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到2006年,拉克卸任索尼BMG的CEO,乔布斯开始了新一轮谈判。他寄给迪伦一台iPod,里面装着迪伦所有的歌曲,然后他向罗森介绍了苹果的营销计划。8月,他宣布了这一重大交易。迪伦允许苹果以199美元的价格打包出售他录制过的所有歌曲,再额外提供他的最新专辑《摩登时代》(Modern Times)的抢先预定。乔布斯宣布说:“鲍勃·迪伦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值得尊敬的诗人和音乐家之一,而且他也是我个人的偶像。”这套773首歌的专辑还收录了42首稀有作品,比如:1961年在明尼苏达州的一间酒店录制的《涉水而行》(Wade in the Water);1962年格林尼治村煤气灯咖啡馆(Gaslight Cafe)现场音乐会版本的《英俊的莫利》(Handsome Molly); 1964年纽波特民谣音乐节上现场弹唱的《铃鼓先生》(Mr. Tambourine Man),这也是乔布斯最喜欢的一个版本;还有1965年的《歹徒布鲁斯》(Outlaw Blues)清唱版本。
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迪伦还拍了一部关于iPod的电视广告,并推广他的新专辑《摩登时代》。这是“汤姆·索亚让他的小伙伴帮他给栏杆刷漆”(《汤姆·索亚历险记》中的一段情节,讲汤姆,索亚是如何利用智慧让小伙伴们帮他刷漆而又得到了许多礼物的故事)的一次惊世骇俗的翻版。在过去,让名人做广告需要支付一大笔钱。但是到了2006年,情况完全变了,很多艺人希望出现在iPod广告里,因为这样的曝光更容易走红。詹姆斯·文森特在几年前就预料到了这种情况,当时乔布斯还在想着怎么和一些音乐人联系,并支付给他们拍广告的费用。文森特回答说:“不用着急,情况很快就会变化。苹果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品牌,甚至比大多数艺人的品牌更酷。我们可以给我们使用的每个乐队准备1000万美元的媒体费用,但是应该先着重和他们谈我们给他们创造的机会,不要急于支付。”
李·克劳回忆起当时苹果和广告公司的确有一些年轻员工不愿意让迪伦出面做广告。克劳说:“他们都担心他不像以前那么受欢迎了。”乔布斯完全不予理会,能和迪伦合作已经让他激动万分了。
乔布斯开始格外关注迪伦广告的每一个细节。罗森飞来库比蒂诺,和乔布斯一起挑选广告里使用的歌曲,最后他们选中了《有一天,宝贝》(Someday Baby)。克劳先用替身代替迪伦制作了一个样片,乔布斯批准了,然后再派人去纳什维尔让迪伦本人拍摄。但是等正式的片子回来之后,乔布斯又不满意了。他说这不够特别,他想要一个新的风格。所以克劳又请了另一个导演,罗森又说服迪伦重新拍摄。这次沿用了iPod平面广告使用过的剪影风格,轻柔的背光下,迪伦戴着牛仔帽,坐在一张高脚凳上,抱着吉他漫不经心地边弹边唱;另一个镜头中,一个嘻哈风格的女性戴着报童帽、拿着iPod翩翩起舞。乔布斯很喜欢。
这则广告体现了iPod营销策略的“光环效应”:它为迪伦赢得了年轻一代的歌迷,就像iPod促进了苹果电脑的销售那样。在这则广告的推动下,迪伦的新专辑在发行后的第一周就跃居“公告牌”(Billboard)排行榜的第一名,超过了当时人气正旺的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Christina Agnilera)和说唱组合Outkast,自1976年的《渴望》(Desire)专辑以来,迪伦在30年后再次荣登宝座。《广告时代》(Ad Age)杂志刊登了以“苹果对迪伦的推动作用”为题的文章,其中写道:“这次iTunes和迪伦的合作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和明星签协议’,不是大品牌花巨资请一个明星代言那么简单。他们打破了陈规,这次是强大的苹果品牌为迪伦先生开拓了年轻歌迷的市场,并帮助他把专辑卖到了他们自从福特政府时期以来从没有到过的地方。”
披头士
在乔布斯珍贵的CD收藏中,有一张是自制的专辑,里面是约翰·列侬和披头士的《永远的草莓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有十几个版本。它成为了印证乔布斯追求完美哲学的一组华彩乐章。安迪·赫茨菲尔德找到了这张CD,并在1986年复制了一张送给乔布斯,但乔布斯有时会和同事们说这是小野洋子给他的。一天,我坐在乔布斯帕洛奥图家中的客厅里,乔布斯在几个带有玻璃门的书架上翻腾了一通,把这张CD找了出来,然后播放给我听。他还向我描述了这张CD带给他的感悟:
这是一首复杂的歌曲。最有趣的是看到整个创意的过程,他们反复地修改,直到几个月后才创作出最满意的作品。列侬一直是我最喜次的披头士成员。(当我们听到第一次录制过程中列侬让乐队暂停,然后重新修改旋律时,乔布斯笑了。)你听到刚才他们绕了一小段吗·但是效果不好,所以他们回去从头开始。这一版非常粗糙,听起来也就是普通人的水准。你其实可以想象,普通人也可以这样傲,做到这个水平。不是在写词或构思方面,而是演奏。但是他们没有就此罢休。他们是那么追求完美、精益求精。在我三十几岁时,他们的这种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影响。你完全可以看到他们为此付出了多少。
他们在每两次录音的中间都会做很多工作。他们不断地倒回、修改,直到接近完美。(当我们听到第三次录音时,他向我解释曲谱是如何变得更加复杂了。)在苹果公司,我们也经常用这种方法对待我们的产品。即使已经做出了一些新的笔记本电脑或iPod的样机,我们也会从某一个版本出发,不断地改进再改进,包括设计细节、按键,或者是功能操作。这需要大量的工作,但是最终产品会变得更好。很快,人们就会说:“哇,他们是怎么傲到的·!有什么绝招·”
因此,我也能够理解乔布斯为何会为iTunes里缺了披头士极度不安了。他和披头士的控股公司苹果唱片公司(Apple Corps) (披头士乐队早在1968年就注册了名为“苹果”的唱片公司)的恩怨已经超过了30年,很多记者都用“漫长而曲折的道路”来形容二者之间的关系。矛盾开始于1978年,苹果计算机公司(Apple Computer)刚成立不久,苹果唱片公司就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它告上了法庭,因为披头士之前的唱片公司也叫做“苹果”。官司在3年后了结,苹果计算机公司赔,了苹果唱片公司8万美元。双方还达成了协定(现在看来这真是个天真的协定):披头士不得生产任何与计算机有关的产品,而苹果计算机公司也不得推销任何与音乐有关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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