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版!”巴特给路易莎倒上咖啡,“莱斯特会特别骄傲的。 ”
“他会说我不过是个做分内事的记者而已。”
“对,很对,路易莎!”
海滨门再也不是她的独家新闻了。天鹅颈挤满了记者、参议院调查员、联邦调查局特工、县里的警察和好莱坞的编剧。天鹅颈-B被封存;天鹅颈-C被暂停。
路易莎又收到了贾维尔的卡片。上面是从金门大桥下急速升起的三个不明飞行物:
嗨,路易莎,这里还行但是我们住在一个平房里所以我找朋友的时候就不能爬阳台了。保罗(那是狼人的名字,但是妈妈说再也不能那么叫他了,尽管我那样叫的时候他好像还挺喜欢的)明天带我去一个邮票展(注:原文此处小孩有拼写错误(fare应为fair)。),然后我还能给卧室选我喜欢的涂料颜色,而且他做饭比妈妈做得好。昨天晚上电视上又看见你了,还有报纸上。你不要就因为现在出名了(注:原文此处小孩有拼写错误(fameous应为famous)。)就把我忘了,好吗?贾维另外一个邮件是梅根·思科史密斯按照路易莎的请求寄来的航空包裹。里面是罗伯特·弗罗斯特写给他的朋友鲁弗斯·思科史密斯的最后八封信。路易莎用一把塑料刀把包裹撕开。
她打开其中一个泛黄的信封,邮戳上写着 1931年 10月 10日,拿着它放在鼻子上,吸了口气。西德海姆庄园和罗伯特 ·弗罗比舍手上的微粒在这张纸上沉睡了四十四年,现在是不是也盘旋在我的肺里,在我的血液里?
谁又能知道呢?
西德海姆的来信
西德海姆
1931年10月 10日
思科史密斯:
埃尔斯卧床三天了,因为吗啡的作用神志不清,痛苦地大声呼喊着。很让人心神不宁和苦恼。伊戈里特医生提醒我和J.不要误以为埃尔斯重新在音乐中找到了生存之乐就能获得真正的健康,还不让V.A.在病床上工作。伊戈里特医生让我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以前每遇到一个庸医我都将信将疑地觉得他们会费尽心思密谋用大价钱把我干掉。
我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这样说很残酷,但是当亨德里克早饭时来告诉我“今天不行,罗伯特”的时候,我有一种几近解脱的感觉。昨晚一直在创作一曲有气势的大提琴快板,由具有爆发力的三连音符引导。寂静被能折断脖子的捕鼠器的声音打断。记得教堂敲响了凌晨三点的钟声。“我听到了一只猫头鹰,”哈克贝利·费恩说,“在远处,为死者呜呜地哀鸣;还有一只夜鹰和一条狗在为某个将死的人嚎叫。”这句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接下来我才明白,露西尔一大早正在窗户边上晾晒床单。她告诉我莫蒂·东特在楼下,准备好和我去远行。
我以为自己在做梦,但是没有。我的脸一下子僵住了,有一阵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了。我嘟哝着说不想和莫蒂·东特去任何地方,我想睡觉,我还有工作要做。“但是上周您约好今天开车出去的!”露西尔反对说。
我想起来了。我洗过脸,穿上干净衣服,又剃了胡子。让露西尔找男仆为我擦了皮鞋,等等。楼下的早餐室里,平易近人的珠宝商人正在一边抽雪茄一边读《泰晤士报》。因为自己没准时来,我向他道歉,他对我说:“不用着急。 ”“在我们要去的地方,没人会注意到我们是早了还是晚了。”威廉斯夫人给我拿来了奶油鱼蛋饭,J.一阵风似的进来。她没忘记那天是什么日子,送给我一束用一根黑色的丝带绑着的白玫瑰,微笑着,一如以前。
东特开着一辆 1927年产的紫红色皇家 41型布加迪车,一辆真正飞快的家伙,思科史密斯。跑起来风驰电掣,像个魔鬼——在碎石铺成的公路上能开到将近五十迈!——而且还自夸说有一个汽车喇叭,东特动不动就摁。行程很无聊,景色却很好。越靠近前线,乡村自然被破坏得越厉害。出了卢斯拉,地面上留有弹坑的伤痕,战壕纵横交错,遍布着被烧得寸草不生的小块田地。有几处还矗立着为数不多的树,你要是摸摸它们,只是毫无生气的木炭而已。地上的一串绿色不像是自然再生的,更像是大自然的霉病。在马达的隆隆声里,东特大声喊着说农民们因为担心还有没爆炸的炮弹而不敢开垦田地。人们只要路过此地就会想起在这块土地上曾经汇集过多少人。任何时候,都会有冲锋的命令,步兵从土里冒出来,掉落一身被炸成炮灰的尘土。停战日已经过去了十三年,却好像是几个小时之前的事情。佐内贝克是一个在废墟上修了一半的摇摇欲坠的村子,也是第53旅第11埃塞克斯分队的墓地所在地,国殇纪念坟场管理委员会的人告诉我说这块墓地是我哥哥最有可能被掩埋安息的地方。7月31日艾德里安在冲锋的时候死在墨西拿桥上,正是在战事打得最激烈的时候。东特把我放在大门口,并祝我好运。他很圆滑地告诉我他在附近有生意——我们肯定离最近的珠宝商店离这儿有五十英里——让我独自开始自己堂吉诃德式的探险。一个患了肺痨,当过兵的人在不照料他那块可怜的蔬菜地时把守大门。他还兼做坟场管理员——疑似是自己任命的——他冲我晃着以“维护”的名义设的一个捐款箱。我丢了一法郎进去,这个家伙操着还过得去的英文问我是否在找某个具体的人,好像他已经对整个墓地的情况都了然于胸。我写下哥哥的名字,但是高卢人的嘴角耷拉下来,意思是说:“我的问题我负责,你的你负责,这个是你的。”
我总是感觉能发现哪一座无名墓碑是艾德里安的。闪光的碑文、点头的喜鹊,或仅仅靠音乐指引我到正确的地方。当然是十足的蠢蛋想法。数不尽的墓碑,都一样,像在游行一样排着队。周围长满了一束束的荆棘。空气很闷,好像天空把我们都密封起来了。走在一排排墓碑间的过道里,我搜索着 F打头的。海底捞针,但是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陆军部会犯错——如果战争的第一个牺牲品是真相,那么它第二个牺牲品是办事效率。结果,没有任何叫弗罗比舍的人安息在那块佛兰德斯(注:中世纪欧洲的伯爵领地,包括现比利时的东佛兰德省和西佛兰德省以及法国北部部分地区。)的土地上。最接近的上面写着“弗洛姆斯,B.W.,二等兵 2389第 18(东区) ”,于是我把J.的白玫瑰花放在他的墓碑上。谁知道呢?弗洛姆斯在一个疲倦的傍晚可能向艾德里安借过火,或是当弹如雨下时和艾德里安一起蜷缩着,或者分享过鲍威尔牛肉汁。我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傻瓜,我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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