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在技术极客中有一些对于iPod的质疑,尤其是关于399美元这个价格。在博客圈里流传着一个笑话,说iPod的全称是“白痴给我们的产品定的价”(原文为“idiots price our devices”,首字母缩写恰好是iPod)。不过,消费者中还是掀起了iPod热潮。不仅如此,iPod也代表了苹果品牌的核心价值——诗意与工程紧密相连,艺术、创意和科技完美结合,设计风格既醒目又简洁。简便的操作得益于整合的端到端一体化的系统——从计算机到火线、设备、软件,再到内容管理。当你从盒子里拿出一台iPod,它美丽得耀眼,让所有其他音乐播放器都黯然失色,看起来就像是在乌兹别克斯坦设计和制造的一样。
自第一代Mac电脑诞生以来,还没有哪个产品能够有如此清晰的愿景,并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的未来发展。乔布斯当时对《新闻周刊》的斯蒂芬·列维这样说:“如果有人好奇为什么苹果公司会存在于世,我就要拿这个来解释。”当时,沃兹尼亚克一直对整合的系统抱有怀疑,后来他改变了这个想法。“哇,要说这个是苹果公司的产品,那一点儿都不奇怪。”沃兹尼亚克在iPod推出后非常兴奋,他说:“毕竟苹果公司一直都在做硬件和软件,现在它把两者整合起来,效果更好。”就在列维拿到iPod试用样品的那天,他正好要与比尔·盖茨共进晚餐,于是他把样品拿给他看。列维问:“你看过这个了吗·”列维描述当天的情景:“盖茨就像是科幻电影里的外星人。当外星人看到了一个新奇的物件,就会在自己和这个物体之间建立一条能量通道,这样就能把所有关于这个物体的信息都灌进大脑。”盖茨摆弄着iPod的转盘,试了试所有的按键组合,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屏幕,最后说:“这看起来是个很棒的产品。”然后他停顿了一下,露出疑惑的表情,问道:“这只能在麦金塔上面用吗·”
第三十章 iTunes 商店
第三十章 iTunes 商店
我是花衣魔笛手
华纳音乐
2002年初,苹果公司遇到了一个挑战。iPod、iTunes软件和计算机之间的无缝连接可以让你更方便地管理音乐,但是如果要得到新的音乐,你必须要离开这样一个“舒适”的环境,去外面购买CD,或者在网上下载歌曲。如果选择第二种方式,就意味着要涉足文件分享和盗版服务的灰色地带。所以,乔布斯希望给iPod用户提供一个简单、安全且合法的下载音乐的方式。
音乐产业也面临着一个挑战。它其实已经受到了一系列盗版的侵害——Napster,Grokster,Gnutella,Kazza——人们可以从这些服务商那里下载免费歌曲。正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这样的冲击,2002年正版CD的销量下降了9%。音乐公司的高层们都陷入了极度混乱,不过却不能像启斯东警察(Keystone Kops,原为滑稽剧片名,后被用来指出现混乱现象的团体)般在疯狂中保持精确的思考,他们迫切地需要制定保护数字音乐版权的通用标准。当时,华纳音乐的保罗·维迪奇(Paul Vidich)和同属AOL时代华纳集团的比尔·拉杜切尔(Bill Raduchel)为此正在和索尼公司合作,协同制定规则,他们希望把苹果公司也拉进来。于是,一行人在2002年1月飞到库比蒂诺去见乔布斯。
会议进行得并不顺利。维迪奇因为感冒喉咙嘶哑,所以他让助理凯文·凯奇(Kevin Gage)来作介绍。乔布斯坐在会议桌的主导位置,不耐烦地晃来晃去,看起来还有些愤怒。凯奇讲了4页幻灯片之后,乔布斯摆手打断了他:“你们可以自己解决的!”他说道。所有人都转过头来看维迪奇。维迪奇努力地清了清嗓子:“没错。”停顿了很久之后他又说:“但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你要帮助我们找到方向。”乔布斯后来回忆,他当时确实有点儿吃惊。不过他最后同意了让苹果公司和华纳及索尼合作。
如果音乐公司达成了一致,为了实现音乐文件保护而开发一个标准化的编码解码器,那么各种网上商店就会激增。这样的话,乔布斯要建立一个用来控制网上销售的iTunes商店就难了。不过,索尼公司给了乔布斯这个机会。在2002年1月的库比蒂诺会议之后,索尼公司决定退出上述计划,因为它希望拥有自己专有的格式,并可以从中获得版税收益。
索尼公司的CEO出井伸之(Nobuyuki Idei)在接受《红鲱鱼》杂志的编辑安东尼·帕金斯采访时说:“你知道史蒂夫,他有自己的打算。虽然他是个天才,但是他不愿意和别人分享一切。大公司很难与他合作…——那简直是一场噩梦。”索尼公司北美区总裁霍华德·斯金格(Howard Stringer)补充道:“说实话,寻求与他合作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后来,索尼公司和环球音乐集团合作,创建了一个叫做Pressplay的订阅服务。同时,AOL时代华纳、贝塔斯曼(Bertelsmann)及百代唱片(EMI)和里尔网络合作,推出了MusicNet。这两个平台都不会把自己的歌曲授权给对方,所以它们各自拥有一半的资源。而且它们仅为用户提供播放功能,不提供下载,所以如果你的订阅过期了,就无法再访问。另外,它们还有诸多复杂的限制条款和笨拙的界面。事实上,这两款软件因为“不分伯仲”,在《计算机世界》杂志(PC World)评选出来的“历史上最差的25款科技产品”中并列第九。杂志上这样写道:“这些产品惊人的愚蠢功能说明唱片公司仍然没有理解用户需求。”
本来,乔布斯完全可以放任盗版的存在。免费音乐意味着能卖掉更多的iPod。但是,因为他真的热爱音乐,也热爱创作音乐的艺术家,所以他反对这种偷窃创意产品的行为。他后来告诉我:
从苹果公司创立之初,我就意识到,我们的成功是来自知识产权。如果人们可以任意复制或偷取我们的软件,我们早就破产了。如果知识产权不受到保护,我们也没有动力再去制作新软件或设计新产品了。如果没有了对知识产杈的保护,那么很多创意公司就会消失,或者根本不会出现。其实说到底,道理很简单:偷窃是不道德的。这样傲会伤害其他人,也有损自己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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