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书从我手上飞了出去。
“你看那没用的东西干吗?”她嚷道,抓着我的胳膊肘子使劲晃,“我一个字也看不懂,我猜你肯定也这样,你到底怎么啦?你就不能干点别的?”
她脸上慢慢露出讨厌的、愚蠢的媚笑。她看上去就像在真正思考的日耳曼天使。我站起来,把书捡起来,问午饭吃什么。
“天哪,你真是厚脸皮,”她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哪?”
我只得装作是开开玩笑。把手伸进她的上衣,捻弄了一会儿她的右乳头之后,我又巧妙地回到吃饭的话题上。
“听着,你已经变了,”她说,“我不喜欢你说话的方式,还有做事的样子。”她坚定地把她的乳头放回去,就像把一卷湿袜子放进了要送去干洗的口袋中。“听着,我是个结了婚的女人,你不知道吗?你知道如果被迈克抓住了,他会干什么?”
“你自己也有点变了,”我说,站起身,寻摸着吃的。现在我只想吃东西,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但我认定她会给我做顿好吃的,她最起码会为我做这点,因为她有点性欲反常。
惟一让她消气的方法就是抚摸她,我装作动情地抚摸她的屁股,但却不能太动情,因为那样做就好像我想马上做爱而不是吃饭。如果吃饱了饭,我也许会捎带跟她上床。我一边笨手笨脚地抚摸她,脑子里一边这么想。
“天哪,好了,我去给你做饭。”她脱口而出,这正中了我的圈套。
“好的,”我也几乎嚷嚷上了,“你有什么好吃的?”
“你自己来看。”她回答道,把我拖进厨房,打开了冰箱。
我看见有火腿、土豆沙拉、沙丁鱼、凉的甜菜根、米糊布丁、苹果酱、牛肉香肠、泡菜、奶油、奶酪,还有一盘抹了蛋黄酱的什么东西。我知道这我是不会吃的。
“我们把它们全拿出来吧。”我提议说,“你有啤酒吗?”
“有,我还有芥末。”她大声嚷道。“面包呢?”
她嗔怪地看了我一眼。我迅速打开冰箱,把这些吃的全拿出来,放在了桌上。
“最好再煮点咖啡。”我说。
“我猜你想在咖啡里放些掼散的奶油,对吗?我真想毒死你。天哪,如果你手头紧,你完全可以找我借钱。你不该来找我推销那些没用的东西。如果你表现好点,我会请你出去吃饭。我有戏票。我们可以过得很开心……我甚至还会让那个傻瓜买你的书。迈克人倒不坏,即使我们不想看那些书他也会买的,如果他觉得你需要帮助的话……你走进来待我就像我是垃圾似的。我招你惹你啦?我犯不着受你的气。别笑!我是很正经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待你这么好,你究竟认为你是我什么人?”
她把一个碟子扔到我面前,然后转身进了厨房。我一个人坐在那儿,面前堆满了吃的。
“好了好了,别再那样说了!”我一边说一边把好吃的放进嘴里,“你知道我并没有什么私欲,”(“私欲”这个词吓了我自己一跳,因为太不合适了。不过我清楚她喜欢这个词)。
“管你有没有私欲。我不会理你的,”她回嘴说,“吃饱了你就滚,我去给你煮咖啡。我不想再见到你。你太恶心人了!”
我放下刀叉走进厨房。水还是凉的,我花几分钟时间安抚安抚她也不碍事。
“对不起,朱莉,”我说着,想用胳膊抱住她。她生气地把我推开。“你看,”
我开始为自己辩解,“我和莫德处得不大好。今天早上我们吵得很厉害。我心里不大舒服。”
“那你把气撒在我身上?”
“没有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早上我很懊恼,所以我就来找你了,然后,我就开始跟你做工作,让你买那些书,即便是能让你装着想买……”
“我知道你是怎么啦,”她说,“你对我的长相感到失望了,我已经变了,这就是问题所在。你是只斗败的公鸡,你想借我出气,但那都是你自己的过错。你有一个漂亮的妻子,为什么不对她忠诚点?每个人都有和别人吵架的时候,世界上又不是只有你们俩才拌嘴,如果我生气了也跑到别人丈夫那儿去行吗?我们成什么人啦?迈克不是圣人,我想没有人是圣人。你的行为就像一个被宠坏的孩子。你觉得生活是什么?是做梦?是遗精吗?”
这段话很严肃,我只好求她坐下和我一块吃饭,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解释。她不情愿地答应了。
我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一边叙述着那个冗长的故事。她好像被我的真诚打动了。我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起我的想法,但我讲得很谨慎。因为这次必须看起来像是我在帮她的忙才行,而事实上是我在设法让她帮我;同时我在考虑这样做是否划得来。也许去看戏更令人愉快。
她又恢复了正常,变得友善,可以信赖了。咖啡煮得相当不错,我刚喝完第二杯却觉得要大便。我来到卫生间,解完大便觉得舒服极了。我在抽水马桶上坐了一会儿,有点昏昏欲睡的感觉,也有点欲火焚身的感觉,可突然我觉得自己像是在坐盆浴。马桶里的水涨过我的腿流到了地板上。我跳起来,用毛巾擦干屁股,系上裤子的扣子,惊恐地瞪着马桶。我把想到的方法都试过了,水还是不停地上升,流出来,还带出一两块粪块和一堆卫生纸。
我惊恐地喊朱莉过来。门开了一条缝,我求她告诉我该怎么办。
“让我进来,我来修。”她说。
“告诉我怎么做,”我恳求道,“我来干。你现在仍不能进来。”
她不答应,我只好打开了门。我生平从未这么困窘过。地板上全是脏东西,但朱莉麻利地干了起来,就像这是每天要干的事。一会儿水就不流了,就剩下要收拾地上的脏东西。
“听着,你现在出去,”我求她,“让我来干吧,你有畚箕和拖把吗?”
“你出去,”她说,“我来收拾。”说着,她把我推了出来,关上了门。
我在外面如坐针毡地等她出来。我真的惊惶失措了。惟一一件能做的事就是尽快溜走。
我坐立不安地呆了一会儿,侧着身子听了听里面的动静,不敢从门缝往里偷看,我知道我再也不敢面对她了,我朝四周看了看,量了量到门口的距离,竖起耳朵听了听,然后抓起我的东西,踮着脚尖就跑了出来。
大楼里有电梯,但我不想等着坐电梯。我跳着跑着下楼梯,一次迈三级台阶,好像有鬼追我似的。
出了大楼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一家饭馆,彻底洗了洗我的手。那儿有一台机器,投一枚硬币,就会对你喷香水。我让自己喷了一身香水才出来走到阳光底下,我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让灿烂的阳光驱散心底的不安。
很快我发现自己走到了河边。不远处有个小公园,至少有一块草地和几张长凳。我坐下来,陷入了沉思。没过一会儿我的思绪就回到了柯勒律治。让自己回忆一些美好的事物是一种解脱。
我心不在焉地翻开那本书的简介,开始看在朱莉家发生那件令人难堪的事情之前吸引我的那个片断。我一页页地翻看着。在书的后面附有各种图表以及在世界各地发现的碑匾上的古代书法的复制品。我碰巧看到了乌格斯的“神奇的书法”,这个人曾经从中亚游历到欧洲。我读到有些城市的地势是在地壳运动时,因为山脉的形成而被抬高一万两千到三千英尺的;我还读到梭伦和柏拉图的对话,我还读到在西藏发现了一万七千年前的雕刻文字,其中预卜着现在存在的尚不知名的大陆。我碰巧翻到了毕达哥拉斯学说的理论依据,却又悲伤地读到亚历山大图书馆的毁坏。玛雅人的碑文生动地再现了保罗·克利对自己教义的游说。先人留下的书法、符号、图案和文章就像幼儿园里的孩子发明出来的东西一样引人注目,而另一方面,正是一些大胆的想像使这些文章充满理性的智慧光芒。
我还读到许多思想家的理论,每一位先哲的思想都是一个宇宙,每一种理论都有一根无形的链条将其与瞬息万变的现代社会相连。我还看到一个图表,其中的线条像班卓琴指板上的定音档一样平行分布着,横向列出了“有文明以来”人类历史的沿革,纵向列出了文学巨星的姓名、生平大事记及其作品。欧洲中世纪在历史长河中的地位就像摩天大楼侧边黑洞洞的窗户;某些先哲振臂高呼,努力想唤醒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意志消沉的民众,他们的智慧之光不时地照射在空白的墙壁上。当欧洲被黑暗统治时别处已经一片光明,先哲的思想就像一个名副其实的荧光屏,经常能穿透重重迷雾,展现各种符号和图案。一件事情格外醒目,那就是通过荧光屏,先哲们的思想在渗透,在振臂高呼,发人深省。当他们被黑暗所吞噬时,他们的思想就会像被冰雪覆盖的喜马拉雅山山脉一样威严耸立。对于我来说,有理由相信,除非爆发毁灭性的灾难,他们的思想光芒永远不会消亡。我关上思绪的闸门,脑海中又浮现出一个谜一样的人物的形象:列奥那多·达·芬奇这位欧洲思想家的古老的面容。他脸上戴的用来隐藏他的身份的面具就是曾经被天堂使者断定为最令人迷惑的伪装之一。我一想到那双坚定地注视着未来的眼睛所察觉到的景象,我就不寒而栗……
我朝河对岸“泽西河滨”望去。在我眼里它相当荒凉,甚至比干涸的砾石河床还要显得荒凉。在这里,人类历史上什么重要的事件都未发生过。也许再过几千年也不会发生。分布在中非、东南亚和大洋洲一带的身材矮小的俾格米人比新泽西州的居民要有意思得多,也更值得研究。我上上下下打量哈德逊河,这条甚至从我第一次看亨利·哈德逊的恐怖小说《半个月亮》时我就一直憎恶的河流。河流两岸我都一样讨厌。我讨厌根据它的名字编出来的传说。整个峡谷就像喝多了啤酒、走起路来都步履蹒跚的荷兰人做的梦一样空洞。我从未跟住在曼哈顿的女人做过爱。我讨厌纽约人的祖先,我希望河的两岸种有一万棵内含炸药的树,而且它们能同时爆炸。
--(本章结束)-恒言电子书--
第14章
我突然做出决定想搬出“蟑螂大厅”。为什么呢?因为我遇到了丽贝卡……
丽贝卡是我的老朋友阿瑟·雷蒙德的第二个妻子。这两个人现住在沿河路的一套相当大的公寓里,他们想出租房间。是克伦斯基告诉我这事的,他说他打算租一间。
“你为什么不来见见他妻子?你会喜欢她的,她和莫娜长得就像姐妹俩。”
“她叫什么名字?”我问。
“丽贝卡。丽贝卡·瓦伦丁。”
“丽贝卡”这个名字我听了很激动。我一直想见见叫丽贝卡的女人,而不是什么“贝克”(丽贝卡、露丝、露克森、罗莎琳德、弗雷德里克、厄休拉、希莉亚、诺玛、盖丽弗、利奥诺拉、萨宾娜、玛薇拉、索兰奇、黛德。这些女人的名字都相当好听。像花,像星星,像星座)。
莫娜不太想搬,但当我们到了阿瑟家,她听见他弹琴,于是她改变了主意。
开门的是雷妮,阿瑟的妹妹。她大约十九岁,满头卷发,充满活力,性格刚烈。她的声音像夜莺的叫声,不管她说什么你都愿意听。
最后丽贝卡露面了。也像是《旧约全书》中的人物,皮肤是日晒充分的棕褐色。莫娜立即上前和她亲热地打招呼,就像是一对失散的姐妹。她们俩都很漂亮,丽贝卡更成熟些,更可靠些,更容易让人接近,让人本能地觉得她总喜欢说真话。我喜欢她紧紧握着对方手的样子,喜欢她跟人问好时直盯着对方的眼神。她好像具有一般女性没有的魅力。
阿瑟很快就加入了我们的谈话。他身材矮小,肌肉发达,嗓音较粗,鼻音很重,还不时发出阵阵爽朗的笑声,笑得前仰后合。他取笑自己做过的荒唐事,笑起来就像是在取笑别人。他的生活毫无规律,身体却壮得像头牛,生气勃勃,乐观向上,精力充沛。他一直是这副样子。过去,当我和莫德第一次跟他作街坊时,我就很喜欢他。一天二十四小时里我都可能突然去找他,一聊就是三四个小时,给他介绍我刚看过的书。后来他娶了艾玛,而艾玛后来成了我在公司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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