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假如人们承认,量子事件个别地来看是没有直接的原因的,那么,物质创生这一量子过程的经典例子也能说是没有物理原因的吗?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没有物理原因。一个单个的粒子会以不可预测的方式突然出现,你没法知道它在哪个时刻、哪个位置出现。然而,该粒子的行为尽管放荡不羁,却仍然受制于概率的规则。假如有某一程度的空间弯曲,那么某个粒子就很可能在某一时间出现在某一空间区域。但谁也说不准它什么时候、在哪里出现。反过来说,那个粒子也有确定的机会现在就在你的起居室里突然蹦出来,尽管这几率非常之小。在量子世界里,这种事随时都有发生。粒子创生的几率决定于空间弯曲的度数,这一事实就意味着某种大致的因果关系。空间弯曲使得粒子的出现更为可能了。是否应严格地把这看成是粒子出现的原因,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个语义学问题。
有人或许会提出异议,说我们讨论的中心问题是“整个宇宙是否有个原因”,而不是电子的创生或电子到达某一位置是否有个原因。某些物理学家无疑会回答说,整个宇宙也是受量子原理的制约的。但这么一来,我们就得扎进那令人心烦的量子宇宙学,而这门学科本身也有一大堆自恰的问题(在第十六章里才能进一步讨论这一问题,我将提出一个量子方案,或许可以解出宇宙起源的难题)。现在,我们暂且撇开量子论,承认整个宇宙可以说有一个原因,那么,其原因是什么呢?是上帝吗?
现在,我们往下来研究一下宇宙论论证的第二步:不可能有一个无限长的因果链。链条总有个头。星系是由旋转的星系形成的,星系是由原初的氢气形成的,氢是由大爆炸的一瞬间产生的质子形成的,质子是由空间弯曲形成的。人们总是认定这因果序列一定有第一项。阿奎那写道:
在可观测的世界中,人们发现因果是排列有序的;我们从未观察到,也永远不会观察到某种东西是它自己的原因,因为真是它自己的原因的话,这就是说它先于它自己,而这是不可能的。然而,因果序列必有一尽头,因为在一因果序列中,前一项是中间项的原因,中间项是末项的原因(中间项是一项还是多项无所谓)。若消除一个原因,这原因引起的结果也就消除了。因此,假如没有第一项原因,就不可能有末项原因,也就不可能有中间项原因。假如该因果序列是没有尽头的,因而也没有第一项原因,那么,也就不会有中间项原因,不会有最后的结果,而这显然是错误的。因而,人们就只有设想有个第一因,大家都把它称作“上帝”。②
在争辩说因果链不可能没有尽头的过程中,阿奎那和克拉克都没有以因果链本身是无限的为理由进行反驳。这两位思想家提出他们的论点的背景是,当时的人们认为宇宙是永恒的,年龄是无限的,大家都愿意把宇宙创生的证据寄托在“神的启示”上,而不愿为此进行理性的探讨。相反,他们提出的异议似乎是,一条把整个宇宙也贯穿其中的无限长的因果链据信是不可能的:
假如我们思考一下一个这样的无穷序列……显然,这整个一系列的实在物不可能有外部的原因;因为这序列据认为是包括了宇宙中一切现有的和已有过的东西;再者,这序列的存在显然不可能有内部的原因,因为这无限序列中的每个实在物都不能被认为是独立存在的或必然的……而是每个实在物都要依存于前一实在物……。因而,一个相互依赖的实在物的无限序列,若没有任何原初的独立原因,它就没有必然性,也没有有内部或外部原因的一系列实在物:这就是说,它是一个显然的矛盾体,是不可能的事。③
由相互依赖的实在物构成的无限序列,不那么严格地说就是一个无限的因果链,它的存在需要有个解释(这因果链包括了一切存在的东西,因而就找不到解释),这种看法,受到了哲学家们的激烈攻击,攻击最力的是休谟和罗素。罗素与柯普莱斯顿神父在英国广播公司电台上进行了一场有名的辩论。罗素这样陈述他的论点:“每个存在的人都有一个母亲……但人类显然没有一个母亲。”简单地说,他认为只要解释了序列中的每个个别成员,那么,根据事实本身,也就解释了整个序列。因为因果链的任何一环的存在,都依存于某个或某些前面的链,这样,无限因果链的每一环都得到了解释。要求说出整个宇宙的一个原因与要求说出宇宙中某一个别物体或事件的原因,这二者在逻辑上不是一回事。
事实上,“集合的集合”这个题目难对付是有名的。假如一集合被无害地定义为任何(具体或抽象的)事物的集,那么,就象罗素用他那有名的悖论所表明的,一个由集合构成的集合根本就算不上是个集合!比如,我们可以把某一图书馆的书的总目录看作是一个集合,但是,目录本身要不要列入目录?有时候要。我们把这种目录本身也列入目录的目录,叫作“TypeⅠ”,把目录本身不列入目录的目录叫做“TypeⅡ”。我们再把存在中心图书馆的主目录看作由集合构成的一个集合。这主目录的功用是,列出一切TypeⅡ目录,主目录是目录的集合。这够合理的吧?不幸得很,那由所有TypeⅡ目录组成的集合是自相矛盾的。我们只要问一问“主目录本身是TypeⅠ还是TypeⅡ,”我们马上就可以发现其自相矛盾。假如主目录是TypeⅡ,那它就不包括它自己。但主目录按其定义是列出了一切不包括自己(TypeⅡ)的目录的。因此,主目录包括它自己,因而它是TypeⅠ。但这也不可能,因为主目录只是列出TypeⅡ目录,因而,假如主目录是TypeⅠ它就不能列上它自己。因而,它没有列上它自己,它是TypeⅡ,结果:自相矛盾的废话。
上述的要点是,由现存事物构成的整个宇宙这一概念是微妙的。目前不清楚宇宙是不是个事物,假如把它定义为事物的集合,就不会有悖论的危险。这一类的问题布下的陷井,等待着所有试图从逻辑上证明上帝的存在是一切事物的原因的人。
即便承认宇宙论论证,承认宇宙肯定有一个原因,但把原因说成是上帝却仍有一个逻辑困难,因为人们接着可以问:“什么是上帝的原因?”对这样的问题,通常的回答是:“上帝不需要原因。上帝是必然的存在,其原因要在其内部寻找。”宇宙论论证的基础,就是设定一切事物都必有一原因,然而其结论则是至少有一个事物(上帝)不需要原因。因此,宇宙论论证似乎是自相矛盾的。而且,假如人们准备承认某个事物(上帝)可以在没有外在原因的情况下存在,那还有什么必要去唠叨那无穷无尽的因果链?宇宙为什么就不能在没有外在原因的情况下存在?设想宇宙是其自身的原因比起设想上帝是其自身的原因来,难道还需要更大的巧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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