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康德的说法更接近于柏拉图的说法,人们也可说:时间、空间和因果性是我们心智的这样一种装置,即是说借助于这种装置任何一类唯一真有的一个事物得以把自己对我们表出为同类事物的杂多性,永远再生又再灭辗转以至无穷。对于事物的理解如果是借助于并符合上述心智的装置,那就是内在的理解;与此相反,对于事物的又一种理解,即意识着事物所有的个中情况则是超绝的理解。这种理解是人们在抽象中从纯粹理性批判获得的,不过在例外的场合,这种理解也可从直观获得。最后这一点是我加上的。这就正是我在目前这第二篇里要努力来说明的。
如果人们曾经真正懂得而体会了康德的学说,如果人们自康德以后真正懂得而体会了柏拉图,如果人们忠实地、认真地思考过这两位大师的学说的内在旨趣和含义,而不是滥用这一位大师的术语以炫渊博,又戏效那一位大师的风格以自快;那么人们就不至于迟迟未发现这两大哲人之间的一致到了什么程度和两种学说基本意义与目标的彻底相同。那么,人们就不仅不会经常以柏拉图和莱布尼兹——后者的精神根本不是以前者为基础的——,甚至和现在还健存的一位有名人物相提并论,——好象人们是有意在嘲弄已往伟大思想家的阴灵似的——,而且是根本会要比现在前进得远多了,或者更可说人们将不至于象最近四十多年来这样可耻地远远的向后退了。人们将不至于今天被这种空谈,明天又被另一种胡说牵着鼻子走,不至于以在康德墓上演出滑稽剧(如古人有时在超度他们的死者时所演出的)来替这十九世纪 ——在德国预示着如此重大意义的[世纪]揭幕了——。这种滑稽剧的举行遭到别的国家的讥刺也是公平的,因为这是和严肃的,甚至拘谨的德国人一点儿也不相称的。然而真正的哲学家们,他们的忠实群众那么少,以至要若干世纪才给他们带来了寥寥几个懂得他们的后辈。——“拿着巴古斯的雕花杖的人倒很多,但并没几个人真正是这位酒神的信奉者。”“哲学所以披鄙视,那是因为人们不是按哲学的尊严来治哲学的;原来不应该是那些冒牌的假哲学家,而应该是真正的哲学家来治哲学。”(柏拉图)
人们过去只是在字面上推敲,推敲这样的词句如:“先验的表象”,“‘独立于经验之外而被意识到的直观形式和思维形式”,“纯粹悟性的原本概念”,如此等等——于是就问:柏拉图的理念既然说也是原本概念,既然说也是从回忆生前对真正存在着的事物已有了的直观得来的,那么,理念是不是和康德所谓先验地在我们意识中的直观形式与思维形式大致是一回事呢?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学说,——康德的是关于形式的学说,说这些形式把个体的“认识”局限于现象之内;柏拉图的是关于理念的学说,认识了理念是什么就正是明显地否认了那些形式——,在这一点上恰好相反的[两种]学说,[只]因为在它们的说法上有些相似之处,人们就细心地加以比较、商讨,对于两者是一还是二进行了辩论;然后在未了发现了两者究竟不是一回事,最后还是作出了结论说柏拉图的理念学说和康德的理性批判根本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不过,关于这一点已说够了。
§32
根据我们前此的考察,尽管在康德和柏拉图之间有着一种内在的一致,尽管浮现于两人之前的是同一目标,而唤起他们,导引他们从事哲学的是同一世界观,然而在我们看来理念和良在之物并不干脆就是同一个东西。依我们看来,倒是应该说理念只是自在之物的直接的,因而也是恰如其分的客体性。而自在之物本身却是意志,是意志,——只要它尚未客体化,尚未成为表象。原来正是康德的说法,自在之物就应是独立于一切附着于“认识”上的形式之外的;而只是他在这些形式之中没有首先把对于主体240是客体[这一形式]加进去(如附录中所提出的),才是康德的缺点;因为这正是一切现象的,也即是表象的,首要的和最普遍的形式。所以他本应该显明的剥夺自在之物之为客体,那就可以保全他不陷入显著的,早就被发现过的前后不符了。与此相反,柏拉图的理念却必然是客体,是一个被认识了的东西,是一表象;正是由于这一点,不过也仅是由于这一点,理念才有所不同于自在之物。理念只是摆脱了,更正确些说,只是尚未进入现象的那些次要形式,也就是未进入我们把它全包括在根据律中的那些形式;但仍保留了那一首要的和最普遍的形式,亦即表象的根本形式,保留了对于主体是客体这形式。至于比这形式低一级的一些形式(根据律是其共同的表述),那就是把理念复制为许多个别,无常的个体的那东西,而这些个体的数目对理念来说,则完全是漠不相关的。所以根据律又是理念可进入的形式,当理念落入作为个体的主体的认识中时,它就进入这形式了。于是,个别的,按根据律而显现的事物就只是自在之物(那就是意志)的一种间接的客体化,在事物和自在之物中间还有理念在。理念作为意志的唯一直接的客体性、除了表象的根本形式,亦即对于主体是客体这形式以外,再没有认识作为认识时所有的其他形式。因此也唯有理念是意志或自在之物尽可能的恰如其分的客体;甚至可说就是整个自在之物,不过只是在表象的形式之下罢了。而这就是柏拉图和康德两人之间所以有巨大的一致的理由,虽然,最严格地说起来,这两个人所说的还并不是同一回事。个别事物并不是意志的完全恰如其分的客体性,而是已经被那些以根据律为总表现的形式弄模糊了。可是这些形式却是认识的条件。是认识对于如此这般的个体之所以可能。——如果容许我们从一个不可能的前提来推论,假如我们在作为认识的主体时不同时又是个体,——这即是说如果我们的直观不是以身体为媒介,而这直观就是从身体的感受出发的,身体本身又只是具体的欲求,只是意志的客体性,所以也是诸客体中的一客体;并且作为这样的客体,当它一旦进入认识着的意识时,也只能在根据律的形式中[进入意识]就已假定了,并由此引进了根据律所表述的时间和其他一切形式;——事实上我们就会根本不再认识个别的物件,也不会认识一桩事件,也不会认识变换和杂多性,而是在清明未被模糊的认识中只体会理念,只体会那一个意志或真正自在之物客体化的那些级别;从而我们的世界也就会是“常住的现在了”。时间却只是一个个体的生物对这些理念所有的那种化为部分,分成片断的看法,理念则在时间以外,从而也是永恒的。所以柏拉图说“时间是永恒性的动画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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