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后来做了一个木架取代我,琳茜和巴克利不像我一样喜欢帆船。爸爸用尽招数想引起他们的兴趣,试了几次之后,爸爸放弃了,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除去我和爸爸,对我们家其他人而言,每只玻璃瓶里的帆船看起来都一样。
那天爸爸一边整理房间,一边和我说话。
“苏茜,我的宝贝,我的小水手女孩,”他说,“你总是喜欢这些比较小的帆船。”
我看着爸爸从书架上取下玻璃瓶,将它们在书桌上排成一列,然后拿妈妈一件撕成布条的旧衬衫擦拭书架。书桌下摆了一排排的空瓶,我们收集了这些瓶子,准备建造更多船只。壁橱里还摆了更多的瓶装帆船,有些是爸爸和祖父一起做的,有些是爸爸独立完成的,有些则是我们父女俩合作的结晶。有些船只保存得很好,只有船帆稍微泛黄;有些船只过了这些年船身已经歪斜,甚至倒下。书架上还有一个我出事前一星期,在我手中忽然起火的玻璃瓶。
他最先把这个瓶子摔得稀烂。
我心中一阵抽痛。他转头看看其他玻璃瓶,瓶瓶标示着年岁记忆,瓶瓶可见扶持瓶口的手:他过世父亲的手,他死去女儿的手。我看着爸爸砸烂剩下的玻璃瓶,他一面喃喃说着苏茜死了,一面把玻璃瓶砸向墙壁和木头椅子。砸完之后,爸爸站在客房兼书房里,四周都是绿色的玻璃碎片。所有的玻璃瓶都被摔在地上,船帆和船只的碎片散见于破碎的玻璃间,爸爸呆呆地站在一片狼籍之中,此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在爸爸面前现身,每片玻璃、每个闪闪发光的碎片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脸。爸爸低头观望,目光搜寻房间的每个角落。太不可思议了!但过了一秒钟,我就不见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放声大笑,笑声发自丹田,有如野狼的哭嚎。他笑得用力又大声,在天堂的我听了全身发抖。
他走出书房,走过两个房间,来到我的卧房。楼上的走道很窄,我的房门和其他房门一样小巧单薄,一拳就可以轻易地击穿房门。他原本打算把我梳妆台的镜子砸烂,撕下墙上的壁纸,但他非但没有这么做,反而紧捏着床单,颓然地倒在我床边低声啜泣,淡紫色的床单被他捏得皱成一团。
“爸爸?”巴克利问道。弟弟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我房间的门把。
爸爸转头,但却遏止不了泪水,他抓着床单,慢慢地瘫倒在地上,然后他张开手臂,叫巴克利过来。通常他一叫,巴克利便会跑过来,但这次他叫了两声,小弟才奔向爸爸怀里。
爸爸把小弟包在床单里,床单还留着我的味道。他记得我求他,允许我把房间漆成紫色,也记得他帮我把过期的《国家地理杂志》移到书柜下排(我当时已立志钻研野生动物摄影术)。他还记得我曾是家中惟一的小孩,只是过了不久之后,琳茜就出生了。
“我的小人儿,你对我来说是多么特别啊。”爸爸紧抱着巴克利说。
巴克利抽出身,目不转睛地看着爸爸满是皱纹的脸,看着他依然泪迹闪闪的眼角,巴克利一脸严肃地点点头,亲吻爸爸的脸颊,童稚的脸上充满保护的神情。孩子疼爱大人,这样的童稚之情是如此圣洁,连天堂里的人也做不到。
爸爸把床单围在巴克利的肩上。他记得我有时睡到一半,从高高的四柱床上跌到小地毯上,却不会醒来。他坐在书房的绿色椅子上看书,被我摔下床的声音吓了一跳,赶快跑到我房间看看怎么回事。他喜欢看我熟睡的模样,即使做了噩梦,甚至摔到硬邦邦的木板地上,我依然呼呼大睡。在这样的时刻,他相信孩子们将来一定会当上总统、国王、艺术家、医生,或是野生动物摄影师,孩子们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我过世前几个月,爸爸看着我躺在床上呼呼大睡,只是这次我床上多了巴克利,巴克利穿着睡衣,抱着小熊,背对着我窝成一团,半睡半醒地吸大拇指。爸爸当时第一次有种奇怪的感觉,他想到做父亲的不可能长生不老,忽然觉得有点难过。但他又想到他有三个小孩,这个数目让他稍微放心一点,他想将来不管自己或是孩子的妈出了什么事,三姐弟总还会彼此关照。这么看来,由他开始的家系会绵延不断地持续下去,就算他一头倒下,沙蒙家依然像强韧的钢丝一样断不掉。
他在小儿子身上找寻女儿的身影。他在内心大声告诉自己:把爱留给生者吧。但我飘忽而逝的影像却像绳索一般,不停地把他往后拉,拉,拉。他看着怀中的小男孩,“你是谁?”他喃喃问道,“你从哪里来?”
我看着爸爸和小弟,心想事实和我们在学校学的差距真大。学校里大家说生死之间界线分明,事实上,生者与死者之间有时似乎朦朦胧胧,难分难解。
我遭到谋杀几小时后,妈妈忙着打电话找我,爸爸则在附近挨家挨户探寻。
那时哈维先生已经掩埋了玉米地里的地洞,提着装有尸块的布袋离开现场。他经过距我家两栋房子的地方,爸爸正站着和塔金夫妇说话,他继续往前走,小心翼翼地穿过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欧垂尔家的黄杨树和史泰德家的黄菊树几乎碰在一起,哈维先生穿过浓密的树叶,所经之处留下了我的气味。凭着这股味道,吉伯特家的小狗才找得到我的臂肘。但过了三天之后,雪水与冰霜冲淡了我的味道,连训练有素的警犬也找不出踪迹。哈维先生带着我的尸块回到家中,他进门,洗脸洗手,我已经在房子里等着他。
这栋房子易手之后,新房主一直抱怨车库地上的污点。房屋中介带着有意购屋的客户看房子时,总是告诉买主那是车子的油垢,其实那是我的血迹,血迹渗过哈维先生提着的布袋,滴落在车库的水泥地上,首次向大家揭露我的下落。
你八成已经猜到我不是哈维先生手下的第一个牺牲品,我却是过了一阵子才领悟到这一点。他知道把我的尸体移出玉米地,也知道先看气象,选择雨雪转强之际下手,这样雨雪才会冲刷掉警方找寻的证据。但他不像警方以为的那么小心,比方说,他忘了把我的臂肘装进布袋,除此之外,他拿了一个布袋装血淋淋的尸块,如果当时有人看到他提着布袋,走在狭窄的树篱之间,任何人都会觉得很奇怪,欧垂尔家和史泰德家的树篱距离非常近,连喜欢躲在这里的小孩都觉得有点窄,更别说是个大人。
他走进浴室洗个热水澡。郊区房子的浴室都大同小异,琳茜、巴克利和我共用的浴室和哈维家的浴室也差不多。他洗得很慢,一点都不着急,内心异常平静。他没开浴室的灯,黑暗中热水冲去了我的气息,他突然间又想起了我。他的耳际浮起我沉闷的叫喊声,死亡的哀鸣真是动听;他也想到我如同婴儿般、从未受过阳光暴晒的细白肌肤,他的刀锋轻轻带过,划下完美的一刀,想到这里,他在热水里全身颤抖,阵阵喜悦让他的手臂和大腿起了鸡皮疙瘩。他把我装在一个上蜡的布袋里,里面还有地洞架子上的刮胡膏、剃刀、诗集和血迹斑斑的凶刀。刮胡膏等东西和我的膝盖、手指、脚趾混在一起,他提醒自己要在血迹变黏之前,把剃刀等东西拿出来,最起码要把诗集和凶刀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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