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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的森林

时间:2013-10-13 12:09:48  来源:  作者:村上春树  
简介:故事讲述在1987年,已经37岁的主角兼叙述者──“渡边彻”,乘飞机到达德国汉堡机场,降落时听到机上播放著背景音乐──由管弦乐器演奏披头四“挪威的森林”,因此回忆起18年前魂归九泉的某位女性。主人公纠缠在情绪不稳定而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故事以木月自杀,渡边带着淡淡的哀愁,与阿绿重新开始而结束。故事中出现了多重三角关系,小说中描写出年轻人在感情之中的挣扎,从中展现出一种迷惘感。小说被设置在1960年代晚期,当时日本各大学罢课频频发生。而《挪威的森林》刻画了当时人...

 “嗯!就是这种店嘛!附近的邻居会来买书,我们也会代人送书,生意也一直很不错,是足够养活一家四口的了。既不曾举债,也送两个女儿上了大学。可是就只有这样!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余力做别的事。所以说,根本就不该让我念那所高中嘛!那真是自找麻烦。一到要捐钱的时候,父母亲就唠叨个没完,和班上同学出去玩也一样,总是担心待会若是到高级餐厅吃饭的话,钱会不会不够。这种日子实在不是人过的。你家里很有钱吗?”
 “我家?我家只是非常普通的薪水阶级。既不算什么有钱人,也不算太穷。送小孩子到东京上私立大学是很辛苦没错,不过幸好也只有我这么一个小孩,还不成问题。家里寄来的钱并不算多,所以我需要打工贴补。很普通的家庭嘛!有个小院子,有辆丰田可乐娜。”
 “你打的是什么工呀?”
 “每星期在新宿的唱片行上三天的夜班,蛮轻松的。只要坐在那儿看店就得了。”
 “哦!”阿绿说。“我一直以为你没有钱的烦恼呢!看起来不像。”
 “我是从来也没有烦过呀!只是不算顶有钱而已,和大多数人一样。”
 “我们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都是有钱人!”一面将两手摊在膝上,她一面说道。“问题在这里。”
 “从此之后就没法再适应另一种生活了。”
 “喂!你知道当个有钱人最大的好处是什么吗?”
 “不知道!”
 “就是你可以说我没钱三个字。比如说我邀同学一起去干嘛的,她可以说:“不行!我现在没钱。”换作是我的话,我可不能这么说了。因为如果我说:‘我现在没钱。’那就是真的没钱,很惨吧?这道理就好比一个美人说:‘我今天很难看,不想出门。’一样,如果你是个丑八怪,说这话一定会被嘲笑的。我当时过的就是这种日子。到去年为止,整整六年。”
 “以后你就会忘了。”我说。
 “忘得愈快愈好!自从上了大学,我才真正松了一口气呢!因为每个人都很普通。”
 她咧嘴笑了一笑,又用手去撩她的短发。
 “你在打什么工呀?”
 “写地图的解说。你知道的,买地图的时候不是会附上一本小册子吗?上头有街道名称啦、人口啦、风景区什么的,还印了很多别的,比如说这儿有徒步旅行路线啦、有这种传说啦、开这种花啦、有这种鸟之类的。我就是负责写这些东西,这真的很简单,一下子就好了。只要到日比谷图书馆花上一天的时间查资料,便足够写一本了。你只要抓住一点诀窍,做起来就不难。”
 “什么样的诀窍?”
 “也就是说,你只要添加一些别人没写过的东西就可以了。这么一来,地图公司的人便会觉得你会写文章。他们会对你非常佩服,把工作全交给你!你不必做得太好,一点点就行了,比如说,为了建水坝,这儿曾淹没了一个村镇,但候鸟仍记得这个村镇,只要季节一到,人们便看得到一群鸟在湖上徘徊不去的情景。你这么加油添醋的话,他们都会很喜欢的,你看嘛!这不是又有气氛又有雅趣吗?一般打工的人不会这么做的。我写那些稿子还赚了不少钱咧!”
 “可是这种资料好找吗?”
 “嗯……”阿绿微微倾着头。“只要想找就找得到。真找不到的话就酌情创作一下嘛!”
 “原来如此。”我佩服之至。
 阿绿也想听听宿舍的事,我便照例把国旗啦、“突击队”的收音机体操之类的笑话说给她听。阿绿听过“突击队”的笑话之后也大笑不止,看来“突击队”似乎真能让所有的人快乐起来!阿绿觉得很有意思,说是无论如何要到宿舍去看看。我告诉她,看过就没意思了。
 “没什么啦!只是有几百个男生躲在稍嫌脏乱的房间里喝酒、手淫,如此而已。”
 “你也做同样的事吗?”
 “没有人不做的。”我解释道。“就跟女孩有月经一样,是男人都要手淫的。大家都做,没有人不做。”
 “有女朋友的人也做吗?我的意思是说,即使是有性伴侣的人也做吗?”
 “这不相干的。我隔壁一个庆应大学的学生在每次约会之前都要手淫。他说这样反而比较不会紧张。”
 “我不大懂这些,因为念的一直是女校。”
 “而且妇女杂志的附录里头又没交代,是不?”
 “是呀!”阿绿笑道。“对了,这个星期天你有空吗?有没有约会呀?”
 “每个星期天我都有空啊!不过晚上六点钟要打工就是了。”
 “要不要到我家来玩?到小林书店来,店是不开,但我得留到傍晚,怕会有什么重要的电话进来。喂!你要不要和我一块儿吃午饭呀?我烧给你吃。”
 “不胜感激!”我说。
 阿绿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小片纸,仔细地在上头画了到她家的地图。跟着又拿出红原子笔来,在她家的位置上打上一个大叉。
 “很容易找的,因为有个‘小林书店’的大招牌。十二点左右到好吗?我会先烧好饭等你。”
 道过谢后,我将地图放进口袋里。然后告诉她,我该回学校去上德文课了。阿绿则在四谷搭电车,说是还要去个地方。
 星期天早上,我九点起床。刮过胡子,洗了衣服,我拿到屋顶上去晒。天气很好,颇有初秋的味道。一对对蜻蜓在院子里飞来飞去,附近的小孩子拿着捕虫网到处追着跑。这是个无风的日子,国旗无精打采地俯垂着。我穿上烫得十分平整的衬衫,走出宿舍,到都电的车站去搭车。星期天的学生街仿佛一座死城似的杳无人影,大部分的店家都不做生意。街上只要有些微的声响,听起来便异常清晰。女孩子们脚蹬木跟鞋咯哒咯哒地穿过柏油路。都电的车库旁,四、五个小孩子将空罐子排成一列,拿石子扔着玩。后来我在一家花店买了一束水仙花。秋天买水仙花是有些奇怪,但我从以前开始就一直很喜欢水仙花了。
 星期天早上的都电只坐了三个结伴出门的老婆婆。我一上去,老婆婆们便一会儿盯着我,一会儿盯着我手上的花。其中一个还边盯着我边露出笑容,我也跟着笑了。然后,我在最后一排坐下,远眺着飞掠过车窗外的旧屋景致。电车紧沿着屋檐奔驰。有一户人家在晒衣杆上放了十个蕃茄盆栽,一只大黑猫在旁边作日光浴。我还看到小孩子在院子里吹泡泡玩。耳边也传来了石田亚由美怀念老歌的旋律。甚至还闻得到咖哩的香味。电车飞快地穿梭在这个亲切感十足的小市区里。途中还上来了好几个乘客。而原来的三个老婆婆仍然凑在一起,聊得正自起劲,没有一丝倦容。
 在大冢车站附近,我下了电车,按照阿绿画的地图,走到一条并不顶热闹的大街上。街道两旁的商店看上去冷冷清清地,建物老旧不堪,里头也不甚明亮。有的甚至连招牌上的字都已模糊难辨。从建物的老旧和样式看来,这一带在战时似乎并不曾遭到轰炸,因此从前的街景便一直保留到今天,他们当然也曾作过某种程度的改建,因为每一幢建都有增建和补修的痕迹。但这样一来,反而此纯粹的老房子还要来得脏乱。
 大多数的人受不了车多、噪音、空气坏、高房租,就搬到郊区去了。留下来的尽是一些住廉价公寓和社区住宅的,或是不好迁移的商店啦、打算一辈子老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等等这条大街看上去就给人这种感觉,而且由于车子排出大量的废气,街上仿佛罩着一层薄雾似的,一切都显得如此迷蒙、肮脏。
 在这条大街上走了好一会儿,这才在转角的加油站往右一拐,呈现在眼前的是一条小商店街,“小林书店”的招牌就立在中间。这的确不是一家大书店,但并不像阿绿所描述的那么小。是极其普通的市区中一家极其普通的书店。跟我在小时候总等不及到发行日就跑去买少年杂志看的那种书店差不多。立在小林书店门口,我突然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不管走到哪儿,你都看得到这种书店。
 书店铁门紧闭,门上写着“周刊文春,每周四发行”的字样。虽然还有十五分钟才到十二点,但我不想捧着水仙花在街上乱逛打发时间,所以就按了铁门旁的门铃,然后略略后退二、三步,等候应门。等了十五秒钟,没有反应。正在犹豫要不要再按时,上头有人喀啦喀啦地拉开了窗子。抬头一看,原来是阿绿从窗口探出头来,对着我招手。
 “打开铁门进来呀!”她叫道。
 “我来早了,没关系吗?”我也回叫。
 “有什么关系?上来二楼吧!我现在走不开。”跟着又喀啦喀啦地拉上窗子。
 我大剌剌地将铁门拉开约一公尺左右。弓着身子进入店内后,又把铁门拉下。
 店内一片漆黑,我撞上了用绳子困好放在地上准备退还的杂志,差点没跌一跤,好不容易走到里侧,摸黑脱了鞋子,踏上地板。屋里仍旧微黑。一上去,便是一个小客厅,里头摆着一组沙发。一道仿佛从前的波兰电影一般的黯澹的光射进这小小的空间里。而左手边则是一个小仓库,厕所也在那边。我小心翼翼地爬上右手边的陡梯,到了二楼。二楼比一楼明亮得多,我这才松了口气。
 “喂!这儿啦!”阿绿的声音不知从哪儿传了过来。从楼梯一上来,右手边就是餐厅,厨房则在里侧。屋子虽很老旧,但厨房似乎是最近才改建的,流理台、水龙头和碗柜都相当新。阿绿就在那儿准备午饭。锅子里正呼噜呼噜地煮着东西,此外还有烤鱼的味道。
 “冰箱里有啤酒,你就坐那儿喝嘛!”阿绿飞快地看我一眼,跟着说道。我便从冰箱里拿出罐装啤酒,坐在桌旁喝了起来。啤酒相当冰凉,仿佛已经放进冰箱冰了半年似的。桌子上摆着一个小小的白色烟灰缸、报纸、酱油杓子、便条纸和原子笔等。便条纸上写着电话号码和一些买过东西的计算数字。
 “大概再过十分钟就好了,你就在那儿等着好吗?可以等吗?”
 “当然可以罗!”我说。
 “饿一点也好。量蛮多的。”
 我一面啜着冰啤酒,一面盯着正在专心烧饭的阿绿的背影。她的动作十分灵活,在一段时间内居然同时进行四道做菜手续。一会儿尝尝汤的味道,一会儿在砧板上切东西;这才刚从冰箱里拿出东西装在盘子里,却又洗起用过的锅子来了。从背后看来,她的这些动作让人联想起印度的打击乐器演奏家。才刚打过那边的钟,便又叩击这边的木板,跟着又敲起水牛骨来了。每个动作都相当漂亮、灵活、有整体感。我一面看着,一面暗自佩服。
 “有没有我帮得上忙的?”我出声道。
 “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一个人做了。”说罢,阿绿对我微微一笑。她今天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是一件蓝色T恤。T恤的背上印着一个苹果牌唱片的大苹果商标。从背后看来,她的腰细得令人吃惊。仿佛曾经因为某种缘故,让纤腰壮实的那一段成长过程给漏掉似的,那腰真细得紧。也因此,比起一般女孩穿牛仔裤的苗条模样,阿绿穿起来反而给人一种中性的感觉,亮光从厨房的水池子上方的窗口流进来,使得阿绿身子的轮廓更添上一层朦胧。
 “我自己就从不曾做过像这样的一顿大餐哩!”我说。
 “这算什么大餐嘛!”阿绿背对着我说。“我昨天太忙,没时间去买菜,只就着冰箱里现有的东西凑着做而已。所以呀,你千万别客气。真的!而且我们家喜欢请客。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这一家族的人基本上都很喜欢请客。喜欢得要命哩!倒不是说我们家的人与众不同,特别的亲切;也不是想藉此赢得大家的好评,反正只要有客人来,就一定非请不可。不知道是幸或不幸,全家人刚巧都是这种个性。像我父亲自己几乎是滴酒不沾,可是我们家里放了好多酒,你知道为什么吗?就是为了请客嘛!所以啤酒尽管喝好了,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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