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糟糕的是,我们有时会找到一个逃兵的登记住址,碰上的却是泪流满面且有理由无比愤怒的妻子或父母亲,她们会告诉我们,要缉拿的人已经英勇阵亡。我们居然在追捕那些阵亡的士兵,而军方却从来不让我们了解实情。
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当你深入现场后,便开始意识到有那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从未在学校里或训练中传授过。比方说,在不同的情况下(例如上公厕进入隔间时)如何放置枪支?是仍让枪套在腰带呢,还是把枪挂在隔间的门上?有阵子我把它放在腿上,但那样一来我会觉得很紧张。这便是人人都会碰上的事情,却又不是那种你可自由自在地与资深同事讨论的事情。在我工作一个月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来底特律工作后,我购买了一部大众牌甲壳虫车,而不无讽刺意味的是,正是这同一型号的汽车成了系列杀手的首选用车。特德·邦迪就拥有一辆,正是通过查找这种型号的车等方式才最终确认他是凶手。不管怎么说,有一回我把车子停放在当地一家购物中心前面,打算到男士用品店买一套西服。我知道到时还要试穿衣服,便考虑最好把手枪放在某个安全的地方。于是我把枪放进仪表板上的贮物箱,走进了商店。
要知道,甲壳虫车有几处有趣的特征。由于它属于后置引擎车,备用轮胎就放置在车前的行李箱内。由于它当时几乎是普及型用车,且不说很容易被破门而人,备用轮胎被盗也是极为普遍的。毕竟几乎人人都会需要它嘛。最后但不是最微不足道的一点是,行李箱是通过贮物箱里的一个开关打开的。
我相信你能够猜到下文如何。我走出商店来到车子前,发现车窗已被打碎。我试着假想了这个手法高明的窃贼的作案经过:偷轮胎的人打破车窗进入车子,把手伸进贮物箱,想打开行李箱开关偷走备用胎,结果却发现里面有件更好的战利品。我这样推测是因为我的手枪不见了,可备用胎仍在那里。
“哦,真该死!’’我自言自语,“我上岗还不到三十天,就已经为敌人供应武器了!”我知道丢失枪支或者丢失证件意味着你立即会收到一份处分书。我找到了分队长鲍勃·费茨帕特里克。费茨帕特里克是个魁梧的家伙,生就一副为人之父的身材。他打扮整齐,在局里多少是一位活着的传奇人物。他晓得我厄运临头,心里很不好受。丢失枪支是必须上报局长办公室的,这下子事情可糟透了,因为这将是我人事档案中第一笔外勤工作记录。他说我们必须编造一套真正有创意的借口,要围绕我当时是一心想维持公众秩序来大做文章,要说明我不愿冒险惊吓住商店里的任何人,因为要是他们突然看见枪支,会以为遭到了抢劫。费茨帕特里克叫我放心,既然离我晋升还有好几年时问,只要今后不再出纰漏,这一纸处分不会对我造成什么伤害。
于是我努力那样做了,尽管在好长一段时间里那枝丢失的枪一直使我感到苦恼。大约25年后,我从局里退休时交还了匡蒂科军械库的那枝史密斯一韦森10型左轮手枪,它实际上是原先那枝枪的替代品。谢天谢地,那枝丢失的手枪从未被用来作案,它实际上就从此消失了。
我与另外两名单身特工,鲍勃·麦戈尼格尔和杰克·孔斯特,同住在密歇根州泰勒城的一处配备家具的寓所,地处底特律的南郊。我们是很要好的朋友。鲍勃后来在我的婚礼上担任男傧相。他也是一位怪杰。他老是穿深色丝绒西装和淡紫色衬衣,即便在巡区执勤时也是如此。他似乎是整个联邦调查局里惟一不怕胡佛的人。后来鲍勃干上了卧底工作,根本用不着穿西装了。
他起先在局里干的是职员,走了“内部途径”才成为一名特工。调查局里有些最优秀的人才是从职员干起的,包括几位经我挑选加入调查支援科的人。不过在某些圈子里,有职员背景的人会引
起别人的怨恨,好像他们当上特工是受到了特别偏爱。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鲍勃最擅长“装腔作调”。这是我们开发出的一种抓获凶犯的前摄技巧,在出其不意的手法显得至关重要的场合下尤其管用。
鲍勃是一位口音艺术家。如果嫌疑人属于一个犯罪团伙,他就换上意大利人口音。对付黑豹党成员时,他能装扮成街头花花公子而不露破绽。他还能模仿伊斯兰教徒的口音,爱尔兰人的方言,犹太移民的口音,以及白人特权阶层的语调。他不仅能把这些口音语调模仿得惟妙惟肖,还能因人而异地变换单词和用语。鲍勃十分精通此道,有一回他打电话给乔·德尔·坎波——你会在下一章读到的另一位特工——使其相信他是一个黑人好斗分子,想投靠联邦调查局做眼线。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承受的压力很大,需要更多的市内的情报来源。鲍勃与乔约定了会面时间,乔还以为这下子他要大显身手了呢。约会时没有人赴约,到了第二天,当乔走进办公室,听见鲍勃用那个装腔作调的口音跟他打招呼时,他真是气坏了。
追捕坏人是一回事,但不久我发现自己对凶手作案的思维过程很感兴趣。每当我拘捕人时,都要向他提问,比如他为什么选中的是这家银行而不是另一家银行,或者是什么因素促使他选择对这一特定受害者下手。我们都知道抢劫犯喜欢在星期五下午抢劫银行,因为那时银行里现金最多。不过除此之外,我还想了解他们在进行策划和实施抢劫的过程中都做出了哪些决定。
我肯定看起来不怎么吓唬人。诚如在学校里念书时那样,大家都乐于向我敞开心扉。我对这些家伙提问越多,就越发现成功的作案者都是优秀的侧写师。他们每个人都是在精心思考和周密研究后才侧写出首选的银行作案者。有的人喜欢那些靠近主要干道或州际公路的银行,这样便于逃离现场。当警方组织起搜捕时,他们早已远在几英里之外了。有的人喜欢孤立的银行分理处,例如设在拖车上的临时银行。许多人事先会到银行踩点,记录下内部布局,查明有多少职员以及在任何时段营业厅里预计会有多少顾客。有时他们会不断探访银行分理处,直到找到一家没有男性职员的银行,那将是他们抢劫的目标。那些没有临街窗户的银行是最佳选择,因为外面没有人能目击抢劫的过程,而里边的人又无法目击到劫匪逃离时开了什么样的车。手法最高明的抢劫犯已经得出了结论,认为递上写明抢劫意图的便条要胜过在大庭广众之下挥舞枪支大叫大嚷,而且他们总会记住在逃离之前取回那张便条,免得留下罪证。最理想的用来逃离的车是一辆偷来的车,最周到的方案就是预先将车子停在那里,这样就不会因停车而被人注意。你走进银行并抢劫得手后,就可驱车逃逸。劫匪若抢劫某家银行时特别顺手,过后就会观察上一段时间。倘若情况依然如故,他会在几个月以后再度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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