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房间已经搜查过了,但每个人身上还没搜查过。这注定不久就会轮到的。
我在八月十日早晨杀死了罗杰斯。当时他正在砍柴,准备升火,没有听到我走近他的声音。我在他口袋中发现了通往餐厅门的钥匙,他在头天晚上把门锁上了。
我趁着罗杰斯尸体被发现而产生的混乱,溜进了伦巴特的房间,拿定了他的手枪。我知道他会随身带着一支枪—实际上我吩咐莫里斯在会见伦巴特时就提出了这件事。
早饭时,我利用给布伦特小姐第二次倒咖啡的机会把最后一剂水合氯醛放入她的杯中。我们把她留在餐室里,过了一会儿,我又溜了回去—她那时候已经几乎失去了知觉,我很容易就把一剂强氰化物注进她身中。大黄蜂的事干得有些孩子气—然而我很得意,我喜欢叫每个人的死法尽量同儿歌里说的一样。
在这之后我所预见的事马上发生了……事实上,这事还是由我提议的。我们全都主张来一次彻底的检查。手枪被我稳妥地藏了起来,我的氯化物和氰化物也都用完了。
就在这个时侯我告诉阿姆斯特朗必须把我们的计划付诸实施。计划很简单—我必须假装成一个牺牲品。这可能会使凶手心慌意乱;不管怎么说,只要大家认为我死了,我就能在住宅中活动,偷偷侦察那个不知名的谋杀者。阿姆斯特朗热烈支持这个计划。当天晚上我们就开始行动了。一小块红泥膏抹在额头—红窗帘和毛线都准备好了,周围也布置了一番。蜡烛光闪烁不定,而且唯一仔细检查我的人将是阿姆斯特朗医生。事情进行得很顺利。克莱索恩小姐发现我放在她房间的水草时尖声大叫,把整个住宅都震动了。所有的人都冲上楼去,我趁机装成一个新的被害者。
他们发现我以后的反应和预期的完全一样。阿姆斯特朗非常内行地表演了一番。他们把我抬上褛,放在我的床上,以后就再没有人顾得上研究我的事了。他们相互间充满了猜疑和恐惧,一个个吓得要死。
我和阿姆斯特朗于午夜差一刻两点时,在别墅外面碰了头。
我把他领到住宅后面悬崖边上的一条小路上。我告诉他如果有谁走过来,我们从这个地方都可以看到,而且寝室都朝着另一个方向,屋里的人不会发现我们。他直到这个时候一点儿也没起疑心—不过他应该有所警觉的;只要他还记得诗里的这一行.‘一个失足落水,被一条青鱼吞咽,”他就应该猜到点儿什么。他却完全没有把这条青鱼放在心上。
我把他干掉丝毫也没费手脚。我往悬崖下面看了看,惊叫了一声,叫他看看下面是不是一个洞口。他马上俯下身来。我很快地用力推了他一把,他一下子掉进汹涌的波浪里。我回到房子里。布劳尔听到的一定是我这时的脚步声。我到阿姆斯特朗的房间待了几分钟以后又一次离开了别墅。这回我有意搞出点声音来叫别人听到。我刚刚走下楼梯,就听见有一扇门打开了。他们肯定会在我走出前门时看到我的背影。他们犹豫了一两分钟才开始跟踪载。我绕到房子后面,通过一扇我事先打开的餐厅窗户;又回到房里。我关上窗户,过了一会又把玻璃打碎。以后我就走上楼去童新躺在床上。我计算好他们会童新搜查一次这所住宅,但是我猜想到他们不会非常仔细地检查每一具尸体,不外乎扯扯被单,只要知道尸体不是阿姆斯特朗伪装的就马上走开。后来发生的事同我预料的完全一样。
我忘了说明我这时已把手枪放回伦巴特的房间里。也许有人对搜查时手枪藏在什么地方感觉兴趣。手枪是放在贮藏室里一堆罐夹里面的。我打开最底下一筒罐头—我记得里面装的是饼干。把手枪塞进去,重新粘好橡皮膏胶带。我的估计完全正确,没有一人想到翻寻这一堆看来没有起封的罐头食品。特别是上面的罐头全部都是焊封的。那个红色窗帘被我平铺在客厅里一张椅子的印花棉布套底下,藏得严严实实;毛线是藏在一个椅垫里的,我在椅垫上剖了一个小口。我等待的时刻到来了。剩下的三个人疑虑重重,彼此吓得要命,这祥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特别是其中之一还带有一把手枪。我通过窗户观察着他们。当布劳尔独自走回来时,我早己把大理石悬挂好。布劳尔退出了人生舞台。
从窗户里,我看到维拉·克莱索恩开枪打死了伦巴特。一个大胆、机智的姑娘。我一开始就认为她与他对垒时会略胜一筹。这场决斗刚一结束,我就在她的房间里布好了机关。这是一次有趣的心理学试验。意识到自己犯了罪,刚刚枪杀过一个人,神经仍处于极度紧张状态,加之环境的催眠作用,这些加在一起是否能使她走上自杀的道路?我认为有这种可能.我猜对了。我亲眼看着维拉·克莱索恩悬梁自尽;当时我就站在橱柜的暗影里。
现在是最后一幕。我走出来,把椅子搬开,靠墙放好。我在那姑娘扔掉手枪的地方把手枪捡起来,拿枪的时候非常注意,保留着她留在枪上的指纹。
现在我要做什么呢?我马上就要把这篇东西收尾,把它装在一只瓶子里密封好,然后再把瓶子投入海中。这又为什么呢?是啊,为什么呢?……是因为我立志制造一场无人可以解释的神秘谋杀案。但是我现在才明白,没有哪个艺术家能够满足于单纯创造艺术。他渴望自己的艺术得到世人的承认,这种天性是无法克服的。我必须承认(尽管我觉得这有些丢脸),我也有这种可怜的天性;我想叫别人知道我在这件事上是干得多么巧妙……总之,我认为印第安岛上的秘密将是无法解释的。当然,警察也许比我估计的高明些。毕竟其中有三条线索可寻。其一,警方完全清楚爱德华·塞顿是有罪的;因之,他们也知道岛上的十个人,其中有一人无论从什么意义上讲都不是凶手,按照反理推论,这个人可以被推定为处决其他九个人的刽子手。第二条线索隐含在儿歌的第十四句中。阿姆斯特朗的死亡和“青鱼”这个诱饵有关,他上了钩,也可以说他被这条青鱼活吞了。这就是说,事情发展到某一阶段时有人使用计谋,转移了注意力。阿姆斯特朗上了当,因而送了命。这件事可能成为解决这一疑案的重要线索。因为当时岛上只剩下四个人,四个人之中我是唯一可能得到他信任的人。第三条线索只是一个象征。我的死法一在我的前额上留下一个记号,这是该隐(根据《圣经.创世纪》该隐杀死他的兄弟阿贝尔,该隐的父亲在他脸上做了一个记号.)的标志。
我想还有一点点事需要交待一下。在把瓶子连同这个文件扔进海里以后,我要回到我的房间,躺在床上。我的眼镜上系着一条看上去象是黑色细线的东西,但它实际上是一条橡皮筋。我准备把眼镜压在我身体底下,把橡皮筋套过门柄不太紧地系在手枪上。我考虑将要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我用手帕裹住手扳动板机,手落回我的身旁,手枪由于橡皮筋的作用向房门弹去,被门柄卡住和橡皮筋分开,落在地上。橡皮筋缩回来,从压在我身下的眼镜上垂下来不会引起人们的怀疑,一条落在地板上的手帕也不会受人注意。同我那些死掉的同伴的记载相符,人们将发现我端端正正地躺在床上,子弹穿过前额。死亡的时间在验尸时是无法判定得非常精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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