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选择这样一种标志来作范本:它在以后的分析中还能从其它角度发挥范本作用。新近在机动车上安装了一种可能旋转的红色指向标,它的位置每次都〔例如在十字路口〕显示车要往哪条路上开。指向标的位置是由司机来调整的。这种标志是一种用具,它不仅仅在司机的操劳活动〔驾驶〕中是上手的。并不同车的人,而且恰恰就是这些人,利用着这些用具,其方式就是闪避到相应的一边,或者站住不动。这个标志在交通工具和交通管理用具的联络整体中都是世内上手的。作为一种用具,这一显示用具是通过指引组建起来的。它具有“为了作”的性质,具有确定的效用。它的存在就是为了进行显示。我们可以把标志的这种显示把握为“指引”。但这时须得注意:作为“显示”的这个“指引”并不标明这种用具的存在论结构。
毋宁说,作为显示,“指引”奠基于用具的存在结构,奠基于“对某某东西有效”。效用并不就使存在者成为标志。“锤子”这种用具也是由效用组建起来的,但锤子并不就因此成了标志。显示这种“指引”把效用的何所用在存在者层次上加以具体化,向着这个何所用来对用具加以规定。相反,“对某某东西有效”这种指引则是用具之为用具的存在论的范畴规定。效用的何所用在显示中获得了具体化,这对用具的建构本身来说是偶然的。从标志这个例子已经可以粗略看到作为效用的指引与作为显示的指引之间的区别的。这两种指引根本不是碰巧合在一起,倒唯有它们的统一才可能使某些确定的用具种类得以具体化。不过,虽然就用具建构来说,显示确乎从原则上有别于指引;但无可否认,显示同周围世界向来上手的用具整体及其合世界性的存在方式复又有一种特殊的乃至高标特立的联系。用来显示的用具在操劳交往活动中具有优越的用途。单把这种实情确定下来,这在存在论上却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我们必须阐明这一优点的根据与意义。
标志的显示说的是什么?要想获得答案,我们只有先把同显示用具打交道的适当方式规定下来。在这里我们也就必须本然地把握住显示用具的上手状态。怎样才算是对标志恰当地“有所作为”?若以前面提到的指向标为例,那就必得说:相应于照面的标志的活动〔存在〕是面对着装有指向标的驶近的车辆“闪避”或“站住”。闪避也是选择方向,它本质地属于此在在世的存在。此在无论如何总已定了方向,总已走在途中,“站”和“停”只是这个定了向的“走在途中”的极限情况。这个标志寄于一种特定的在世即空间上的在世。我们注视这个标志之时,把它当作摆在那里的显示物加以规定之时,恰恰不是我们本真地“把握”这个标志之时。即使我们举目追随指向标所显示的方向,举目观看指向标指向的地带之内现成存在的东西,标志也仍然没有本真地来照面。标志有赖于操劳交往的寻视,就是说,在这样与标志同行之际,寻视追随着标志的显示,把当下围绕着周围世界的东西带进了明确的“概观”。寻视概观并不把捉上手的东西;毋宁说它获得了周围世界之内的一种定向。用具的经验的另外一种可能性则是:指向标作为一件属于车子的用具来照面,这时无须乎已经揭示了它的特殊用具性质。它要显示什么,它如何显示,这些可能还是完全不确定的。然而这样照面的东西并不是纯粹的物。对物的经验要求对用具的形形色色获得它所特有的确定性;这同对用具的经验相反,它切近发现的用具的形形色色同样是很不确定的。
上述方式的标志让上手事物来照面;更确切地说,它让上手事物的某种联络成为可通达的,其方式是:操劳交往取得了并确保了一种方向。标志不是一种同另一物具有显示关系的物。它是一种用具,这种用具把某种用具整体明确地收入寻视,从而上手事物的合世界性便随之呈报出来了。在症候与预警中,“正在到来的东西”“显现出来”,但这个显现的意义并非某种将要现成的东西添加到已经现成的东西之上。“正在到来的东西”是那样一种东西:我们使自己对它有所准备,或者,我们原来在从事着别的事情而对它“不曾有所准备”。借助遗迹,寻视便可通达已曾发生过的事情。提示则显示出人们当时“何所在”。标志首先总是显示着人们生活的“何所在”、操劳持留的“何所寓”以及这些东西都又有何种因缘。
在“设置标志”的活动中,标志特有的用具性质就变得格外清楚了。这种活动是在寻视上的先行视见之中并以这种先行视见为出发点来进行的。这种先行视见需要一种上手的可能性,即能够让当下的周围世界随时通过某种上手事物向寻视呈报出来。但是,世内上手事物的存在具有前面描写过的那种守身自在、裹足不前的性质。因此,在周围世界中的寻视交往就需要一种上手的用具,这种用具的性质就在于能够承担起让上手事物变得触目的“工作”。所以,在制作这种用具〔标志〕的时候必须先考虑到它是否触目。虽然标志是触目的,但人们仍不是让它们随随便便现成存在,它们是为了便于通达而以确定的方式“配置”起来的。
设置标志并不见得要制作出一种根本还没上手的东西。标志还可以靠把一种已经上手的东西取作标志而产生出来。在这种样式中,设置标志的活动公开出一种更加源始的意义。显示不仅使寻视在制定方向之际可以利用某种上手的用具整体以及一般周围世界;设置标志的活动甚至还能起到最初的揭示作用。取为标志的东西唯通过它的上手状态才能成为可通达的。例如,农耕时节,人们把南风当作雨的标志,南风对于雨来说具有标志效能,而这种“效能”或“附着”于南风的这种存在者上的“价值”,并不是某种附加物,附加到一种已经自在地现成在手的东西上面,附加到具有某种确定的地理方向的运动气流上。在气象学上,南风大概可以作为这样一种只不过摆到那里的东西;但南风却绝不是首先作为仅只现成的东西存在,而后才偶尔承担起预兆的功能。毋宁说,恰恰是农耕的寻视以有所计较的方式才刚揭示出南风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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