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肯珀频频作案之际,圣克鲁斯已经当之无愧地成为全世界并不令人羡慕的系列谋杀案的中心了。聪明英俊的赫伯特·马林被诊断为患有类偏狂型精神分裂症,正在大开杀戒。据他宣称,他的行动受到了不同声音的驱使,要他去协助拯救环境。根据类似的主题,一位遁世于城外森林中的24岁汽车技师约翰·林利·弗雷泽焚烧了一座房子,杀害了一家六口人,以此警告那些破坏大自然的人。他在那家人的劳斯莱斯车挡风玻璃刮水器上留下了一张字条:“要么物质主义消亡,要么人类住手。”似乎每个星期都要发生一起新的暴行。)
1973年1月9日,肯珀搭载了圣克鲁斯分校的学生辛迪-沙尔,持枪胁迫她钻进车尾行李箱,随后枪杀了她。按照习惯做法,他把尸体拖回母亲的住处,在床上奸污了她,又在浴缸里进行分尸,随后将剩余的尸块装人塑料袋内,从卡梅尔悬崖抛入了大海。他此次的创新之作是,将沙尔的脑袋掩埋于后院之中,脸朝上,两眼对准母亲的卧室窗户,因为她总是要人“抬头望着她”。
至此,圣克鲁斯人谈“女大学生杀手”色变。年轻女性受到警告不得搭乘陌生人的车子,尤其不得搭乘那些不在大学校园工作的人的车子,大学校园被认为是安全的。但是肯珀的母亲在大学里工作,因此他的车子贴有学校通行证。
不到一个月,肯珀搭载了罗莎琳德·索普和艾丽斯·刘,枪杀了她们,尔后摞放在行李箱内。他把尸体拖回了家,像先前那样对受害者残忍施虐。他后来把残缺不全的尸体扔入了旧金山附近的伊登大峡谷,一个星期之后被人发现。
他的杀戮行动以惊人的速度在不断升级,即使在他看来也是如此。他曾想过对整条街的人大开杀戒,但最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有更妙的主意,他意识到自己一直就想要这样做。在复活节的周末,当母亲躺在床上熟睡时,肯珀走入她的卧室,手持羊角榔头连续出击,直到把她打得断气才住手。他随即割下了她的头,强奸了那无头的躯体。最后他灵机一动,又割下她的喉管,塞进了厨房的污物碾碎器。他后来告诉警方:“这么多年来她一直在埋怨我,对我又是叫又是吼,这样做似乎是恰当的。”
可是当他打开碾碎器开关时,碾碎器给卡住了,将那血淋淋的喉管甩到他身上。“她断了气以后仍然不停止埋怨我。我没法让她闭上嘴!”
他事后打电话给母亲的一位朋友萨利·哈利特,邀请她过来吃一顿“惊喜”的晚餐。她到达后,他挥棒对她猛击,将她勒死,割下了头颅,把身体放在他的床上,自己则跑到母亲的床上睡大觉。复活节星期日早上,他开着车外出,漫无目的地向东驶去。他一直在收听收音机,期望会成为国内大名人,然而没有任何有关的报道。
他驶到科罗拉多州普韦布洛县城外时,由于睡眠不足感到一阵眩晕和疲倦,加上对自己的壮举未能造成重大影响深感失望,于是他把车子停靠在路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旁,给圣克鲁斯警察局打了电话。经过反复努力,他才让他们相信他是在说实话,他供认了那几起谋杀案,表明自己正是杀害女大学生的凶手。随后,他很耐心地等待当地警察前来逮捕他。
肯珀被判犯有八次一级谋杀罪。当被问及他认为什么样的刑罚适合他时,他的回答是:“折磨至死。”
虽然约翰·康韦事先与监狱官员做了安排,我决定最好还是等我们到达之后再要求与囚犯进行“冷静的”访谈。尽管这样意味着我们将在无法确定是否会有合作的情况下进行这趟旅行,它看起来倒是最佳的主意。监狱里是无法保密的,如果消息传出去,说是某个囚犯与联邦调查局有来往,与他们谈过话,他就会被视为告密者,甚至比这还糟。如果我们秘而不宣地出现在监狱,就会明明白白地向囚犯们表明,我们只是在调查某起案子,没有做任何事先安排或进行任何交易。所以,当埃德·肯珀满口答应同我们交谈时,我委实有几分惊讶。显然,在很长时间里没有任何人盘问过他有关作案的情况,他对我们要做些什么感到好奇。
走入一座戒备森严的州监狱是令人毛骨悚然的经历,即便对于联邦执法人员来说也不例外。首先你要交出随身携带的枪支。很明显他们不希望有任何武器被带入牢房。第二条规定是,你要签署一份弃权声明书,表明如果你被扣为人质,将放弃追究监狱系统的任何责任的权利,并且你能理解,万一发生这种情况,你不会有任何交换条件。将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扣为人质可以获得极为有利的讨价还价筹码。完成这些例行手续后,鲍勃·雷斯勒,约翰·康韦和我被带人一间摆有桌椅的房间,等候埃德·肯珀的到来。
当他被押进来时,我的第一个深刻印象是这家伙真魁梧。我只知道他身材高大,并因此被同学和邻居视为社会弃儿,相距咫尺时,觉得他简直是个庞然大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我们中任何一人撕成两半。他蓄着黑色长发,满嘴八字胡,穿着白色T恤衫和宽松式工作服,便便大腹赫然凸现。
没过多久我们还发现,肯珀是个聪明的家伙。根据监狱记录,他的智商为145。在与他相处的几个小时里,我和鲍勃都担心他要比我们聪明许多。他拥有大量时间,可以坐下来静静思考自己的一生和所犯的罪行。一旦他了解到我们已经仔细研究过他的档案,因而知道他是不是在对我们胡诌时,他便没有拘束地畅谈自我长达几个小时。
他的态度既不狂妄傲慢,也不懊恨抱愧。相反,他表现得很冷静,讲话声音柔和,喜欢做些分析,且有几分漠然。事实上,在访谈进行的过程中,你常常难以插话进行提问。他只在回忆起母亲对他的虐待时流了眼泪。
我在讲授应用犯罪心理学时未必清楚自己讲授的知识是否都是正确的。我对那个古老的问题深感兴趣,即:罪犯是先天形成的还是后天造就的。尽管这个问题仍旧没有、也许根本不会有任何定论,倾听肯珀的讲述倒也引出了若干令人深思的问题。
不容争辩的是,埃德父母的婚姻是十分失败的。他告诉我们,他还很小时就因长得很像父亲而遭到母亲的白眼。后来,他的粗壮身材又招惹了麻烦。10岁时,他在同龄人中问已经堪称巨人,而克拉内尔担心他会猥亵他的妹妹苏珊。于是她就让他住在靠近火炉的一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每天晚上睡觉时,克拉内尔会当着埃德的面关上地下室的门,自己和苏珊到楼上卧室睡觉。这种安排令他惶恐不安,致使他从心底里仇恨这两个女人。这个时候又恰逢埃德的母亲最终与他父亲分了手。由于他的身材问题,羞怯的个性,以及在家庭里缺乏一个可以认同的角色模型,埃德性格内向,“与众不同”。一旦他像囚犯一样被关进地下室,没犯什么错误却感到自己卑鄙和危险,他内心想要杀人的敌视念头便开始滋长。就是在这一阶段,他杀死并肢解了两只家猫,一只用的是小折刀,另一只用的是大砍刀。我们后来认识到,他在孩童时代虐待小动物的特征是被人们称为“杀人三合一”的基础,这种特征还包括超过正常年龄的尿床以及纵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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