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人到处都在场,但却是这样:凡是此在挺身出来决断之处,常人却也总已经溜走了。然而因为常人预定了一切判断与决定,他就从每一个此在身上把责任拿走了。常人仿佛能够成功地使得“人们”不断地求援于它。常人能够最容易地负一切责任,因为他绝不是需要对事情担保的人。常人一直“曾是”担保的人,但又可以说“从无其人”。在此在的日常生活中,大多数事情都是由我们不能不说是“不曾有其人”者造成的。
常人就这样卸除每一此在在其日常生活中的责任。不仅此也,只要在此在中有轻取与轻举的倾向,常人就用这种卸除存在之责的办法去迎合此在。又因为常人经常用卸除存在之责的办法迎合每一此在,这样就保持并巩固了他的顽强统治。
每人都是他人,而没有一个人是他人本身。这个常人,就是日常此在是谁这一问题的答案。这个常人却是无此人,而一切此在在共处中又总已经听任这个无此人摆布了。
我们已经清理出日常的共处同在、庸庸碌碌、平均状态、平整作用、公众意见、卸除存在之责与迎合等等,在这些存在性质中,就有着此在的最切近的“常驻状态”。这种常驻状态不是指某种东西的持续不断的现成存在,而是指此在作为共在的存在方式。在上述这些方式中作为存在者存在的时候,本己此在的自我以及他人的自我都还没有发现自身或者是已经失去了自身。常人以非自立状态与非本真状态的方式而存在。以这种方式去存在并不意味着此在的实际性有所减少,正如常人作为无此人并不等于无一样。刚刚相反,苟若“实在”被领会为此在式的存在,此在恰就以上述存在方式而是ens
realissimum〔实在之物〕。
当然,常人也和一般的此在一样不是现成的。常人越是不可捉摸与躲躲闪闪,他也越不是无。在没有先入之见的存在者层次上及存在论上的“看”面前,常人把自己暴露为日常生活中“最实在的主体”。如果说常人不像一块现成的石头那样触之凿凿的话,这对他的存在方式却丝毫不起决定作用。我们既不急于断言这个常人“本”无,也不可倾向于这样的意见:如果我们把这个现象“阐释”为事后把许多主体的共同现成存在加以总结而得出来的结果,那么这个现象就在存在论上得到说明了。与此相反,若要把存在概念探讨清楚,倒不得不按照这些推也推不掉的现象来制订方向。
常人也不是像飘浮在许多主体上面的“一般主体”这样的东西。只有把这些“主体”的存在领会为非此在式的,又把这些主体本身假设为一个现成族类的事实上的诸现成事例,才会得出那种看法。按照这种假设,存在论上就只有一种可能性:凡不是个别事例的东西,就都只能从种和类的意义去领会。常人不是个别的此在的类,也不是可以在这个存在者身上找到的一种常驻的现成性质。传统逻辑面对这些现象也无能为力。但若仔细想一想,传统逻辑本身的基础就在一种关于现成事物的存在论中,何况这样一种存在论也还很粗糙,这样也就殊不足奇了。因此传统逻辑即使再经多少改善与扩充,原则上还是费力不讨好。这些依循“人文科学”为方向的逻辑改良徒然增加着存在论的迷乱。
常人是一种生存论环节并作为源始现象而属于此在之积极状态。常人本身又有不同的可能性以此在的方式进行具体化。在历史上,常人统治的紧迫和突出的程度可以是变居不定的。
日常生活中的此在自己就是常人自己,我们把这个常人自己和本真的亦即本己掌握的自己加以区别。一作为常人自己,任何此在就涣散在常人中了,就还得发现自身。我们知道此在操劳消散在最切近地来照面的世界中,而这里所说的涣散就标志着以这种方式存在的“主体”的特点。如果说此在所熟悉的他自己就是这个常人,那么这同时就等于说,这个常人把世界以及在世的最切近的解释描绘出来了。此在在日常生活中是为常人自己之故而存在,就是这个常人自己把意蕴的指引联络勾连起来的。此在的世界向着常人所熟悉的某种因缘整体把照面的存在者开放出来,而其限度是由常人的平均状态来确定的。实际的此在首先存在在平均地得到揭示的共同世界中。如果“我”的意义是本己的自己,那么“我”并不首先存在,首先存在的是以常人方式出现的他人。我首先是从常人方面而且是作为这个常人而“被给与”我“自己”的。此在首先是常人而且通常一直是常人。如果说此在本己地揭示世界并使世界靠近自身,如果说此在对其自身开展出它的本真的存在来,那么这种揭示“世界”与开展此在的活动总也就是把一切掩盖与蒙蔽拆除,总也就是把此在用以把自身对自己本身阻塞起来的那些伪装拆穿。
既经阐释了在常人中的共同存在与自己存在,共处同在的日常生活中的谁的问题就得到解答了。这些考察同时提供了对此在的基本建构的具体领会。在世已经在其日常状态与平均状态中映入眼帘了。
日常此在从常人的最切近的存在方式中汲取对它的存在的先于存在论的解释。存在论阐释首先追随这种先于存在论的解释的倾向,因而它从世界方面来领会此在并把此在作为摆在世界之内的存在者来发现。不仅此也,这些作为存在者的“主体”原是靠存在的意义领会的,而此在的“最近的”存在论连这种存在意义也硬从“世界”来解说。但是因为在这样消散于世之际连世界现象本身也被跳过去了,世内现成的东西即诸物件,就取而代之。若共同此在的存在者的存在被理解为现成状态了。所以,展示出最切近的日常在世的积极现象,就可能明察对这种存在建构的存在论解释之所以错失的根源了。这种在其日常存在方式中的存在建构其本身就是那个在最初错失自身和遮蔽自身的东西。
日常共处在存在论上好像近乎纯粹的现成状态而实不然;如果说共处这种存在已与纯粹的现成状态有原则区别的话,那么本真的自己的存在就更不能被理解为现成状态了。本真的自己存在并不依栖于主体从常人那里解脱出来的那样一种例外情况;常人在本质上是一种生存论上的东西,木真的自己存在是常人的一种生存变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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