡匙羹说。“真的是一样的。只有晚吃的早餐说成早吃的午餐之类的不同而已。吃的内容相同,吃的时间也相同,只是叫法不同罢了。”
“永泽,你也认为不让我了解也无所谓么?”初美问。
“看来你还不太了解我的意思。一个人要到适当时期才能了解另一个人,不是那个人去希望对方了解他。”
“那么,我希望某人好好了解我,难道不对吗?譬如我希望你了解我。”
“你没有不对。”永泽回答。“正经的人把这个称作恋爱。若是你想了解我的话就是了。不过,我的思想系统和别人迥然不同哦。”
“你并没有爱上我,是不?”
“所以我说,你对我的思想……”
“管它什么思想不思想的!”初美怒喊。我见到她大嚷。就是这绝无仅有的——
永泽按了一下桌旁的铃。招待员拿着帐单进来“永泽把信用卡交给他。
“今天的事对不起,渡边。”永泽说。“我要送初美回去,你一个人去快活吧!”
“我没关系。菜很好。”我说。但谁也不答话。
招待员拿着信用卡回来,永泽确定款项后,用原子笔签名,然后我们离开。出到店外,永泽出到马路准备截住计程车,初美阻止了。
“谢谢。不过,今天我已经不想跟你在一起了,所以不必送找。多谢款待。”
“随便。”永泽说。
“我要渡边送我。”初美说。
“随便。”永泽说。“不过,渡边这个人和我差不多哦。虽然他亲切又温柔体贴,但他无法由衷地去爱任何人。他通常都很清醒做人,只是饥渴而已。这点我恨了解。”
我截住一部计程车,让她先上去,然后告诉永泽,我会送她回去。
“对不起。”他向我道歉,然而看起来。他的脑中已经在想另外一件事了。
“到哪儿去?回去惠比寿吗?”我问初美。因它的公寓在惠比寿。初美摇摇头。
“那么,找个地方喝一杯如何?”
“嗯。”她点点头。
“到涩谷。”我对司机说。
初美盘起胳膊,闭起眼睛靠在座位的角落上。金色小耳环随着车身的摇摆而发出闪光。她那身午夜篮的洋装犹如特别为配合车厢的黑暗而订做似的。她那涂上淡色口红的嘴唇形状美好,就像自言自语似地不时哆嗦着。见到她的风姿时,我觉得我能了解永泽何以邀她作为特殊对象了。比她漂亮的女孩多的是,对于那种女孩,永泽要多少有多少。然而像初美这样的女子,她有某种强烈震撼人心的气质。那并不是她发出强大的力量来摇撼对方。她所发的力量极其微小,却能引起对方的心发生共鸣。在计程车抵达涩谷之前,我一直注视她,然后不停地想,她在我心中引起的感情震撼到底是怎么回事。可是,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
我之所以想起那是什么感情,乃是十二、三年以后的事。当时我为了访问某位画家而来到美国新墨西哥州的圣他非市,傍晚时走进附近的意大利烧饼店,一边喝啤酒啃烧饼,一边注视着美如奇迹的夕阳。整个世界都染红了。从我的手到碟子桌子,触目所见的一切都染红了。就像把一杯特制的果汁从头浇下来一般鲜艳的红。在那样震撼人心的暮色中,我突然想起初美。然后领悟到当时她带给我的震撼到底是什么。那是一种无法满足,而且以后永远不可能满足的少年期的憧憬。很久以前,我把那样纯洁无垢的憧憬撇弃在某个地方,而我甚至想不起它曾经存在我心间。初美所震撼我的,乃是长期沈睡在我体内的“自己的一部分”。当我察觉时,我觉得有一种几乎想放声大哭的悲哀。初美实实在在是一位特殊的女性,应该有人竭尽所能救她一把才是。
然而,永泽和我都无法挽救她。初美就如我所认识的许多朋友一样,到了人生的某个阶段时,突然想起似地了断自己的生命。她在永泽去了德国两年后。嫁给另外一个男人,又在两年后割腕自尽了。
把她的死通知我的当然是永泽了。他从波昂写信给我。“初美的死,令我觉得有些什么消失了,连我也认为是件痛苦难堪的事。”我把他的信撕碎丢掉,从此不再写信给他。
我们走进一间小酒吧,各自喝了几杯酒。我和初美几乎没有开口说话。我和她就像进入倦怠期的夫妇一样,相对无语地坐着喝酒啃花生。不久店内拥挤起来。我们快定出外散散步。初美说要由她付帐,我说是我邀她来的而掏腰包。
出到外面时,夜间空气变得寒冷起来。初美披上一件浅灰色的开襟毛衣,继续无言地走在我旁边。我把双手插进裤袋里,漫无目标地陪她在夜晚的街头缓缓移动脚步。我不由想道:这简直和直子并行时一模一样。
“渡边君,知道这一带可有打桌球的地方?”初美突如其来地说。
“桌球?”我吃了一惊,“你会打桌球?”
“嗯,还相当不错哩。你怎么样?”
“四个球的,打是能打,就是打不太好。”
“那就去吧。”
我们在附近找到一间桌球室,走了进去。这是一家位于胡同尽头的小店。初美一身漂亮的连衣裙,我则是海军蓝运动衫和便式领带--我俩的这副打扮在桌球室里极为显眼,初美却不甚在意,挑了支球杆,握住中间“嚓嚓”触了几下杆头。随即从挎包里取出发卡,别在额旁,以免头发影响击球。
我们玩了两回四个球的。初美果然如同她自己说的,球技相当娴熟。我因为缠着厚厚的绷带,击球总有些不够灵便,结果两回都她赢了。
“打得不错嘛!”我甘拜下风。
“人不可貌相,是吧?”初美一边认真测量球的位置,一边嫣然笑道。
“到底在哪里练出来的?”
“我爷爷从前专门喜欢玩这个,自家就有球台。小时候每次去那里,都和哥哥两人捅来捅去。稍大一些后,爸爸就教正规的击球方法。是个好人呐,又时髦又潇洒,已经死了。他最得意的,就是说自己过去在纽约见过迪亚娜·达宾。”
她接连赢了三回,第四回输了。我好不容易捞回一回,随后便打了几个乖球。
“都怪绷带。”初美安慰道。
“好久没打的关系,两年零五个月没打了。”
“怎么记得那么清楚?”
“一个朋友就是和我打桌球那天夜里死的,所以记得很确切。”
“那以后就不再打了?”
“不,倒也不全是为这个,”我沉吟一下答道,“只是不知为什么,从那以后就失去了打桌球的机会——就这么回事。”
“朋友怎么死的?”
“交通事故。”
她又击了几球。她察看球路时的眼神分外专注,击球时的用力也均匀无误。她把梳理得恰到好处的秀发一转挽到脑后,光亮亮地闪出金耳环,一双船形鞋准确地站定位置,修长的纤纤玉指按住球台毡垫,而后将球一击而出——看到她这副神情举止,令人觉得在这不无脏污之感的桌球室里,惟独她所在的位置俨然成了华贵的社交场所的一角。和她单独在一起还是初次,但对我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可贵的享受。只消和她在一起,我就恍惚觉得自己的人生被拽上了更高一级阶梯。三局结束的时候——当然她是三连胜——我手上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我们倒到此为止。
“原谅我,本不该拉你打什么桌球。”初美十分歉然。
“没关系,不是大不了的伤,再说又开心得好。”
临走时,一位桌球室主人模样的瘦瘦的中年妇女对初美说:“小姐,训练有素啊!”初美妩媚地一笑,道了声“'谢谢”,随即付了账。
“痛?”出门后初美问道。
“不怎么痛的。”我说。
“伤口裂开了吧?”
“不要紧。或许。”
“肯定的。到我那儿去,看看伤口,给你换条绷带。”初美说,“我那里绷带和消毒药都是现成的。不远就是。”
我说不怕,用不着那么担心。但她坚持说一定要看看伤口裂开没有。
“或者说讨厌和我在一起?恨不得马上返回自己宿舍不成?”初美用开玩笑的口吻说道。
“哪里。”
“那就别客气,去一趟就是。走路很快就到。”
从涩谷到惠比寺初美住的公寓,走路花了15分钟。公寓虽说不上毫华,但也相当气派,既有小型楼厅,又有电梯。一进门那个房间有张餐桌,初美叫我在桌旁坐下,去隔壁换衣服。出来时,身穿一件有“普林斯顿大学城”字样的带风帽的上衣和一条棉布裤,金耳环也不见了。不知她从哪里拿出一个急救箱,放在桌上,解开绷带,确认伤口并未裂开后,大致消了消毒,用新绷带重新缠好。这一切做得非常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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