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她们也变得疏于照料对方,暴露出了恋爱时受压抑的真面目来。这样,男人当真还能以昔日心境让她感受到激荡的爱情吗?
这么说话,想必有些女性会反驳说:“难道能够接受对方与生俱来的真实自我就不是绝对的爱吗?如果对方绝对爱我的话,就应该包容我的缺点,宽容我的一切,认同我的一切。”这种看法是相当苛刻的,可以说是无理要求。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男人是那种如果不对女方抱有性幻想就难以维持性关系的生物。然而,那种性幻想是极其敏感的,任何些许小事都能使之破灭。
下面是一位女士告诉我的真人真事:她曾经与A男交往过。两个人在性爱方面都很出色。她也曾期望这种关系能够持续下去。有一次两个人上床时,A男突然扫兴他说:“今天我好像不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她才明白:原来自己的屁股上沾着一块废纸屑!大概是她上卫生间时撕破了手纸,一不注意就把它给留在身上了。
“打那以后,他就极力回避我,最后终于离我而去了。
难道一个男人为那点小事就不能做爱了吗?他的离去真的是因为我屁股上沾了手纸吗?”
可见她是怀着疑惑的心理来咨询的,不过,我的答案只能是“Yes!”对此,想必男性都会有同感的。因为A男在瞬间对她失去了性幻想,心神清醒了。
相形之下,如果是男人后面沾了一块纸屑女人绝不会因此厌恶他,并与他分手的。也可以说这是男人与女人的最大区别。这样说也许过于武断,但是,实际情况是男人的性幻想的确会因些许小事一下子被搅醒的。
由此看来,绝对爱的理想状态是因性别而不同的。如果女人绝对地爱一个男人的话,那么她越是相信那就是绝对爱,就越能够宽容他的一切。她对他的度量真可谓大莫过焉。换言之,女性对异性的爱中也许包含着母爱。无论是出于有意识亦或本能,也许正因为女性知道了这些,才希望完成由不安到结婚这一稳定的形式的。
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进入婚姻范畴,绝对爱就必定淡保在同一屋檐下,在由法律保护的安定的环境中生活,保持爱的活力之难是可想而知的。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打破男方性幻想的因素可谓无处不在。因此,就算在结婚之前两个人之间有过可称之为绝对爱的感情,但是在婚姻生活中丈夫对妻子的性幻想不断破灭,他们之间最终只能变为同居关系了。
花街柳巷,夜总会中的女人大多深谙男人们的这种特性。所以为了不破坏男人的性幻想,她们非常注意点点滴滴。下面是我从某酒吧的“妈妈”那里听来的“心得”:即便与过从甚密的男人一起出外旅行,她也绝不同居一室。晚上完事后一定回到自己的房间去。她是怕自己打呼嗜或睡相不雅破坏了对方的幻想,还有,她不想让对方看到自己睡眼惺松的样子。她总是在次日早上打扮得漂漂亮亮之后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可见她是多么注意维持两个人之间的活力。
写到这里我的眼前浮现起充满不悦之色的女性的面孔,她似乎不屑一顾地说道:“那女人只会向男人献媚,讨男人欢心!”的确,我能够理解女人的这种怒气,事实情况也是如此。但是,我倒希望女人们即便在婚后也不要忘记前述那种伪装自己的手段。从某种程度上说,男人越是看到女人欢喜就越不会另寻新欢。当然男人也不能只去要求女人,自己也不要忘记伪装自己。
活虽是这样说,但是,共同居住在现今这种狭小的房间内,互相伪装又谈何容易?
不过,男人也并不否定婚姻。他们认为婚姻与绝对爱有所不同,前者具有妥协性,但十分有意义,应该好好珍惜。
但是,男人在婚姻生活中与妻子保持性关系,首先是希望生儿育女,建立家庭;其次才是对妻子抱有性幻想。当然大多场合,男人是因爱才去亲近妻子的。但是,伴随着岁月的流逝,爱的内容却发生了变化,多数情况下,温存变成了敷衍。最终他们把与妻子做爱看成了一种义务,这就是男性把结婚称作“妥协的爱”的真正原因。
话虽那样说,但他们并不讨厌妻子,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会适度地珍惜妻子的存在。孩子出生后,他们又会去培育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爱了。不过,这的确是一种以绝对的性爱为前提却又不同于绝对爱的爱。在日常生活中没有绝对的爱无关大局,但是,既然身为夫妻就需要性爱。如果没有性爱,倒不如称之为生活同伴或同住者了。
总而言之,要想保持绝对爱,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努力。
但是,在目前这种婚姻关系中,做到这点是非常困难的。
那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
作为唯一的解决对策,也许采取平安时代贵族间一度时兴的“幽会式”婚姻制较为理想。但是,考虑现今日本的住宅情况,这一点也是难以办到的。
因此,所谓绝对的爱最终不过是瞬间即逝的幻影,它难以与岁月相抗衡。
然而,尽管人们对此心知肚明,可是往往还是憧憬着绝对的爱,抱着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实际上是否一起去死并不重要,但为自己所爱的人敢于献身却是极其好的事情。能够尽一生去爱一个人,其充实感是任何事物都无与伦比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么强烈的人生体验是人的一生中不可多得的。
献身精神是随时间飘移的,但是,能够在某个瞬间点燃生命的火花的人与不能做到这点的人相比何者更幸福,何者的人生更加绚丽多彩呢?恐怕这是个不问自明的问题。
第十四章 分手的形式“离得漂亮”只不过是一种幻想,因为在离别之际双方理所当然地会暴露出自私和丑恶的面目。
离别使人在悲伤和艰难的同时消耗掉许多能量,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去尝试离别。
人云:“相逢乃离别之始”,此言得之。有相逢也就会有离别。既然去爱别人,那么,“离别”也就成了不可避免的宿命。当然谁也不会从一开始爱对方就作好了离别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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