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本真生存着的自己的自一性〔Selbigkeit〕,从存在论上看来,却与在形形色色的体验中始终保持着自身的那个我的同一性〔 Identitaet〕鸿沟相隔,完全不是一回事。
第五章 “在之中”之为“在之中”
第二十八节 专题分析“在之中”的任务
存在论的此在分析工作在其准备阶段中以这一存在者的基本建构即在世为主题。这一工作的切近目标是从现象上端出此在存在的源始统一结构;此在“去在”的方式及其可能性由此而从存在论上得到的规定。对“在世界之中”的现象描述至此是依循着世界这一结构环节以及在世的存在者在其日常生活中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来进行的。但我们在一开始提示出对此在进行准备性的基础分析这一任务之时就已经预先就在之中本身作过说明,并且以对世界的认识这一具体样式为例加以阐发。
我们当时之所以先行提出这一重要的结构环节,其目的是:要在一开始分析个别环节的时候就先以一种贯彻始终的眼光来包罗结构整体,防止统一的现象分崩离析。现在我们该把阐释工作引回到“在之中”现象上来,同时保存着我们在具体分析世界及“谁”的时候所获得的东西。我们将更深入地考察这一现象,这不仅会使现象学的眼光以焕然一新和更加牢靠的方式来逼视在世界之中存在的结构整体,而且也会开辟出一条道路,可藉以把握此在本身的源始存在—操心。
除了“寓世”〔操劳〕、共在〔操持〕、自己存在〔谁〕之间的本质关联外,“在世”还有什么东西可以进一步加以展示呢?我们至少还可以比较和描述操劳及其寻视的种种衍化与操持及其顾视的种种衍化,从而扩建我们的分析工作;我们还可以透彻解说一切可能的世内存在者的存在,从而把此在从非此在式的存在者那里崭露出来。在这一方向上无疑还有未完成的任务。若着眼于在哲学人类学把生存论的先天的东西都整理出来,则前此提出来的东西还需多方面的补充。但这却不是这部探索的目标所在。这部探索的目的是基础存在论上的。所以当我们专题追问“在之中”的时候,我们不可能想要通过从其它现象派生出这一现象的方法,亦即通过某种分解意义上的不适当的分析方法来毁掉这一现象的源始性。但源始东西的非派生性并不排除对源始东西具有起组建作用的存在性质的多样性。如果这些性质是显现出来的,它们在生存论上就是同等源始的。组建环节的同等源始性现象在存在论上常遭忽视;这是因为人们在方法上未经管束,事无巨细,总倾向于用一个简单的“元根据”来指明其渊源。
要从现象上描述“在之中”本身,应向哪个方向着眼呢?我们在提示这种现象的时候,曾向持现象学态度的眼光透露:“在之中”有别于一现成东西在另一现成东西“之中”的那种现成的“之内”;“在之中”不是现成主体的一种性质,仿佛这种性质可以通过“世界”的现成存在受到影响或哪怕只是开动起来,引发出来;“在之中”毋宁是这种存在者本身的本质性的存在方式。只要记起这些,我们就得到了上述问题的答案。那么,除了一个现成主体与一个现成客体冬回的现成。 ommercium〔交往〕,这种现象还提供了什么别的东西呢?这种解释如果是说:此在就是这一“之间”的存在,那它倒还会离现象实情近些。虽然如此,依循这个“之间”走下去还是会误入歧途。这种作法不假思索就一道设定了这个“之间”本身“在”其间的存在者,而这种存在者在存在论上并未加以规定。这个“之间”已经被理解为两个现成东西的convenientia〔契合〕的结果。然而先行设定这些东西总已碎裂了这种现象,而要用那些碎片重新合成这一现象却无可指望。不仅没有“泥灰”,而且可藉以进行拼合工作的“图纸”也碎裂了,或者先就未被发现。存在论上的关键就在于先行防止这种现象的碎裂,也就是说,保证正面的现象实情。我们若还要就此细谈,也无非是表达出:有些东西在存在者层次上本来是不言而喻的,但“认识问题”的流传下来的处理方式,往往把它们在存在论上加以种种伪装,乃至使它们全然不可视见。
本质上由在世组建起来的那个存在者其本身向来就是它的“此”。按照熟知的词义,“此”可以解作“这里”与“那里”。一个“我这里”的“这里”总是从一个上到手头的“那里”来领会自身的;这个“那里”的意义则是有所去远、有所定向、有所操劳地向这个“那里”存在。此在的生存论空间性以这种方式规定着此在的“处所”;而这种空间性本身则基于在世。“那里”是世界之内来照面的东西的规定性。只有在“此”之中,也就是说,唯当作为“此”之在而展开了空间性的存在者存在,“这里”和“那里”才是可能的。这个存在者在它最本己的存在中秉有解除封闭状态的性质。“此”这个词意指着这种本质性的展开状态。通过这一展开状态,这种存在者〔此在〕就会同世界的在此一道,为它自己而在“此”。
在存在者层次上用形象的语言说到在人之中的lumen naturale〔人性之光〕,指的无非是这种存在者的生存论存在论结构:它以是它的此的方式夺在。它是“已经澄明的”,这等于说:它作汐在世的存在就其本身而言就是敞亮的—不是由其它存在者来照亮,而是:它本身就是明敞〔Lichtung〕 〕。唯对于从生存论上如此这般已经敞亮的存在者,现成的东西才可能在光明中得以通达,在晦暗中有所掩蔽。此在从来就携带着它的此。不仅实际上此在并不缺乏它的此;而且,此在若缺乏这个此就不成其为具有这种本质的存在者。此在就是它的展开状态。
我们应当把这种存在建构整理出来。但只要这一存在者的本质就是生存,那么,“此在就是它的展开状态”这一生存论命题也就等于说:这一存在者为之存在的那个存在即是:去是它的“此”。按照分析的进程,除了描述展开状态的首要存在建构而外,还须阐释这一存在者日常藉以是它的此的存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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