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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克林有棵树

时间:2013-10-16 13:11:59  来源:  作者:贝蒂·史密斯  
简介:《布鲁克林有棵树》是作家贝蒂·史密斯的力作,它与《安琪拉的灰烬》属于同类小说——是“成长小说”,也可称为“家小说”。它写了弗兰西一家子的故事。一个感人的大故事里镶嵌着无数的小故事,而所有这些故事都围绕着一个词:感动。...
  “她和茜茜去看演出了。”
  “唉呀!”他听起来颇为失望的样子。如果凯蒂不在,他总是很失望。“今天晚上我在克罗姆酒吧,有人在办婚礼派对,很排场呢。”他用外套的袖子掸了掸礼帽,然后将其挂起来。
  “你是去做侍者,还是唱歌?”
  “两个都做。我的侍者围裙干净不干净哪,弗兰西?”
  “干净倒是干净,就是没有烫过。来,我来烫一烫。”
  她把熨衣板架在两把椅子上,然后去加热熨斗。加热时她拿出围裙,在上面洒了点水。那围裙是方型的,粗棉布料子,上面有些发皱,系带是那种宽边布带子。等熨斗热起来的时候,她把咖啡热上,给爸爸倒了一杯。爸爸喝了咖啡,又把他们留的甜面包吃掉。晚上有活做,天气也好,爸爸心情爽朗。
  “遇到这样的日子,就跟白拿礼物一个样。”他说。
  “是啊,爸爸。”
  “热咖啡多好啊!没有发明咖啡之前,人们是怎么过的?”
  “我喜欢闻咖啡的香味。”
  “你从哪里买的这些甜面包?”
  “温克勒的店里。怎么啦?”
  “他们越做越好啦。”
  “那儿还留着些犹太面包,就一片了。”
  “不错!”他将那面包拿起,翻过来,看到底下就有工会的标签。“好面包,都是工会烤房做的。”他将标签撕下来,这时候突然想到了什么。“我围裙上也有工会标签!”
  “就在这里,缝到缝里了。我给烫出来。”
  “标签就如同装饰品,”他解释道,“就像你戴的玫瑰花一样。瞧瞧我这侍者工会的徽章。”那徽章颜色淡淡的,绿白相间,扣在外套翻领上。他用衣袖擦了擦。“我参加工会之前,老板想给我多少就多少。有时候一个子儿也不给。他们说,光是拿小费就够了。有的地方甚至让我倒贴钱上班,说小费多得很,侍者岗位拿来出租都行。后来我参加了工会。这是要交点会费的,可是你妈妈也不要舍不得。我的工作要是工会给找的话,雇主就必须给我付工资,和我小费多少没有关系。所有行业都必须组织工会。”
  “是啊,爸爸。”弗兰西开始烫起衣服来。她很喜欢听爸爸聊天。
  弗兰西想到了工会总部。有一次,她去那里给爸爸送围裙和车票钱,好让他能去上班。她看到他和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他穿着他唯一的正式衣服,那件无尾晚礼服,黑礼帽神气活现地斜扣在头上。弗兰西来的时候,他正在抽雪茄。他看到了弗兰西,赶紧把帽子拿下来,烟扔掉。
  “这是我女儿。”他自豪地说。那些侍者看着瘦瘦的小女孩,穿着破烂的裙子,接着大家互相看了看。他们和约翰尼·诺兰不一样。他们从星期一到星期五有正式的侍应工作,星期六晚上出来不过是想弄点外快。约翰尼没有正当职业,四处打游击。
  第三章 亲爱的爸爸(2)
  “各位伙计,我跟你们讲,”他说,“我家里有两个很不错的小孩,还有个漂亮老婆。各位听着,我这人真不配当爸爸,不配当丈夫。”
  “可别这么想。”一个朋友拍拍他的肩膀。
  弗兰西听到这群侍者圈子外有几个人在议论爸爸。一个小矮子说:
  “你听这伙计是怎么说自己妻儿的。有料啊。这小子很搞笑。工资他拿回家给老婆。小费自己留着买酒喝。他和麦克加里蒂酒吧有个很搞笑的交易。他把所有小费上交。麦克加里蒂给他酒喝。现在他也不知道,是麦克加里蒂欠他的,还是他欠麦克加里蒂的。不过这个办法对他倒适合。他总是醉醺醺的。”这些人随后走了。
  弗兰西心头隐隐作痛。不过,看到爸爸周围站着的那些人都喜欢他,他一说话他们都笑,都在认真听,这伤痛的感觉又缓和了些。她知道大家都喜欢爸爸。
  是的,每个人都喜欢约翰尼·诺兰。他是个情歌歌手,他唱情歌。从古至今,谁不喜欢自己中间的歌手?尤以爱尔兰人为甚。他这些侍者哥们真的喜欢他,他招待的客人喜欢他,老婆孩子也喜欢他。他依旧活泼、年轻、帅气。老婆还没有一腔苦水,对他恶言相向。孩子们也还懵懵懂懂,不知以他为耻。
  弗兰西收回了自己的思绪,不再去想去工会总部的那一天,继续听爸爸聊天。爸爸在回忆。
  “就拿我来说吧。我这人啥也不是。”他平静地点着了一支五分钱的雪茄。“土豆歉收那年,我们家人从爱尔兰跑到这里。开轮船公司的伙计说可以带我父亲去美国,那边有事情等着他。他说船票他先垫上,日后用工资抵。就这样,我父母亲到了这边来。”
  “我父亲就跟我一样,什么事情都做不长。”他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烟。
  弗兰西一声不吭地烫着衣服。她知道他只是在自言自语。他也不指望女儿明白这些。他只是希望有人在倾听。他几乎每个星期六都说同样这些话。一周其他时间他都在喝酒,进出家门,也说不了几句话。今天是星期六,是他说话的时候。
  “我们家的人都不识字。我自己也只上了六年级。老头子一死,我就把学停了。你们这些孩子很幸运。我保证你们会把书念完。”
  “好的,爸爸。”
  “我那时候才十二岁。我去酒吧给醉汉唱歌,他们朝我身上扔分币。然后我就去酒吧、饭店……招待人……”他沉思了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一直想做真正的歌手,打扮得像模像样,正正经经上台演出。不过我文化不高,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成为舞台歌手。做好本职工作吧,你妈说。她还说,你不知道自己有事情做多么幸运。就这样,我进了侍应生兼歌手这一行。这工作不大稳定。我要是当个一般的侍应生还好些。我就是因为这个才喝酒的。”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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