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切斯特市法庭对阿瑟·肖克罗斯的审判历时五个多星期。在此期间,公诉人西拉古萨在法律意义上的心理分析实际上比我所了解的任何医生的分析都深刻,都透彻。庭审的全过程都被电视台进行了转播,西拉古萨也因此成了当地的名人。法庭辩论结束,案件交给陪审团之后不到一天时间,陪审团就根据那些指控判定肖克罗斯犯有二级谋杀罪。法官认定不能再给肖克罗斯重复犯罪的机会,判处他在州监狱服刑250年。
以精神失常为理由进行辩护往往不会奏效,其原因是许多人所没有意识到的:陪审团不喜欢这种辩护,所以往往持反对态度。
我认为他们持这种态度有两个原因。其一,大多数人认为多次杀人的凶徒不会是因为被逼得走投无路才不断犯罪的。要记住,我们遇到的系列杀人犯中没有哪个人是觉得自己非杀人不可,就是当着穿制服的警官的面也敢这么干。
陪审团不同意以精神失常为理由来辩护的第二个原因更为重要。在所有法律、心理分析和学术性观点被驳回后,当最终归结到剥夺被告终身自由的问题时,陪审团本能地意识到这些人是危险分子。密尔沃基那些正直的男男女女,不管是认为杰弗里·达默精神正常也好,失常也罢,我想他们都不愿意把维护他们的安全(以及他们社区的安全)的重任交付给一家疯人院,因为他们对它是否能有效地约束作恶多端的精神病人放心不下。如果他们把他投入监狱,他再度危害社会的可能性会小得多。
我并不是说大多数心理医生或者心理治疗专家有意使那些具有危险性的犯罪分子逍遥于监狱之外,致使他们干出更多的坏事。我的意思是,根据我的经验,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对我们的工作不大了解,所以无法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断。即使他们具有法律方面的经验,那也只是局限于个别领域,而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给罪犯诊断的。
我在刚做侧写工作时,碰到过一桩杀害老年妇女的案子。死者安娜·伯林纳是在俄勒冈州自己家中遇害的。当地警方向一位心理治疗医生咨询,问他作案者是属于什么类型的人。死者的伤口有四处是胸部深深的铅笔戳伤。那位心理医生曾访谈过五十来个杀人犯。大部分访谈是在狱中进行的。他根据自己的经验预测,案犯曾在监狱蹲过不少时间,也许是个毒品贩子,因为只有在狱中,削尖了的铅笔才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致命武器。他的理由是,在监狱之外的人是想不到用一枝普通铅笔去杀人的。
警方来找我的时候,我提出了截然相反的见解。我认为由于受害者的年龄和易受攻击性,多次致命的伤口,犯罪时间是在大白天,而且没有丢失值钱的东西,这就说明作案者是一个没有经验的少年。我认为他没有仔细研究过怎样用铅笔做杀人武器,因为当时有一枝铅笔,他就用上了。最后他们抓到了作案者——一个没有经验的16岁少年。他到她家去是想得到一份步行马拉松①的募捐,而他自己并没有参加这项活动。
犯罪现场的主要特点是,所有行为方面的证据都证明作案者是一个对自己没有把握的人。有前科的人如果在一个老年妇女家里加害于她,对自己的行为是比较有把握的。只从简单的事实(如弗朗辛·埃尔夫森一案中的黑人毛发)是无法得出全面的结论的。在安娜·伯林纳谋杀案中,简单的思维方式可能会导致我们做出与事实全然相反的结论。
在我们的工作中,最难回答的问题是:这个人是不是,或者会不会成为危险人物。心理医生往往使用“对别人来说他是他自身的威胁”这类术语。
1986年前后,联邦调查局接到一卷从科罗拉多寄出的胶卷,让实验室洗了出来。照片上是个三十岁上下的男子,身穿迷彩服,站在他的4X4车的尾部,一手拿着步枪,一手拿着一个被他折腾得不像样子的芭比娃娃。他这么做并不犯法。我说这人不会有前科,但我也告诫说,在这个年龄段上,他很快就不会满足于在芭比娃娃身上这么干了。他会做出进一步的举动。仅仅从照片上,我还看不出这种消遣在他生活中占多大分量,但事情发展到这一步①waikath。n,步行马拉松,常常是为特定事、限筹款而举行的,已不能等闲视之。我说要密切注意这个人,要找他谈谈,因为这是个危险信号,说不定什么时候悲剧就会发生。我不知道心理医生是否会与我所见略同。
虽然这件事看来很怪,可是它令我想起多年来所接触到的几桩“芭比娃娃案”。所有案件的作案者都是成年男子。在中西部,有个案犯把布娃娃身上扎满针之后扔到当地精神病院里。你或许会以为这是魔鬼崇拜者、相信巫毒教的人或者认为自己会巫术的人留下的东西,事实全然不是这样。他没有在布娃娃身上留下针对某个人的名字。这反映的是一种施虐倾向,是一个人对女人有仇恨的典型特征。
对这个人我们还能说出些什么?他也许折磨过小动物,也许经常这样做。让他这样对待同年龄人(不管是男是女),他还难以做到。当他长大之后,在比他小,比他弱的人面前,他就会以强凌弱,或者表现为施虐狂。他已经或者终将迈出这一步,因为这时候他开始不满足于在布娃娃身上实现他的幻想了。你可以就他是否“有毛病”的问题进行争论,但不管他有没有毛病,我可以告诉你,我真正担心的是他的危险性。
那么这样的危险行为可能在什么时候发生呢?这个人是个一事无成的失败者。在他看来,每个人都在跟他过不去,没有人承认他的才能。当他生活中的紧张性刺激变得让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是他为实现幻想向前迈出一步的时候。对一个伤害布娃娃的人来说,采取进一步行动并不是说在他这个年龄层的人当中寻找目标,而是寻找比他年轻,比他弱小或者比他更不中用的人。他是个胆小鬼。他不会以同伴为目标的。
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以儿童为目标。芭比是发育成熟的女子形象,不是未成年的少女。无论这个家伙的心理如何反常,他想跟成熟的女子接触。如果他是在伤害或者虐待布娃娃,那么我们就有另外一些问题要解决。
可是,这是个把扎满针的布娃娃扔到疯人院的家伙,他的行为是很反常的。他不会有驾驶执照,他在人群中会显得很古怪。那个穿迷彩服的人危险性更大。他有工作,因为他有钱买枪,有车,有照相机。他能在社会上四处“正常”活动。一旦他活跃起来,就有人要倒霉。大多数心理医生或者医疗人员会看出这种区别吗?我认为不会。他们不知道这些人是危险的,也没有朝这方面去想。他们的论断没有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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