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无须乎提出如何适当地通达世内存在者这样一个问题。传统存在论的尊位香火不息,于是,把捉本真存在者的真实方式事先就决定好了。这种方式在于,即最广义下的“直观”;而,即“思考”只是由此成长出来的一种完成形式。笛卡尔是从这样一种原则性的存在论方向出发对另一种直观觉知着通达存在者的可能方式提出“批判”,这种方式就是同intellectio〔理智认识〕相对的sensatio〔感觉〕。
笛卡尔知道得很清楚,存在者首先不是在它的本真存在中显示出来的。“首先”给与的是这个确定的有色、有味、有硬软、有冷暖、有音调的腊块般的物。而这种东西以及一般由感官给与的东西在存在论上始终是无关宏旨的。感官根本不让我们就其存在来认识存在者,感官只报道出“外部”世界内的物有益或有害于寓于肉身的人这种东西。〔我们只消指出,感官的知觉仅可归因于人类的身心这种联合体。它们一般向我们显示出有广袤的物体对身心联合体如何有益或怎样有害。〕通过感官我们根本不曾就其存在获得关于存在者的启示〔但它们并不告诉我们事物自身存在的方式〕。这样,我们就会看到,一般说来,物质或物体的本性,并不在于它是某种硬的、重的或有颜色的,或以其它方式刺激我们感官的存在物。它的本性只在于它是一个具有长、宽、高三维广袤的存在物。
当我们批判地分析笛卡尔对硬度经验与阻力经验所作的阐释之时,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要把显现在感性里的东西就其本身的存在方式提供出来乃至于规定这种存在方式本身,笛卡尔对此是何等无能为力〔参见第十九节〕。
硬度被把握为阻力。但阻力像硬度一样,也几乎没有在现象意义上被领会为就其本身被经验到的东西和可以在这种经验中加以规定的东西。阻力对笛卡尔来说无非是不从它的位置上退缩,也就是说,不发生位移。于是,一物的阻力等于说:相对于别一移位着的物而留在一确定的位置上,或以某种速度移位,而别一移位的物能够“追上”它。对硬度经验的这种阐释取消了感性觉知的存在方式,从而也就取消了得以就其存在来把握在感性觉知中照面的存在者的可能性。笛卡尔把对某事物的一种觉知这样的存在方式翻译为他所知的唯一方式,对某事物的觉知变成为两个现成的res extensae的某种确定的并列的现成存在,二者的运动关系本身就在于extensio的样式之中,而extensio首要地是描述物体的现成状态。虽说触碰行为得以“完成”需要可触碰的东西突出地“近”,但这不等于说;如果从存在论上加以把握的话,接触以及在接触中昭示出来的硬度就在于两个物体的不同速度。若存在者不具有此在的存在方式或至少生物的存在方式,就根本显示不出硬度或阻力。
于是,笛卡尔就在这样一种存在观念的统,治之下进行其关于通达世内存在者的可能通道的讨论,而这种存在观念本身是从世内存在者的某一确定领域掇取的。
持久的现成状态这样一种存在的观念不仅说明了以极端方式规定世内存在者的存在的动机,说明了把世内存在者同一般世界混为一谈的动机,而且这一存在观念同时还妨碍了我们从存在论上恰当地把此在的行为收入眼帘。这样一来却又完全错置了视线,从而看不到一切感性觉知与理智上的觉知都另有根基的性质,不能领会此在的各种行为都是在世的可能性。而笛卡尔却把以在世为其基本建构的“此在”的存在也像res extensa的存在一样把握为实体。
然而,对笛卡尔的这番批判讨论不是把某种完全处在笛卡尔视野之外的任务塞到他名下然后再“指明”他不曾解决这一任务吗?如果他根本不识知世界现象从而不识知世内状态这样的东西,那他怎么会把某种确定的世内存在者及其存在同世界混为一谈呢?
在原则性论争的园地里,这种论争不可仅仅拘泥于可以从文本上把握的论题,它还必须以提出问题的实质倾向来判定方向,哪怕这种倾向本身并不超出通俗把握事物的方式。凭借res cogitans与res extensa,笛卡尔不仅想要提出“我与世界”的问题,而且他还要求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他的《沉思录》〔尤其参考I与Ⅳ〕中这一点十分清楚。他依循传统制订存在论的基本方向而完全不加积极的批判,这就使他不可能剖明此在的源始的存在论问题,使他不得不蒙蔽了看待世界现象的眼光,使他把“世界”的存在论硬塞到某种确定的世内存在者的存在论之中。前文的讨论应已指明了这些情形。
然而,人们也许会反驳说;尽管世界问题乃至从周围世界首先来照面的存在者的存在实际上都还讳莫如深,但笛卡尔却为从存在论上描述这样一种世内存在者奠定了基础—其它一切存在者都根源于这种存在者的存在,而这种存在者就是物质自然。世内现实的其它层次都是在物质自然这一基础层次上建立起来的。奠基于广袤物本身的首先是这样一些规定性一创门虽然显示为草,但“其实”是extensio本身的种种样式在量上的变形。在这些本身是可还原的质的基础上,复有美、丑、适当、不当、有用、无用等特殊的质,这些质必须首先依循物性来制订方向才得被把握为不可量化的价值述语;那首先仅仅是物质的事物则通过这些述语而被戳上了某种善的印记。如此分层递进便得进而考察到我们在存在论上描述为当下上手的工具的那种存在者。所以,恰是笛卡尔的“世界”分析才使我们得以稳当地建设起当下上手的东西的结构,这种分析只需举手之劳,把自然物补足为充分的使用物就行了。
然而,且不谈世界这一特殊问题,沿着这条道路能从存在论上到达首先从世内来照面的东西的存在吗?物质的物性不是未曾言明地假设了一种存在吗?—那就是物的始终现成在手的状态,这种存在并不能靠事后为存在者配上价值述语而得到存在论上的补充,倒不如说这些价值特质本身只是某种具有物的存在方式的存在者在存在者层次上的规定性。关于有价值物的存在,价值述语的附加丝毫不能提供什么新的启发,它只是又预先为有价值的物设定了纯粹现成状态的存在方式。价值是物的现成的规定性。价值的存在论起源最终只在于把物的现实先行设定为基础层次。先于现象学的经验已经在臆想为物的存在者身上指出了某种不可能凭借物性充分领会的东西。所以物的存在才需要补充。洛采把价值或其“有效性”把握为“赞许”的一种样式,而这些东西的存在在存在论上究竟说的是什么?价值附着在物上的这个“附着”在存在论上意味着什么?只要这些规定性仍旧晦暗不明,由自然物来重建使用物的事业在存在论上就还是颇成问题的,这里还不谈问题从原则上已经提歪了。在重建首先“剥了皮的”使用物之际又要重新提出一种现象的整体性来,那么重建工作不是总已经需要把这种具有整体性的现象积极地、先行地收入眼帘吗?如果先就不曾适当地解说这种现象的最本己的存在建构,那么重建工作不就成了没有建筑图样的建设了吗?只要对传统的“世界”存在论的重建与“补充”在结果上达到了这样的一种存在者〔前文在分析用具的上手状态与因缘的整体性之际就曾从这种存在者出发〕,它们就唤起了一种假象,似乎这种存在者的夺在实际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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