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大多待在里面看《复仇者》和《未知者》等漫画,他幻想自己变成那个狼人,狼人有一身全宇宙最坚强的金属骨骼,无论伤势多么严重,一夜就能自动愈合。他偶尔会想到我,他想念我的声音,梦想我会从屋子里跑出来,用力拍打城堡的铁皮屋顶,大声叫他让我进去。有时他也希望琳茜和塞谬尔多在外面待一会儿,或是爸爸能像以前一样陪他玩,笑容中不要总带着一丝忧伤。现在周围每件事情都沾上了绝望的忧虑,好像隐形的磁场一样。但小弟却不容许自己想念妈妈。他埋头到漫画书的世界里,书中孱弱的主角变成半人半兽的英雄,眼睛绽放出万道光芒,手执魔杖击穿铜墙铁壁,纵身一跃就跳上摩天大楼。他想象自己是蜘蛛人,一生气就变成绿巨人。只要受到伤害,他就想象自己是漫画书里的英雄,转眼之间,他不再是个敏感脆弱的小男孩,而成了坚强的超人,童稚之心也变成了铁石心肠。我看着小弟这样长大,不禁想起外婆曾说过的一句话,以前我和琳茜在她背后扮鬼脸或是露出不屑的表情时,外婆总是说:“当心你们脸上的表情喔,长大了会一直是这副德性的。”
有一天,二年级的巴克利拿回家一篇他写的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从前有个叫做比利的小孩,喜欢探险。他看到一个地洞,他走进地洞里,从此之后却再也没有出来。完了。”
爸爸成天心情沮丧,看不出故事有什么不对。他学妈妈把这故事贴在冰箱上面,同一个地方还贴着巴克利好久以前画的蜡笔画,但早就没人注意到图画上湛蓝的地平线。小弟年纪虽小,却知道他写的故事有问题,他察觉出老师对故事的评价很奇怪,好像漫画书中人物一样含糊其词。于是他把故事从冰箱上拿下来,趁外婆在楼下时悄悄把它拿到我以前的房间,他把故事折成小小的四方形塞进床垫下面,这里是我以前放宝贝的地方,现在已经空无一物。
一九七六年秋季的一个大热天,赖恩·费奈蒙到证物室查看一个大型保险箱,保险箱里放了在哈维先生地下室天花板中间找到的动物骨头和一些粉末,化验结果证实这些粉末是生石灰。调查行动由他亲自主持,但无论挖得再深、找得再仔细,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里依然没有找到其他骨头或尸体。车库的地上留有我的血迹,这是破案的惟一线索。赖恩花了好几个星期、甚至好几个月仔细研究琳茜偷到的素描,他还带了一组人员回到玉米地里重新搜查,大家挖了又挖,最后终于在田里的另一头找到一个可口可乐空罐,空罐上验出两枚指纹,警方在哈维先生家采集到随处都有的他的指纹,又比对了我的出生证,结果证实空罐上是我和哈维先生的指纹。赖恩心中再无疑问:杰克·沙蒙从一开始就没错。
但是不管他多么努力追查乔治·哈维的下落,此人似乎蒸发在稀薄的空气中了,怎么找也找不到。他也查不出此人的任何记录,官方记录中根本不存在这个人。
他手边只有哈维先生的玩具屋,因此,他打电话询问帮哈维先生卖玩具屋的商人,在商店中收回扣的人,以及为自己的住宅订纪念模型的有钱人,结果依然一无所获。玩具屋里有许多小椅子、附着铜制把手的小门和小型斜面窗,屋外还有些布做的灌木丛和小树,赖恩打电话给制造这些东西的厂商,却依然打听不出任何消息。
各种证据摆在警察局地下室的一张大桌子上。赖恩坐在桌前,逐一检视一大沓我爸爸印制的寻人海报,虽然早已熟知我的长相,但眼前的海报依然让他看了发呆。最近这一带新盖了很多房子,他觉得破案的关键或许有赖于此,随着社区的开发,人们到处盖房子,附近的土地都被彻底地翻了过来,说不定警方会因此找到破案所需的证据。
保险箱最下面有个袋子,里面装着我那顶缀着铃铛的帽子。他记得他把帽子拿给我妈妈时,她难过得瘫倒在地毯上。他仍然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她,但我却知道是哪一天:那天他和妈妈坐在我家客厅等爸爸回家,巴克利和奈特脚碰脚在沙发上睡觉,妈妈在画纸上随意涂鸦。从那天开始,他就爱上了她。
他竭尽心思想找到谋杀我的凶手,但却徒劳无功;他试着爱我的母亲,结果也是同样枉然。
赖恩看着琳茜偷到的玉米地素描,心里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因为自己的犹豫,所以凶手才会从他手里脱逃。他摆脱不了心中的罪恶感,就算没有其他人知道,他心里也很清楚,因为他和我妈妈在购物中心幽会,所以乔治·哈维才有机会逃走,这全是他的错。
他从后裤兜里拿出皮夹,皮夹里的照片代表着他曾经参与,却无法破案的案件,其中一张是他的亡妻。他把所有照片摆在桌上,逐一将照片翻成面朝下,然后在每一张照片的背面写上“殁”字。以前他等着在照片背后写下破案日期,现在凶手是谁、为什么行凶、如何行凶等问题对他已毫无意义。他永远猜不透他太太为什么自杀,也永远无法理解为什么有这么多小孩失踪。他把证物和照片放回保险箱,关上电灯离开冷飕飕的证物室。
但他对以下这些事情却毫不知情:
一九七六年九月十日,一名猎人在康涅狄格州打猎,他走回车子时看到地上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那是原本挂在我银手镯上的宾州石。过了一会儿,他又看到附近的地面被熊掘过,乱七八糟的地面上有些骨头,一看就知道是一只小孩子的脚。
妈妈在新罕布什尔州只待了一个冬天,之后就决定开车去加州。她一直想开车横越美国,却始终没机会实现心愿。她在新罕布什尔州遇到的一个人告诉她,旧金山北面的一家酒厂在招人,工作靠劳力,条件不苛,而且如果自己不想说,他们也不会过问你的背景,她觉得这三点听起来都不错。
那人想和她上床,但她拒绝了。此时她已经知道不能靠性爱来解决问题,从第一次和赖恩在购物中心发生关系开始,她就知道两人绝对没有结果,她甚至无法真切地感受到他的爱怜。
她收拾好东西,启程前往加州,沿途每在一个小镇停留,她都会寄明信片给妹妹和小弟,明信片上写着:“嗨,我在俄亥俄州的达顿市,红雀是俄亥俄州的州鸟。”或是:“昨天傍晚抵达密西西比州,密西西比河真是辽阔。”
行行复行行,她来到了亚利桑那州,以前她只在家附近旅行,现在离她以前去过最远的地方已有八州之遥。她租了一个房间,从外面的制冰机里拿了一桶冰块,明天即将抵达加州,她买了一瓶香槟酒来庆祝。她想起新罕布什尔州那人曾说,他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清洗装酒的大桶里的霉菌,他仰卧在地,拿着刀子刮掉酒桶内一层层霉菌。霉菌的颜色和稠性像肝脏,下班之后不管洗多少次澡,果蝇依然绕着他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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