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妇人坐在那里动都没动。等他就要跨进她的院子了,她才一手握拳贴紧胯部站起身来。穿蓝色蝉翼纱短裙的大高个女儿一眼把他从头到脚看了个遍,跳起来直跺脚,用手指了指他,兴奋得“啊啊”直叫。
史福特利特先生刚进院子就停住脚步,放下箱子,冲她脱掉帽子,仿佛她丝毫没有受到惊扰似的。随后他转向老妇人,一路挥着帽子走过去。他长发中分,一头顺滑的黑发紧紧贴在头皮上,一直垂到耳下,脑门占了整张脸的一大半,五官被挤到一起,突出的下巴非常灵活。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沉稳中透着一副不满的神情,似乎已经看透了人生。
“晚上好。”老妇人说。她和一根柏树篱笆桩一般高,头戴一顶男式灰帽,帽檐压得很低。
流浪汉站在那里望着她,没有搭话。他转身面向落日,慢慢挥舞着那只完整的胳膊和另一只残缺的胳膊,比划出一大片天空,他的身形摆成了一个扭曲的十字。老妇人把胳膊抱在胸前紧盯着他,好像她是太阳的主人。女儿脑袋凑向前,也望着他,一双胖乎乎的手无措地垂于腕下。她一头略带粉色的金色长发,眼睛蓝得好似孔雀的脖子一个颜色。
他保持那个姿势差不多有五十秒钟,之后提起箱子走到门廊前,在最下一级台阶上放下了箱子。“太太,”他带着鼻音不慌不忙地说,“我愿花大笔钱住在每晚能看到太阳这样落下的地方。”
“每晚都一样。”老妇人说着向后坐了下去。女儿也坐了下去,谨慎地偷瞟了他一眼,就好像他是一只飞到面前来的小鸟。他把重心放在一只脚上,在裤子口袋里一阵翻找,转瞬后掏出了一包口香糖,递了一片给她。她接过来剥开放在嘴里嚼着,眼睛还死盯着他看。他又给了老妇人一片,可她只龇了龇上唇,表示自己没牙。
正文 《好人难寻》:救人就是救自己(2)
史福特利特先生早已轻巧而敏锐地把院子里的一切收入了眼底——屋角附近的水泵,高大的无花果树,三四只正等着去树洞栖息的小鸡——现在视线又转向了一个棚子,他看到那里一辆汽车方正但生了锈的后部。“两位女士开车?”他问。
“这车十五年没人动过了。”老妇人说,“自打我丈夫去世,它就再没上过路。”
“什么都和以前不同了,太太,”他说,“世界已经快烂透了。”
“没错。”老妇人说,“你是打附近来的?”
“我叫汤姆?T 史福特利特。”他死盯着汽车轮胎低声说。
“很高兴见到你,”老妇人说,“我叫露西奈尔?克里特,我女儿也叫露西奈尔?克里特。史福特利特先生,你在附近做什么呢?”
他判断,那应该是辆一九二八或一九二九年款的福特车。“太太,”他转身凝视着她说,“我跟您说件事儿。亚特兰大有个医生,能操刀开心脏——人的心脏,”他一边着力强调一边把身子往前欠了欠,“从人胸膛里取出来握在手心里。”说完他伸出手,摊开手掌,好像上面加了一颗心脏的重量。“然后把它当成一天大的鸡崽儿来研究,太太,”他说着意味深长地顿了顿,脑袋向前凑了凑,土褐色的眼睛亮了起来,“他懂得的并不比你我多。”
“没错。”老妇人说。
“哎呀,即便他用那把刀把心脏的每一寸都切到,他懂的仍然不比你我多。您跟我赌什么?”
“我不赌。”老妇人明智地说,“你从哪儿来,史福特利特先生?”
他没回答,只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草和一沓卷烟纸,一只手娴熟地给自己卷了根烟,把烟叼在嘴里,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火柴,在鞋子上划着了。他举着燃烧的火柴,似乎在研究火光的奥秘。火柴就要烧到手了,女儿发出了很大的声响,指着他的手,冲他直摇手指,可就在火要烧到他的一刹那,他弯腰用手围成一个圈儿,像是要烧鼻子似的点着了烟。
他抛掉了熄灭的火柴,向夜晚吐出了一个灰色的烟圈儿,脸上露出诡异的神情。“太太,”他说,“现在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我可以告诉您我叫汤姆?T 史福特利特,打田纳西的达沃特来,但您以前从没见过我,您怎么知道我没在说谎?太太,您怎么知道我不叫阿龙?史巴科斯,打佐治亚的辛格伯瑞来?您怎么知道我不是打阿拉巴马露西来的乔治?史毕兹?您怎么知道我不是打密西西比图拉弗斯来的汤姆森?布莱特?”
正文 《好人难寻》:救人就是救自己(3)
“我对你一无所知。”老妇人不耐烦地嘟哝。
“太太,”他说,“人们不在乎自己怎么说谎。也许我能告诉你的只是,我是个男人。但是太太,您听我说,”他说完顿了一顿,让语调放平稳一些,但平稳中隐含着威胁,“男人是什么呢?”
老妇人用牙床磨起了一粒种子。“那个铁皮箱子里装着什么,史福特利特先生?”她问。
“工具,”他说着向后退了一步,“我是个木匠。”
“要是你到这里找活儿干的话,我倒是可以供你饭,给你个住处,但不会给钱。我得把话说在前面。”她说。
她的话没有马上得到回答,他背靠一根支撑着廊顶的柱子,脸上没有特别的表情。“太太,”他慢吞吞地说,“对有些人来说,有些东西比钱更重要。”老妇人一言不发地摇着身子,女儿盯着他脖子上上下滚动的喉结。他告诉老妇人,几乎没有人不喜欢钱,可他会追究人生的意义。他问她人是为钱而生,还是为别的什么。他问她以为自己为何而生。她没理会,只是坐在椅子上摇着,暗想一个独臂人是不是能给她的厕所换个新屋顶。他问了很多问题,她都没理会。他告诉她他二十八岁,干过多种营生。做过福音歌手、铁道搬运工的工头、殡仪馆的助手,在电台里跟罗伊叔叔和红溪牧童罗伊叔叔和红溪牧童(UncleRoyandhisRedCreekWranglers)是奥康纳最喜欢的一支电台乐队。一起做过三个月的节目。他说他为国家扛过枪,打过仗,流过血,去过所有国家,所到之处,都能看到一些无法无天的人。他说他小时候,大人可不是那么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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