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调查电话是从哪边打来的可难了。”
“啊,这样吗?因为反侦测的关系?”
“不过,”他说,“要调查打到哪儿去却是轻而易举。譬如这次,我们去查日高先生当天打电话去哪里就好了。”
“那,你们查过了吗?”
“嗯,查过了。”加贺刑警点了点头。
“喔,结果呢?”
“通联纪录显示,六点十三分确实有电话接到您的府上。”
“嗯……本来就该这样,因为确实有电话进来。”嘴里还答应着的我却越发恐惧。加贺刑警已经看过通联纪录,却还是没有排除我涉案的可能,可见他必定发觉是我布下的局。
加贺刑警站了起来,把无线电话放回原位,不过这次他没再坐回沙发里。
“日高先生当天一完成稿子,应该就会马上传送出去。可是在他的工作室里却看不到传真机,为什么?这点老师你应该很清楚。”
不知道,我本想这么说,却依然保持着沉默。
加贺刑警说了:“因为可以藉由电脑直接传送,你是知道的。”
“是听说过。”我简短回答。
“还真方便,手边不需留下任何的纸张。原本日高打算到加拿大后,就要开始使用电子邮件,所以事先做了准备——他是这么跟编辑说的。这样一来,好像连电话费也省了。”
“太复杂的事我可不懂,我对电脑不熟。可以不用列印,直接传送,我也只是听日高说过而已。”
“电脑一点都不难,谁都会用,而且它还有很多方便的功能。你可以同时传信给很多人,也可以把收件人的住址登录起来,还有……”他停顿了一下,俯视着我继续说道,“只要事先设定好,它就会在指定的时间把信传出去。”
“你是想说我使用了这种功能?”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大概是觉得没有回答的必要。
“关于灯光的事,我们相当重视。”他说,“老师您说到日高家时,屋里是全暗的。我之前也曾经提过,我无法理解凶嫌既然要制造没人在家的假象,又为何单单让电脑开着。后来我终于明白,因为电脑是让计划成功的重要道具,所以它必须开着。老师您将日高杀了之后,就立刻忙着制造不在场证明。说得具体一点,您让电脑启动,从中叫出适当的文件,然后设定此份文件于六点十三分以传真的方式传送到这间屋子。接着,您把屋内的灯全关了,这是为了之后的行动所做的必要措施。因为您必须让人以为,您是在晚上八点再度来到日高家后,发现灯全暗着,以为对方不在家,才打电话给住在饭店的理惠夫人。如果那时房里的灯亮着,照理说在打电话去饭店前,一般人都会先到窗口去查看一下,为了避免让人起疑,您尽可能安排成是和理惠夫人一起发现了尸体。”
一口气说完后,加贺刑警停顿了一下,他大概以为我会反驳或解释吧,可是我什么都没说。
“老师,您连电脑的萤幕保护画面都考虑到了吧?”他继续解说下去,“我之前也说过,电脑萤幕透出的光其实蛮亮的。可是,您不得不让电脑的主机开着,就算这样,单把萤幕关掉不就结了,不过这样做反而更加危险。发现尸体的时候,理惠夫人也会在旁边,如果她注意到主机开着,萤幕却一片漆黑的话,恐怕这将成为警方识破整个布局的导火线。”
我试着吞咽口水,无奈喉咙一片干涩,竟无法做到。我对加贺刑警的明察秋毫深感惶恐,他神能地推测出我当时心中的想法,简直太完美了。
“我想老师是在五点半左右离开日高家的吧?接着您在赶回家的途中,打了通电话请童子社的大岛先生马上过来取稿。大岛先生说了,那天您原本打算以传真的方式交稿的,可是却突然说有急事要他赶来。幸运的是,童子社到这里只要坐一班电车,三十分钟就到了。”
接着他把话说完, “这件事老师在笔记里并没有提到,您写的好像是大岛先生之所以会来是老早就说好的了。”
这我当然不会刻意去写——我以一声长叹取代回答。
”为什么您要叫大岛过来呢?我想答案很清楚——为了让他替你做不在场证明。六点十三分,日高的电脑如你所设定的,打电话到这里来。当时屋里的传真机并没有切换至传真功能,你拿起无线电话机,接了电话。此时听筒那边传来的只有传真发送的讯号音而已,而你却表演着高超的演技,一边听着机械的声音,一边假装正和某人交谈。连大岛都被你骗过了,可见你的演技是多么的完美。顺利演完独角戏的你就这样挂了电话,而日高的电脑也完成了打电话的任务。到了这里,剩下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你只要按照计划,一起和理惠夫人发现日高的尸体就好了。然后在等警察来的空档,趁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电脑的通信纪录删除掉。”
加贺刑警不知打何时起已经不称我为“老师”,而直接改叫“你”了。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在意的,这样反倒比较适合这种场面。
“我觉得你的布局很完美,不像是短时间内想出来的。不过,有一点小小的瑕疵。”
瑕疵?是什么呢?我心想。
他说:“日高家的电话。如果日高真的曾经打电话过来,只要按下重播键,电话就会再次接通了。”
啊!我在心里叫道。
“不过重播的电话却不是接来这里,而是接到加拿大的温哥华。根据理惠夫人的证词,案发当天的清晨六点,日高本人曾打过电话,重播后连到的号码应该就是当时留下来的。当然也有可能是相反的情况,日高先打电话到这里,然后又想打电话去加拿大,于是他拨好号码,却在接通前把电话挂了。不过会考虑到时差,特地起个大早打电话的人,应该不会忘记当时加拿大正值深夜吧?这是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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