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两个理由,概念缺乏直接的明晰性。首先,它们围绕着整个一类对象或事实,不能同时都想像它们的个体成员;其次,个体的共同特征(只是在概念中涉及的那些特征)通常是这样的:我们逐渐在时间的序列中了解它们,把它们明确地显示给我们同样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它们作为熟悉的、确实可以再现的和潜在清楚的情感,在这里必须代替实际的明晰性。然而,正是这两个因素使概念对科学如此有价值和有用处,以致它们在科学中能够描述和在思想中能够符号化大范围的事实。概念的目的是容许我们在事实的纷乱的纠缠中找到我们的道路。
第十一节
正像观察反应如何结合在一起在生物学上是重要的(比如说,一块果实的外观和它的食物价值)一样,每一门科学也把目标对准发现关联和组合的恒定性以及反应的相互依赖性。例如,一类对象(一个事实领域)A产生反应a,b,c。进一步的观察也许揭示出反应d,e,f。如果现在弄清楚,a,b,c凭靠自己能够毫不含糊地概括对象A的特征,d,e,f同样如此,那么这便在对象A中的两个反应集合之间确立了关联。这多少有点像在三角形中,三角形可以由两边a,b和它们之间的夹角Y决定,但是同样也完全可以由余下的边c和邻角a,B
决定,这表明在三角形中,第二个三合一是与第一个三合一栓在一起的,可以从它推导出来。给定质量的气体的状态由体积V和压强p
给出,但是也可以由u和绝对温度T给出。因此,存在着把三个决定因子p,u,T联系在一起的方程(即PV/T=常数),这三个因子中的每一个都可以借助其他两个产生。进一步的例子是这样:在仅容许传导的系统中,热量依然是常数;在没有摩擦的力学系统中,动能在给定时间的变化由在该时间作的功决定;同一物体与盐酸结合形成食盐,与硫酸结合形成芒硝。
第十二节
很容易看到,概念的形成对科学来说是多么重要:我们不去考虑对我们的意图来说无关的那些事实特征,而通过把事实引入概念之下简化了事实,同时通过把该类型的所有特征包括在内扩大了事实。恒久性和充分分化这两个有序化和简化的经济原理,只有在用概念把材料结合起来的阶段,才能得到自己名下该得到的东西。
第十三节
那些把概念视为空洞的理想构象而没有事实关联的人应该记住,虽然概念确实不是作为物理的“事物”存在的,但是我们对同一类概念的对象的反应在心理-物理上是相似的,而对不同类概念的对象的反应在心理-物理上是不相似的,这一点在生物学上重要的对象的例子中变得十分清楚。概念的特征能够在最终分析中被还原的感觉要素是物理的和心理的事实。在物理学命题中阐明的反应的恒定的联合,代表着探究者能够如此之远地揭示出来的最高程度的实质,该实质比传统上所谓实物的东西更恒定。可是,包含在概念中的实际要素,必须不误导我们把这些总是要求矫正的心理形式与事实本身等价。
第十四节
我们的身体,尤其我们的意识,是相当封闭的和孤立的事实系统,它对物理环境的回应在狭窄的限度内且在少数几个方向上运动。就仅对热过程反应的温度计、或者仅对电流反应的电流计、或者任何适度不完善的物理仪器而言,情况也是这样。乍看之下缺乏的东西,即对环境中的巨大的和多方面的变化作出反应的多样性之不足,正是容许对过程作第一个粗糙的概念分类的事物,从而这个分类能够被不断地矫正和精制。在最后,我们学会考虑我们意识资质的经久不变性和错误的来源,对任何其他仪器而言情况也一样。我们是与我们物理环境中的事物同类的事物,正是通过我们自己,我们逐渐变得了解它们。
第十五节
抽象的决定性作用在探究中是显而易见的。我们既不能掌握现象的所有细节的线索,这样作也不会是明智的。我们关注的是对我们来说有趣的那些特征和依赖于它们的那些特征。因此,探究者的首要任务是比较不同的案例,以便强调相互依赖的特征,而把其余一切对审查的状况没有影响的特征,作为对手头的意图来说是偶然的或无关的而撇在一边。这种抽象过程能够产生极其重要的发现;诚如阿佩尔特(Apelt)指出的,在意识中,混合的和特殊的东西总是先于简单的和一般的东西:后者仅仅是由抽象保证的,从而抽象是寻求原理的方法。他尤其是在惯性定律和运动的相对性——它们作为通过抽象而发现的例子对我们有用——方面持有这种观点。阿佩尔特叙述伽利略在一生多么晚、用什么迂回的路线终于充分把握了惯性定律,他坚持认为,这是通过抽象,而不是像惠威尔(Whewell)主张的那样通过归纳。惠威尔的确说过,惯性定律以归纳为基础,但是他继续直接提及胡克(Hooke)在逐渐减小的阻力下的旋转陀螺实验,作为从中引出普遍法则的具体实验。因此,不管不恰当的术语,除了惠威尔更充分地强调在抽象能够开始前需要了解备种案例外,惠威尔似乎与阿佩尔特持有相同的见解。就其余的而言,二人都假定先验的知性概念,这强迫他们二人服从奇怪的、多余的和人为的见解。阿佩尔特发现,如果人们把“正确的’物质概念引入惯性定律,那么该定律就是清楚的和自明的,而物质的基本特征是“无生命性”,物质排除通过除“外部的”影响之外的影响的变化。惠威尔也把惯性定律奠定在下述概念的基础上:无原因什么也不能发生。如果人们偏爱逻辑的而非心理的倾向,那么导致惯性定律的抽象会十分简单地出现。只要知道力是决定加速度的因素,立即可得,在没有力的情况下,我们只能设想没有加速度的匀速直线运动。历史甚至目前的讨论几乎过多地告诉我们,思想无法自行沿着这样平滑的逻辑路线行进:在给定一组不同的案例和各种各样的相互交错的困难以及矛盾的考虑之后,几乎必须通过强制强加抽象。惠威尔正确地注意到,没有力而运动的例子实际上从未发生。在如此抽象时,科学使它的对象理想化。至于阿佩尔特,他认为,就开普勒(Kepler)从一个体系到另一个体系的不计其数的建构而言,虽然没有一个人比他更加接近把握所有运动的相对性的原理,但是正是伽利略,第一个清楚地认识到该定律,他不仅通过由事实证明它,而且通过思考运动的本性和运动的观察对于空间——纯粹感知的对象而不是观察的对象——具有的关系。该原理只能被直觉到,而不能被证明:只要人们抽象地把握和理解它,它的真理便直接使人信服,而没有要求其他说明的问题。这就是阿佩尔特认为伽利略实践的抽象能够发现该原理,而开普勒实践的归纳未能发现该原理的原因。我自己的观点是,伽利略确实通过抽象辨识该原理,但是无论如何通过比较许多观察到的案例。在把握和分析自由落体运动时,他必然注意到,在静止的塔附近的下落运动与在快速运动的船附近的下落运动对于其上的观察来说以相同的方式运动,这导致众所周知的把匀速水平运动和加速下落运动结合起来的抛射运动的概念。余下的概括和应用的阶段没有出现进一步的困难。阿佩尔特甚至倾向于认为,伽利略的自由落体的发现是演绎的,但是伽利略的著作清楚地表明,自由落体定律是作为假设提出的,该假设基于正确的猜测,随后受到实验检验。正是依靠观察,伽利略成为近代物理学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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