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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神探

时间:2013-12-17 23:40:54  来源:  作者:[美国]约翰·道格拉斯马克·奥尔谢克  [ 下载本书 ]
简介:美国联邦调查局具有传奇色彩的特工、《沉默的羔羊》中的特工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被誉为“现代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约翰·道格拉斯通过缜密的心理分析、惊人的细节,向你展示了他在办案生涯中遇到的最扑朔迷离、最险象环生、最具有挑战性的大案要案的破案过程。...
  从表面上看,某项罪行似乎没有特定的受害对象,但实际上却有其具体目标。某项罪行似乎是作案者由于愤怒或遭受挫败而犯下的,可实际上却具有传统的动机,如想彻底摆脱婚姻关系,想得到某项保险金或者继承一笔财产。胶囊投毒案公布之后,一名妇女就用搀了氰化物的羟本基乙酰胺胶囊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她以为可以把罪责加到原先作案者的头上。作案现场被布置过,案发前后的细节与原先的案子截然不同,骗不了任何人。在这类案件中,法庭证据往往都跟作案人有联系。例如,化验室可以分析出氰化物或其他毒药的来源。
  如果有人在产品上做手脚是为了得到受害损失费,比如在一罐通心粉酱里放一只死老鼠,在汽水罐里放一只耗子,或者在快餐食品袋中放一根针,调查人员用同样的分析方法就比较容易进行识别。公司方面往往希望尽快把事情了结,以免张扬出去损害声誉,也可以避免对簿公堂。现在法庭取证科学已经大大发展,如果公司方面怀疑有人对产品做了手脚,拒绝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把案子提交联邦调查局,做手脚的人就很可能被查出来,从而受到指控。同样,一名优秀调查人员还能识别出故意上演的英雄行为——由某个人制造的假象,目的是在同伴或公众面前做戏。
  胶囊投毒虽令人惶恐不安,但它却是一种反常的行为。它主要目的似乎不是为了讹诈。一个进行讹诈的人如果想得逞,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完成他威胁要做的事。因此,威胁要对商品做手脚的讹诈者,会专门在一个瓶子或者一包东西上做些手脚,在上面做上某种记号,然后打电话或者留纸条提出警告。可是,那个胶囊投毒者没有进行威胁。他直接就开了杀戒。
  用讹诈者的标准来衡量,他并不老练。在商品上做手脚是一种原始的方法(发生这类谋杀案后,强生公司花了很大一笔资金研制了有效的防拆封包装)。我知道这家伙的思维并不清晰。我们对这类讹诈案进行分析的指导原则也可以用于分析政治性讹诈,用以判定讹诈者是否系危险分子,是否有能力完成他威胁要干的事。
  投放炸弹者也是如此。如果有人威胁说要放炸弹,这种威胁总会很快受到认真对待,以免出现天下大乱的局面。当局必须判定这种威胁是否属实。投放炸弹者和讹诈者都喜欢使用“我们”这个词,以表明有许多双眼睛在暗中注视着。事实上,这类人大多属于疑心很重的孤独者,对别人并不信任。
  爆炸犯往往有三种类型。一种是被破坏的威力所吸引、以显示力量为动机的类型的。一种是被设计、制造和安放爆炸装置的乐趣所吸引的使命型的。还有一种是技术型的,他们为自己在设计和制造方面所表现出的聪明才智所陶醉。从动机方面来看,有的为了讹诈,有的为劳资纠纷,有的为寻报复,甚至还有为了自杀的。
  我们从对爆炸犯的研究中发现了这类罪犯的越来越多的特征。他们通常是白人男性,其年龄随受害者或目标而异。他们尽管成就平平,但智力上至少达到,而且往往高出常人水平。他们办事干练,有条不紊,爱做细致周到的计划。他们不搞对抗,体魄也不健壮,为人谨小慎微,个性上有很大缺陷。对他们侧写的根据来自对他们的目标和受害者的评估或对他们所使用的爆炸装置的评估(比方说,它比较易爆或易燃),这就像我们根据犯罪现场的蛛丝蚂迹对系列杀手进行评估一样。我们要考虑与受害者和作案者相关联的风险系数,受害者的选择是随意的还是有意的,接近他或者她的难易程度,攻击发生在一天之中的什么时间,炸弹投放方式(比如通过信件),以及炸弹的组件和制造工艺方面的不寻常的特征与风格。
  在从事侧写工作的初期,我搞出了那个“大学炸弹手”的第一份侧写。这个诨名现已尽人皆知,它源自联邦调查局的一个行动代号,因为此人的目标是大学和大学教授。
  对投放炸弹者,我们主要通过他们的通讯联络来了解。“大学炸弹手”给报纸写信,向公众公布他那长篇大论的宣言,他透露说自己在17年中通过制造爆炸事件造成了3人死亡23人受伤。他所宣称的业绩包括一次成功地延缓整个商业航班的运行,当时他诈称在洛杉矶国际机场放置了炸弹。
  跟所有投放炸弹者一样,他说他的恐怖活动由一个叫“自由俱乐部”的组织负责。尽管如此,他毋庸置疑是我所说的那种孤独型的人。
  现在这份侧写已广为散发,我认为没有理由来改变我的判断。遗憾的是,尽管布鲁塞尔博士在梅特斯基“疯狂爆炸专家”一案中有开创性的突破,在“大学炸弹手”进行首次作案时,执法部门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运用我们的分析方法。在犯罪活动的初期,这些人中的大多数都有被抓住的可能。第一次和第二次犯罪活动对我们了解犯罪行为、地点、目标都是最重要的,因为他们还没对作案技巧做出改进,也没有转移作案地点。过了若干年,他们的思想也发展了,作案动机已经不是当初那原始、简单的对社会的不满了。我认为,如果我们在1979年就有了现在这种侧写方法,“大学炸弹手”也许几年前就落了网。
  有不少时候,有的人会谎称投放了炸弹,以此讹诈某个个体或某个特定群体。70年代中期,就有人把恐吓电话打到得克萨斯州一家银行行长那里。
  打电话的人煞有介事地发表了一通长篇大论,说几天前西南贝尔公司派到银行去的技术人员,实际上就是他的人。他们安放了一枚炸弹,他可以用微波遥控装置将它引爆,不过如果行长答应他的要求,他就不引爆。
  接着他说了最吓人的话,说他控制了行长夫人路易丝,说她驾驶的是卡迪拉克车,早上从某处经过,然后又到了某处,等等,等等。行长大惊失色,让秘书用另一部电话跟他家里联系,因为他知道他妻子此刻应当在家里。可是没有人接电话。这下他相信了。
  接着打电话的人提出了钱的要求:要旧钞票,面值从10到100美元。不要报警,我们轻而易举就能识别出不带标记的警车。告诉你的秘书,说你要离开银行45分钟。不要跟任何人联系。离开办公室前,把里面的灯连续开关三次。我的手下人会注意看这个信号。把钱放在你的汽车里,把车停在交通繁忙地段的一条马路边上,不要熄火,尾灯不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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