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喜欢吗?”我身后响起一个声音。我转过身,突然发现一枝零点三八口径手枪的枪管正对着我的脸。我是个处事不惊的人,但这次心里还是猛动了一下。是弗洛西,正好。还是那个声音,但弗洛西是个男人,一张面具遮着他的脸。
“你永远不会相信,”他说,“可我连大学文凭都没有,我是因为学分低被勒令退学的。”
“那就是你为什么要戴那张面具吗?”
“我订了一个接手《纽约书评》的复杂计划,但它意味着我要冒充莱昂内尔·特里林。我为做手术去了墨西哥,胡埃莱斯那里有一个医生,能给人整莱昂内尔·特里林那种容——花钱就可以。但是出了点差错,我整容的结果看上去像是奥登,而声音像是玛丽·麦卡锡3。从那时起,我开始干起法律不容的工作了。”
很快,在他抠动扳击之前,我动手了。我往前扑去,用肘猛击他的下
巴,在他倒下时抓住了枪。他像一吨砖头似的砸到了地上。警察出现时,他还在抽泣。
“干得不赖,凯泽。”霍姆斯警官说,“我们审完他后,联邦调查局
想跟他谈谈。是件小事,牵涉到几个赌徒和但丁的《地狱篇》的一个注释本。把他带走,伙计们。”
那天晚上的深夜时分,我拜访了一个老客户,名叫格洛丽亚。她是个金发女郎,是以优等成绩毕业的,区别在于她学的专业是体育,让我感觉不错。
__________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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