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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

时间:2013-10-16 13:11:59  来源:  作者:贝蒂·史密斯  
简介:《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作家贝蒂·史密斯的力作,它与《安琪拉的灰烬》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她抬头看了看他,似乎要问个问题。但是想了想她又把话吞了。
  “我喝酒,是因为我完蛋了,这个我也知道。我不能和其他男人那样开卡车; 这个身材,也不好去当警察。我必须灌啤酒,想唱歌的时候就唱。我喝酒,是因为我本事太小,担子太重。”他停顿了好一阵,然后低声说:“我过得不开心。我有妻子有孩子,却天生是个懒人。我从来不想有家室。”
  这话又让弗兰西心头作痛了。他不想要她,还是尼雷?
  “我这样的人成家做什么?可是我爱上了凯蒂·罗姆利。对了,这可不是怪你妈。”他匆匆忙忙地说,“要不是她,我也会娶希尔蒂·欧黛儿。要知道,都到现在了,你妈妈还在吃她的醋。我遇到凯蒂的时候,就跟希尔蒂说:‘从此你和我,各走各的吧。’然后我和你妈结婚了,然后我们生了孩子。你妈是个好人,弗兰西,这个你不要忘记。”
  第三章 亲爱的爸爸(3)
  弗兰西知道妈妈是个好人。这个她知道。爸爸也是这么说的。那么为什么她厚此薄彼,与妈妈相比更喜欢爸爸?这是为什么?爸爸一无是处。他自己都这么说的。不过她还是更喜欢爸爸。
  “是的,你妈妈做得很辛苦。我爱我的老婆,我爱我的孩子们。”弗兰西心情又好了起来。“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不该过点好日子吗?或许有一天,工会不但给大家派活干,也让大家休闲娱乐。不过,我这辈子怕是指望不上了。现在,要不拼命干活,要不当个二流子……没别的法子。我死的时候,大家很快会把我忘掉。没有人会说:‘这个人爱自己的家庭,相信工会。’他们只会说:‘太糟了。不过他一无是处,归根结底他只是个酒鬼。’是的,他们会这么说的。”
  屋里安静了下来。约翰尼·诺兰带着愤懑,将抽了一半的雪茄从一扇没有纱窗的窗户扔了出去。他预感自己的人生过早衰败。他看着小女孩低着头,在熨衣板上一声不吭地烫着衣服,那瘦削的脸让他又爱又痛。
  “听着!”他走到她身边,搂住她的肩膀。“要是我今天晚上拿到很多小费,我就去赌一匹星期一参加比赛的马。我会下几块钱,赢个十块钱。然后我再拿着十块钱,去下另外一匹马,赢个一百块。如果我动脑子,而且手气又好,我能挣到五百块。”
  这赢钱的黄粱美梦还没讲完,自己都觉得这是白日做梦。不过他转念又想,要是你说的一切都能变成现实多好!接着他又说了起来。
  “然后你觉得我会怎么做呢,小歌后?”弗兰西开心地笑了,很高兴他用“小歌后”这个绰号。这个绰号是她还是婴儿的时候他给取的。他信誓旦旦地说她哭的时候,音域开阔,音色亮丽,和歌剧女主角无异。
  “不知道,你会干什么呢?”
  “我会带你去玩。就是你和我,小歌后。我们去南方,去棉花盛开的地方。”他对这句话很满意,又重复了一遍。“去那棉花盛开的地方。”这时候他想起这是他会唱的一首歌里面的一句歌词。他把手插到口袋里,吹起口哨,然后像帕特·鲁尼那样,踩起华尔兹的步子,唱了起来:
  ……雪白雪白的田野,
  听那老黑人的歌唱,声音低又柔。
  我想去那边,有人在等待,
  在那棉花盛开的地方……
  弗兰西轻轻亲了一下他的脸。“哦,爸爸。我真爱你。”她低声说。
  他把她紧紧抱着。那心痛的感觉忽又袭来。“啊,天啦!啊,天啦!”他一遍一遍自言自语,那样的痛苦叫他几乎不能承受。“我做的是哪门子父亲啊!”可是当他再次跟她说话的时候,他的语调又平静了。
  “我们这么聊,围裙可没有时间烫了。”
  “全烫好了,爸爸。”她将围裙整整齐齐折成一个方块。
  “家里还有钱没有,宝贝?”
  她看了看架子上的豁口杯子。“有五分钱,还有些分币。”
  “你能不能拿七分钱,去买件假衬衣和一个纸领子?”
  弗兰西去布店,给爸爸买星期六晚上的装束了。假衬衣是用浆过的平纹细布做的衬衣胸口,可以用领扣扣在脖子四周,然后可以用背心将它的位置固定起来。用这假衬衣可以替代衬衣。但是它穿一次就得扔掉。纸领子不是真用纸做的。之所以叫纸领子,是为了区别于赛璐珞领子。赛璐珞领子是穷人穿的,脏了找块破布擦擦便可。纸领子是用亚麻布做的,浆得硬硬的。它也只能用一次。
  弗兰西回来后,爸爸已经刮好胡子,打湿头发,擦好皮鞋,穿上了干净的汗衫。汗衫没有熨,后头还有个洞,不过气味很好,也很干净。他站到椅子上,从碗橱顶层架子上拿出一个小盒子。这里头有凯蒂作为结婚礼物送给他的珍珠装饰纽扣。这些纽扣用掉了她整一个月的工资。约翰尼对这些扣子感到十分自豪。不管家境如何困顿,诺兰家都不会将这些珍珠纽扣典当出去。
  弗兰西帮他把珍珠纽扣扣到假衬衫上。他用一粒金色衣领扣,将硬翻领扣上。这金纽扣是约翰尼和凯蒂订婚之前,希尔蒂·欧黛儿送他的礼物。他也不舍得扔掉。他的领结是丝织黑色领结,打得极其漂亮。别的侍者都打那种现成的松紧带领结。可是约翰尼·诺兰不这么干。别的侍者穿着肮脏的白衬衫,或是干净却烫得很马虎的衬衫和赛璐珞领子。但是约翰尼不这么干。他的穿着无可指摘,哪怕这些都只是临时的。
  他终于穿好衣服了。波浪般的金发闪闪发亮。刚刚刮过洗过之后,他身上的气味清爽好闻。他将外套套上,得意地扣起来。晚礼服的缎子翻领有些破旧,可是这身衣服穿得这么合身,裤缝笔直,翻领上的白璧微瑕,谁会注意呢?弗兰西看着那擦得发亮的黑皮鞋,注意到直筒裤一直拖下来,盖到鞋后跟,盖在脚背上,也极为优雅。哪个爸爸的裤子会穿出这种效果呢?弗兰西对爸爸深感自豪。她将他烫好的围裙小心翼翼地包在一张专用的干净包装纸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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