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 作者简介
钱德勒(1888-1959)是美国小说史上最伟大的名字之一。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位以侦探小说步入经典文学殿堂,写入经典文学史册的侦探小说大家。他为T.S.艾略特、村上春树等文学大师所推崇,被西方文坛称为“犯罪小说的桂冠诗人”,他还是电影史上最伟大的编剧之一,他与比利·怀尔德合作的《双重赔偿》被称为黑色电影的教科书。
钱德勒是爱尔兰籍美国人,1888年7月22日出生于芝加哥,因父母离异,大半童年随母亲在伦敦度过。他就读于英国杜威奇学院。曾留学法、德,并曾从军,23岁回到美国加州定居,在一家石油公司任高级职员。1924年36岁的钱德勒与大他18岁的西希结婚,这场婚姻伴随了钱德勒一生,对他的作品也产生了极大影响。
1933年,钱德勒45岁时发表第一篇小说《勒索者不开枪》,刊载于《黑面具》杂志。到1959年去世,他共创作了七部长篇小说和20部左右的短篇。钱德勒被誉为硬汉派侦探小说的灵魂,代表着硬汉派书写哲学的最高水平。他与达谢尔·哈来特一起成功地推翻了英国古典推理对美国侦探小说的统治,开启了美国本土硬汉派私人侦探小说的强悍传统,是为推理史上有名的“美国革命”。
钱德勒成功地塑造了推理小说史上最佳男侦探—菲利普·马洛,他被称为美国的福尔摩斯,与其说马洛是个侦探不如说他是个有着黄金色泽心灵的骑士,他像海明威笔下的硬汉一样在重压下,在穷困潦倒中仍然保持优雅的风度,他外表冷酷无情,玩世不恭但坚定诚实,不会拿一分肮脏的钱,“讲起话来有一点粗野的智慧,有识人的本领,”他有点坏,但正直、高贵、浪漫,他可能会“诱奸一个公爵夫人,但他不会糟蹋一个处女”。他是魅力男人的代表,在四十年代好莱坞男演员以能扮演菲利普·马洛为荣,其中以亨弗莱·鲍嘉扮演的马洛最为成功。
钱德勒是个伟大的编剧,他为好莱坞缔造了激动人心的“黑色电影”。自1942年到1947年,他的4部小说6次被搬上银幕,连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威廉·福克纳都参与他作品的编剧,与他合作过的大牌导演有希区柯克、比利·怀尔德、罗伯特·艾特曼等似乎至今没有一个作家享有好莱坞如此的厚爱。
1955年,钱德勒的小说被收入极具权威性和影响力的“美国文库”中。
《再见,吾爱》 第一部分 《再见,吾爱》 第1节
事情发生在中央大道一个鱼龙混杂的街区,那时黑人还没有完全占据那几个街区。那天我刚从一家只有三张椅子的理发店走出来,我的客户说我要找的理发匠迪米特里奥斯·阿莱迪斯可能在那家店工作。我找他不是因为什么了不起的事情,只不过他老婆愿意付点钱找他回家。
我后来一直没找到他,而阿莱迪斯太太也一毛钱都没付给我。
那天天气很热,快三月底了。我站在那家理发店外面,抬头看着二楼一家叫弗洛里安的餐饮娱乐中心伸出来的霓虹灯招牌。旁边有一个男人也和我一样抬头看着,他乐滋滋地紧盯着上面那些灰扑扑的窗户,那模样就像从东欧来的移民初次见到自由女神像一般。他是个十足的大块头,不过六英尺五英寸高,比装啤酒的卡车也宽不了多少。他离我约十英尺远,手臂垂在两旁,巨大的手指夹着被遗忘的雪茄,从指缝间冒出烟雾来。
一些瘦巴巴的黑人在那条街上走来走去,每个人经过他的身边时都不禁投给他好奇的一瞥。说实在的,他的那身打扮太引人注目了。他头上戴着一顶粗毛博尔萨利诺帽;身上罩着一件做工粗糙的灰白色运动服,上面的白色纽扣颗颗大得有如高尔夫球;里面穿着一件褐色衬衫,系着一条黄色领带;下面是一条打褶的灰色绒裤;脚上穿着一双鳄鱼皮鞋,鞋头开裂了。他胸前的口袋外垂下一方手帕,颜色和领带一般鲜黄。那顶帽子的帽檐上还插着两根彩色羽毛,其实他根本用不着这些修饰。即使是在人们的穿着打扮在世界上算不上最保守的中央大道上,他的那副样子,仍使得他看上去就像趴在一块白色蛋糕上的一只大蜘蛛。
他的肤色有些苍白,胡子该刮了,他是那种常常需要刮胡子的人。他长着一头黑色卷发,两道浓眉纠结在大鼻子上面。他的两只耳朵对于他那种身材来说还算小,眼睛有一层灰眼珠特有的雾光。他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活像一尊雕像,好大一会儿才微笑起来。
他慢吞吞地走过人行道,站在通向二楼的对开弹簧门前。他把门推开,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街上一眼就进去了。老实说,如果他的块头不是那么大,穿着不是那么招摇的话,我会猜他是去抢劫的。不过瞧瞧他的那身衣服、那顶帽子,还有那个身架骨,不大可能是这样。
门扇咚地弹向街外,又弹回原状,就在它慢慢静止不动时,轰地又被撞开,有个什么东西啪地掠过人行道,摔在路旁停着的两辆车子中间。他落地的时候手脚先着地,发出尖叫声,像一只被困在墙角的老鼠。他慢慢地爬起来,捡回一顶帽子,然后爬回人行道。这是一个瘦弱窄肩的棕色皮肤的年轻人,穿着淡紫色的西装,衣服上还插着一朵康乃馨,有一头梳得油光滑亮的黑发。他张着嘴巴呻吟了一会儿,路人觉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他又整了整帽子,侧着身子蹭到墙边,然后撇着八字脚静悄悄地离去了。
街上一片沉寂,然后车声又起。我晃晃悠悠踱向那扇门,它现在一动也不动了。这可不关我的事,所以我推开门朝里面望去。
黑暗中,忽然有一只大如椅子的手伸出来,像抓一团泥巴一般抓住我的肩膀。那只大手把我抓进门里,将我拎上一级台阶。我的面前出现了一张大脸,接着一个深沉而柔和的声音轻轻对我说:“这儿发生谋杀案了,是吗?帮我把那小子捆起来,伙计。”
里面黑得很也静得很,从上面依稀传来人声,但楼梯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大个儿严肃地看着我,那只大手仍钳捏着我的肩膀。
“一个黑人,”他说,“我刚才把他摔出去了,看到了吧?”
他终于松开了我的肩膀,我的骨头倒没碎,可是手臂麻软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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