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古巴抨击指挥官玩忽职守、经验不足
相较于其他所有针对阿布格莱布虐囚事件的调查报告,塔古巴报告的另一项特色是他在报告中明白点出指挥官无能行使其指挥职权,以及哪些人应当受 到某些形式的军事惩处。塔古巴将军明确指出,许多军方领导者的指挥风格根本是个笑柄,称不上什么典范,我们在此将花一些篇幅呈现他这么做的理由。 这些领导者原本应该要为无助的宪兵们提供一套可以遵循的规矩和尺度,因此塔古巴这么说:
关于第800宪兵旅人员在阿布格莱布监狱所从事的任务,我发现,负责在2003年11月后接管阿布格莱布前哨作战基地的第205宪兵旅,以及负责管理该基 地内部之被拘留者的第800宪兵旅,这两个单位的指挥官之间明显缺乏有效沟通联系并且互有争执不和。两个指挥部之间既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缺乏指挥 层级上的互动协调,在运作方面也未能整合。而最低阶人员之间的串联行动也鲜少受到指挥官的监督。
我阅读塔古巴分析报告所得到的心得是,阿布格莱布不仅是上级军官们货真价实的“动物屋”,也包括1A院区的陆军后备役宪兵夜班人员。这里一共有 十二名军官和士官曾受到申斥或惩戒,涉及的不当行为包括行为不端、玩忽职守、未行使领导职责和酒精滥用。其中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例子来自利奥·默 克(Leo Merck)上尉、第870宪兵连的指挥官,他被指控偷拍自己手下女兵的裸照。第二个例子则是一群玩忽职守的士官,他们不但和下级士兵称兄道弟打 成一片,更离谱的是在下车时无端击发M-16步枪,结果造成燃油箱不慎炸毁的意外!
塔古巴建议应解除这十二名军人的指挥职或甚至解职,并在将官人员申诫备忘录上留下记录,他们原本应当是属下一般兵和后备役军人的行为表率,表 现却是荒腔走板。
不只军方人员难辞其咎,塔古巴的调查结果也显示几位民间讯问人员和通译员曾个别涉人虐囚行为,并且不恰当地要求宪兵们参与他们对lA院区被拘留 者的讯问工作。在这些人当中,塔古巴报告点名了以下几名涉案罪嫌:史蒂文·斯泰法诺维兹(Steven Stephanowicz)——美国国防部约聘民间讯问人员 、加州分析中心雇员,隶属第205军事情报旅,以及约翰·伊斯雷尔(John lsrael)——美国国防部约聘民间通译、CACI雇员,也隶属于第205军事情报旅 。
斯泰法诺维兹被控“许可或同时指使从未受过讯问技巧训练的宪兵们为讯问过程‘创造有利条件’,这是未曾经过授权并且符合(原文照引,应做不符 合)行为守则/落实政策。他清楚知道自己所下的指令就是身体虐待。”(强调部分由我加上)这正是弗雷德里克和葛雷那提到过的,一些似乎负责1A院区 主要事务的民间人士怂恿他们去做的事,也就是指使他们采取各种必要手段,以便在讯问过程中取得可采取行动的情报。
从塔古巴对史尼德中士告诫中,我们也可见到“不为之恶”的负面示范;塔古巴指出史尼德看见“一位直属其管辖的士兵在他面前用力践踏一名被拘留 者光秃秃的手脚,但他没有举发他”。
在我们结束塔古巴报告以便继续探讨其他独立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之前,我必须特别提到这个强而有力的结论;一些军官及民间工作人员从不曾因为阿 布格莱布虐囚事件而受审,甚至没被起诉,然而在这个结论中却清楚指出他们有罪:
在位于伊拉克的阿布格莱布/BCCF以及布卡营,有几位美国陆军军人犯下令人震惊的罪行,他们的作为严重违反了国际公约。
除此之外,在第800宪兵旅和第205军情旅中扮演关键角色的上级领导者也未能遵守既有规则、政策及指挥令的要求,尽力避免从2003年8月至次年2月发 生在阿布格莱布及布卡营的虐囚事件……
必须特别提到的是,我怀疑陆军上校托马斯·M. 帕帕斯、陆军中校史蒂文·L乔丹(Steven L. Jordan)以及两位民间人士史蒂文·斯泰法诺维兹和约 翰·伊斯雷尔必须为阿布格莱布虐囚案负起直接或间接责任,我也强烈建议根据前几段中所做说明立即惩处,并启动第十五号调查程序(Procedure 15 Inquiry)以判定他们的完整过失范围。(强调部分由我加上)
而我必须追加一个信息,没有任何军官因串谋虐囚而被判定有罪。只有卡尔平斯基准将受到申斥并降阶上校——她随后就请辞了。史蒂文·乔丹中校是 唯一因此受审的军官,但他在虐囚案中的角色只让他受到了申斥处分。然而关于军方及政府司法不公的例子,最令人难以置信的还是塔古巴少将受到的待遇 。由于他的报告详尽周延地搜集记录了关于军官、军方以及民间讯问者的串谋证据,他被告知将永远无法获得升迁。作为一名菲律宾裔的最高阶军事将领, 他的廉政品格使他完成一份诚实的报告,而不是按照军方长官的期望去做,这项对他品格的羞辱也迫使他提前自卓越的军旅生涯中退休。
“费伊·琼斯报告”:向上及向外追溯责任
这是由安东尼·琼斯中将协助乔治·费伊少将完成的报告,调查的是第205军事情报旅涉及阿布格莱布虐囚事件的真相。他们同时也调查是否有任何位 阶高于该旅指挥官之组织或人员以任何方式涉人虐囚案中。尽管他们的报告仍然将责任归咎个人加害者的标准天性式归因模式——再次以“少数道德堕落的 军民”当箭靶,但这份报告的确以具有启发性的方式将因果关系扩展至情境及系统性因素。
“阿布格莱布事件不是在真空中发生。”费伊/琼斯报告以这句话为开场白,概述“操作性情境”(operadonal situation)如何促使虐囚事件发生。 和我提到过的社会心理学分析相符的是,这份报告仔细分析了在行为发生的环境及周边,强而有力的情境和系统性力量的运作情形。请思考一下我从结案报 告中摘录的以下三段文字意涵:
陆军中将琼斯发现,尽管上级长官并未犯下虐行,但他们的确必须为以下事情负起责任,他们对监狱疏于监督;未能即时回应国际红十字委员会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the Red Cross)的报道,以及他们签署了政策备忘录,却未能在战略层次针对执行面提出清楚、一致的指引。
陆军少将费伊发现,在2003年7月25日至2004年2月6日期间,有二十七名第205军情旅人员据称曾要求、鼓舞、赦免或诱使阿布格莱布监狱之宪兵人员虐 待被拘留者或/同时参与虐囚,或同时违反讯问程序、实施政策及讯问工作之规则。(强调部分由我加上)
驻阿布格莱布监狱的军事单位领导人或是对于军人及阿布格莱布军事单位具有监督责任的人,他们并未尽责管理属下或未能直接督导这项重要任务。这 些领导人没有适当惩戒他们的军人,没有从错误中学习,也没有提供持续的任务特训……如果是在遵行军事信条。任务训练持续执行的情况下,虐待行为不 会发生。(强调部分由我加上)
这两位将领的联合报告总结出多项阿布格莱布虐囚案的促成因素。他们总共指出了七项因素,除了一项可归为天性式范畴外,其他均属情境或系统性因 素:
(1)个人犯罪特质(后备役宪兵的天性因素);
(2)领导不力(系统性因素);
(3)该旅与上层梯队间的非正常性指挥关系(系统性因素);
(4)多个机构、组织参与阿布格莱布监狱的讯问工作(系统性因素);
(5)未能有效监督、认证及整合约聘讯问者、分析员及通译(系统性因素);
(6)对宪兵和军情人员于讯问过程中应扮演的角色及责任缺乏清楚了解(情境和系统性因素);
(7)阿布格莱布监狱中缺乏安全及防御设施(情境及系统性因素)。
费伊、琼斯报告接着明确指出,在这七个虐囚事件的促成因素中,有六个可归囚于系统或情境性因素,只有—个属于天性因素。这份报告将这概观进一 步延伸,凸显出在促进虐行发生时扮演关键角色的几个系统性失误:
跳出个人责任,领导者责任以及指挥部责任将视野向后延伸,我们将发现系统性的问题和争议也促成这虐行一触即发的环境。报告中列举了数十项特定 系统失误,从政策面向到领导、指挥及控制议题,乃至资源和训练议题均入列。
团队合作:配合中情局非法调查
我十分惊讶地发现,这份报告也对中情局在刑求讯问活动中扮演的角色公开提出质疑,而这些原本应该是秘密进行的活动:
对讯问者和被拘留者的行为管理方面存在着系统性的无人当责情况,这对阿布格莱布监狱的拘留业务造成相当大的困扰。我们不清楚中情局如何以及通 过何种授权方式,可以将像二十八号被拘留者这样的人安置在阿布格莱布,因为中情局和盟军驻伊拉克联合军事司令部(CJTF—7)之间并未对这项主题签 署任何的协议备忘录。当地的中情局高级职员让陆军上校帕帕斯和陆军中校乔丹相信,他们被允许可以不依照该监狱既有规则和程序做事。(强调部分由我 加上)【我们将在稍后篇章中谈到关于这位被拘留者的串,他的名字是曼那多·贾马地(Manadel al—Jamadi)】
制造病态的工作环境
中情局间谍在这类“高于法律且不受法律约束”的秘密情报工作中采取的做法,造成的负面效果如癌细胞般在环境中迅速扩散,在费伊/琼斯报告中曾 以心理分析手法针对此详尽描绘:
二十八号被拘留者之死以及讯问室中发生的各种插曲,在阿布格莱布监狱中的美军社群中都广为人知。由于没有人为此负起责任,而且似乎有些人能不 受法律和规则约束,于是各种猜测和不满逐渐传出。这股愤怒促使阿布格莱布监狱形成一个病态环境,但二十八号被拘留者的死亡事件还是没有解决。
报告中也简短提到了匿名性的运用形成一个保护壳,使某些人得以逃脱谋杀罪名,“中情局官员在阿布格莱布监狱工作时均使用化名(原文照引),而 且从未透露真实姓名。”
当自我辩护的借口成真
费伊/琼斯报告支持了奇普·弗雷德里克及其他夜班宪兵的主张,他们声称所做的许多虐囚行为都受到在该单位从事情报搜集工作的各类人士鼓舞与支 持:
“被告宪兵们声称他们的行为是在军情人员授意下进行。尽管这是有利自己的辩护,但这些主张的确有一些事实基础。事实是,在阿布格莱布创造出的 环境促成这类虐行发生,事实是,这情形维持一段长时间却未被更高权力阶层发现。这一小群道德堕落、无人监督的士兵和平民一开始只是强迫被拘留者裸 体、羞辱他们,施压力、给他们体力训练(运动),最后才变成性侵害和身体伤害。”(强调部分由我加上)
这两位进行调查的将领重复指明系统和情境性因素在虐行中扮演的主要角色。然而他们无法放弃天性式的归因方式,而将加害者视为“败德”者,认为 他们是所谓锅里的老鼠屎,而在那口锅于里的其他人全都有着“绝大多数军人的高尚表现”。
奸狗做坏事
费伊/琼斯报告详尽说明了某些用来促进讯问效率的“可接受”策略,并揪出其中错误,这是第一个这么做的调查报告之一。例如它指出狗被运用在讯 问中,而这些狗是由杰弗里·米勒少将从古巴关塔那摩监狱送来的,不过报告上加上一句,“狗在讯问过程中被用来对被拘留者产生‘威吓’作用,但这项 策略使用并未受到适当授权。”
一旦官方允许用戴上嘴套的狗来恐吓囚犯,这些狗私下被拿下嘴套以加深恐吓威力的日子也不会远了。费伊/琼斯报告中确认有一位民间讯问者(21号 ,私立加州分析中心雇员)在讯问过程中使用未戴嘴套的狗,他还向宪兵们大吼要他们用狗对付一位被拘留者,“让他回老家”。为了让囚犯们知道这些狗 可以咬死人,那只狗才刚把那名被拘留者的床垫咬烂。另一位讯问者(17号,第2军情营)则被控对狗的不当运用情形知情不报,他目睹一名军犬巡逻员让 一只没戴嘴套、情绪激昂的狗进入两个少年的牢房里吓唬他们。这名讯问者也亲耳听见军犬巡逻兵们在讨论中比赛他们用狗把人吓到大便在裤子上的本事, 却同样没有汇报。那些巡逻兵声称曾用狗把好几个被拘留者吓到小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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