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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告别

时间:2013-10-16 11:08:07  来源: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简介:美国“硬汉派”侦探大师雷蒙德·钱德勒代表作品《漫长的告别》发表于1953年,是作者的第六部长篇,荣获爱伦·坡最佳小说奖,入选美国推理协会“史上百部最佳推理小说”。村上春树曾经反复阅读并极为推崇的作品。一个优雅有礼的酒鬼和一个贫穷高贵的私家侦探相遇,会发生怎样一种诚挚而悲伤的友谊?伦诺克斯酒醉后被马洛送回,他稍后寄来一张五千美元的巨钞做为感谢和告别,然而,一连串谋杀,却使这个告别绵绵不绝……...
  “他不会告诉你的,警官。”戴顿酸溜溜地说,“他读过那本法律书。念过法律书的人都差不多,以为法律就在书里面。”
  “你做笔录,”格林说,“暂时别用脑筋。假如你真行,我们会让你在警察吸烟室唱《慈母颂》【注】。”
  【注】《慈母颂》:改编自爱尔兰同名诗歌。
  “去你的,警官,但愿我这句话没冒犯你的官阶。”
  “你跟他打一架。”我对格林说,“他跌倒我会扶住他。”
  戴顿小心翼翼地放下便条簿和圆珠笔。他双眼发亮站起身,走过来站在我前面。
  “站起来,机灵小子。我上过大学,并不表示我会容忍你这种小崽子胡说八道。”
  我站起身来,还没站稳,他就出手打我。他给我一记漂亮的左钩拳,没打中。铃声响了,可不是吃饭的铃声。我用力坐下,摇摇头。戴顿还在那儿。现在他笑眯眯的。
  “我们再试一次。”他说,“刚才那回你还没准备好。不算真正就绪。”
  我看看格林。他正俯视大拇指,好像在研究指甲上的肉刺。我不动也不说话,等他抬头。我若再站起来,戴顿会再打我。其实他不管怎么样都会再出手。但我若再站起身而他打了我,我会要他好看,刚才那一拳证明他是拳击手。他打在恰当的位置,但要打倒我需要好多好多拳。
  格林似乎心不在焉地说:“老弟,干得好。你这么做,他求之不得。”
  然后他抬头和和气气地说:“马洛,再问一次好做笔录。上回你见到特里·伦诺克斯在什么地方、怎么见的、谈了些什么,刚才你从什么地方来,说——还是不说?”
  戴顿轻轻松松地站着,重心很稳。他眼中有柔和甜蜜的光辉。
  “另外一个家伙呢?”我不理他,开口问道。
  “什么另外一个家伙?”
  “客房的床上。没穿衣服。你该不是说她到那边唱独角戏吧。”
  “那个以后再说——等我们抓到她的丈夫以后。”
  “好。等你有了替罪羊,抓他也不太麻烦的话。”
  “你不说,我们会把你关进去的,马洛。”
  “当做重要证人?”
  “狗屁重要证人。当做嫌疑犯,有凶杀案从犯的嫌疑。帮助嫌犯逃走。我猜你把那家伙带到某一个地方去了。目前我只需要猜测。最近头儿很凶。他懂法律,但他有点心儿不在焉。这可能是你的不幸。不管怎么样我们都得要你说出来。越难得到答案,我们越确定有必要。”
  “对他来说全是废话。”戴顿说,“他懂法律。”
  “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废话,”格林冷静地说,“可是挺管用。来吧,马洛,我正吹哨子叫你呢。”
  “好吧,”我说,“吹呀。特里·伦诺克斯是我的朋友。我在他身上投入了相当的感情,不会因为警察吆喝几句就破坏掉。你有案子要告他,也许比你们说给我听的更明确。有动机、机会,加上他开溜的事实。动机是陈年旧事,早就淡化了,几乎是交易中的一部分。我不欣赏那种交易,但他就是那种人——有点儿软弱,非常温和。如果他知道她死了,自然知道你们一定会抓他,其他的毫无意义。如果举行审讯,他们要是传讯我,我会不得不回答这些问题。我用不着回答你们的问话。格林,我看得出你是好人。我也看得出你的搭档是一个他妈的有权力情绪、爱亮警徽的家伙。你如果希望我落入真正的困境,叫他再打我呀。我他妈的会把他那玩意儿打断。”
  格林站起来,伤心地望着我。戴顿没有动,他是出一次手的凶汉。他必须休息一下,抚一抚背脊。
  “我打个电话。”格林说,“但我知道答案是什么。你是只小病鸡,马洛。一只病得很重的小病鸡。滚开,别碍手碍脚。”最后一句话是对戴顿说的。戴顿转身走回去,拿起便条簿。
  格林走到电话边,轻轻拿起来。为了这一趟冗长不讨好的苦差事,他的脸都起皱了。跟警察打交道的麻烦就在这里。你已打定主意要恨他们,却遇到一个对你讲人情味的,叫人不知怎么办才好。
  组长吩咐把我逮进去,别跟我讲客气。
  他们给我戴上手铐,没搜查我家,看来是他们疏忽了。也许他们觉得我经验老到,一定不会在家里留下什么对自己不利的东西。这一点他们错了。如果他们搜查,就会发现特里·伦诺克斯的汽车钥匙。等车子找到了——迟些会找到——他们把钥匙和汽车一核对,就知道他曾经跟我在一起。
  结果证明这实在没有任何意义。警方永远找不到那辆车了。车子在半夜被偷走,可能被开到埃尔帕所,配上新钥匙和伪造的文件,最后在墨西哥城卖掉了。手续只是例行公事。钱大抵变成海洛因流回来。照流氓黑道的看法,这也是睦邻政策的一部分。
  第七章
  那一年的凶杀组头头是一位姓格里戈里厄斯的组长,属于日渐稀少却还没有绝种的警察类型,爱用强光、疲劳审讯、踢人腰子、用膝盖顶人鼠蹊、出拳打太阳穴、用警棍打人尾椎等手法办案。六个月后他因伪证罪被传唤到大陪审团面前,没审问就遭解雇,后来在怀俄明州的自家牧场被一匹大雄马踩死。
  目前我是他案板上的肉。他坐在书桌后面,外套已脱了下来,衬衫袖子几乎卷到了肩膀;脑袋秃得像砖块,腰部粗圆,跟所有肌肉结实的中年人差不多;眼珠子呈鱼肚灰色,大鼻子微血管破裂,密布如蛛网。他正在喝咖啡,喝得很大声。粗壮的手背长满汗毛,灰白的毛簇从耳朵里伸出来。他正在抚弄桌上的一样东西,眼睛看着格林。
  格林说:“我们问了半天,他什么都不肯说。我们是因为那个电话号码才去调查他的。他开车出去,不肯说去哪儿了。他跟伦诺克斯很熟,却不肯说最后见到他是什么时候。”
  “自以为是硬汉,”格里戈里厄斯冷冷地说,“我们可以改变他的观点。”听他的语气,好像什么都不在乎。也许是真不在乎呢。没有人对他狠过。“问题是地方检察官从这个案子嗅出不少风头。不能怪他,看女方的老子是谁嘛。我想我们最好替他挖挖这家伙的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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