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良知呼声的领会展露出失落到常人中的境况。决心把此在拉回到他最本己的自身能在。在有所领会地向死这种最本己的可能性存在之际,本己的能在就成为本真的和通体透彻的。
在召唤中,良知的呼声跨越过此在的一切“世间的”声誉能力。呼声义无反顾地把此在个别化为其能有罪责,而呼声正是期求此在本真地作为这能有罪责来存在。从本质上个别化为最本己的能在这一过程中不减其锋锐,而这锋锐把向死先行作为向无所旁涉的可能性开展出来。先行着的决心让能有罪责作为最本己的无所旁涉的能在整体地击中良知。
愿有良知意味着准备被召唤到最本己的罪责存在,这一罪责存在在一切实际疚责之前且在消除了它们之后,总已经规定着实际的此在。这种率先的持驻的罪责存在的率先性若要无遮无掩地显现出来,那只有当这一率先性被罗织到对此在来说断然无可逾越的可能性中。如果决心先行着赶上了〔einholen〕死的可能性直至其能在,那么此在的本真存在就不再能被任何东西逾越〔ueberholen〕。
我们曾借决心现象来到生存的源始真理面前。一旦下了决心,此在的当下实际的能在就绽露在此在本身面前,其情形是:此在本身是这一绽露又是被绽露的存在。真理中包含有与其本身相应的持认为真。明确地把展开的事物和揭示的事物占为己有,这就是有所确知地存在。生存的源始真理要求有一种同样源始的确知,亦即要求处在决心所开展的东西中。决心为自己给出当下实际的处境并把自己带入这种处境。处境是无法事先加以计算或像一个等待把握的现成东西那样给定的。只有在一种自由的、事先无所确定但却对可确定性敞开的毅然决然之中,处境才始展开。那么,属于这种决心〔Entschlossenheit〕的确知性意味着什么呢?这种确知性应得处在由决定展开的东西中。但这又等于说:确知性恰不能僵固在处境上,它必须领会到:按照决定所固有的展开意义,决定必须对当下实际的可能性保持其自由与敞开。决定的确知性意味着:为其可能的而且一向实际上必要的回收而保持其自由。决心的这种持以为真〔作为生存的真[Entschluss]理〕却绝不是让我们回落到无决心中去。相反,下决心为回收而持守其自由这样一种持以为真才是专重演其本身的本真决心。而这恰恰在生存上埋葬了失落在无决心之中的状况。决心所包含的持以为真按其意义来说趋向于持驻地保持其自由,亦即为此在的整体能在而保持其自由。决心状态之所以确保这种持驻的确知性,就在于它同能够绝对确知的可能性联系在一起。此在在其死中必定绝对地回收它自己。决心持驻地确知这一点,亦即先行着确知这一点;决心于是而获得其本真的和整体的确知性。
但此在又同样源始地在不真之中。先行的决心同时给予此在对其封闭状态的源始确知。此在先行地下了决心,从而就对持驻的、基于本己存在就可能的失落于常人的无决心状态保持其敞开。无决心状况作为此在的持驻的可能性被万道砂知。决心对其本身是透彻的;决心领会到:能在的不确定性只有在面向当下处境的决定中才能使自己得到规定。决心对自始至终统治着那一生存着的存在者的不确定性有所知。但若这种知要与本真的决心相应,它自身就必须源自一种本真地作出决定的活动。本己能在的不确定性—虽然能在在决定中向来已变成确知的——只有在向死存在中才整体地公开出来。先行活动把此在带到一种可能性面前:这种可能性持驻地是确知的;然而就可能性何时变为不可能而言,这种可能性却时时刻刻保持其为不确定的。这种可能性公开出:这一存在者被抛入了它的“极限处境”的不确定性之中;此在因面对这种“极限处境”下决心而赢得其本真的整体能在。死的不确定性在畏中源始地开展自身。这一源始的畏则又趋进于期求自身下决心。畏把加在此在委弃于其自身这一状况之上的一切遮蔽都加清除。畏是对无的畏,“无”绽露出在此在的根据处规定此在的不之状态,而这根据本身则作为被抛入死的状况而存在。
我们曾表明本真的向死存在是最本己的、无所旁涉的、不可逾越的、确知的,然而又是不确定的可能性。现在我们的分析又依次展露出决心出自自身驱向于这些样式化的环节。而这些环节正是从本真向死存在这一可能性生长出来的。决心只有作为先行的决心才本真地整体地是它所能是的东西。
但反过来说,我们前面又只是通过阐释决心与先行之间的“联系”才始达到对先行本身的充分的生存论领会。不过,至此还只能被视为存在论上的筹划。现在要显示:先行并非发明出来硬加到此在头上的可能性,而是在此在之中得到见证的生存上能在的样式;苟若此在作为下了决心的此在本真地领会自身,它便为自己期求这种样式。先行并非作为某种浮游无据的行为而存在,它必须被理解为决心的本真状态的可能性,这种可能性遮藏在从生存上得以见证的决心之中并由是而一道得以见证。本真地“想到死”便是在生存上达乎透彻的愿有良知。
如果决心作为本真的决心趋向于由先行加以界说的样式而先行造就了此在的本真的整体能在,那么在从生存上得以见证的决心中就有此在的一种本真的整体能在一道得以见证。整体能在的问题是一个实际的生存的问题。此在作为下了决心的此在对这个问题加以回答。此在的整体能在问题在开始时显示出来的性质似乎是:这个问题仅仅是此在分析工作的一个理论和方法问题,源自那为达到整体此在的某种充分的“给予状态”而作的努力。现在,这个问题完全脱除了这种性质。开始只从存在论方法论上讨论此在整体性问题自有其道理,但这只因为这道理的根据是回归到此在的一种存在者层次上的可能性之上的。
我们已表明了先行与决心之间的联系,其意义是二决心是先行的可能的样式化。这样也就从现象上展示出了此在的一种本真的整体能在。如果说我们通过这种现象触及到了此在借以把自己带向自身和带到自己面前的存在方式,那么,无论从存在者层次上还是从存在论上,这种现象对常人日常从知性上对此在的解释来说都必定始终是不可理解的。想把这种生存上的可能性当作“未曾证明的”而推到一边或者要从理论上“加以证明”,这都是误解。不过,这一现象确须防备粗陋的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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