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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时间:2013-12-25 18:53:29  来源:  作者:亚当·斯密 (Adam Smith)  [ 下载本书 ]
简介:《国富论》是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标志,也是现代政治经济学研究的至高起点,因此,《国富论》又被学界誉为第一部系统的伟大的经济学经典。亚当·斯密认为,国民财富的产生取决子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劳动力的技术和判断力,二是劳动力与总人口的比例。也就是说劳动并不等于收获,单纯的劳动反而会成为贫穷的原因。 一部彻底改变了劳动与财富观念的书。 在促成我们现代生活方式的诸多因素中,《国富论》可媲美任何一本重要的现代典籍。 《国富论》与《圣经》《资本论》同为人类不朽的智慧宝典。 从国富的基础——劳动,到促进劳动生产力提...
  封建法律的推行其目的决不是想扩大封建领主的权力,倒可只看作是想把他们的权力缩小。自国王以下,直到最下级的领主,都由封建法律妥为制定等阶,各有各的职守和义务。在领主未成年时,该领主所有的土地的地租归其直接上司领受,土地管理权亦归其直接上司掌握。结果,各大领主未成年时,他们土地的地租和对土地的管理权也都归于国王。国王对于这种未成年的领主,尽保护教育的责任,并以监护人的资格,为之婚娶,不过选择的对象,要身分相称。但是,这种法律,虽本意要加强国王的权力,削弱大领主的权力,但仍不能使乡村居民得有安宁的秩序官良好的政府,因为它不能彻底改变纷乱状态所由而起的财产制度与风习。政府的权力仍过小,贵族的权力仍过大,而贵族权力过大,正是政府权力过小的原因。封建等阶制度虽然确立了,国王仍不能制服大领主。大领主,依然横暴如故。他们相互间依然不断地任意作战,甚至常常对国王作战。广大的乡野仍呈一片强取豪夺和骚乱的景色。
  然而,封建法制凭一切强制力量所办不到的事,却由国外商业和制造业潜移默化,逐渐实现。国外商业与制造业的兴起,渐使大领主得以其土地的全部剩余产物与他物交换。由此而得的物品,于是无须与佃农和家奴共享,而完全由自己消费。完全为自己不为他人,这似乎是一切时代为主子者所遵守的可鄙格言。所以他们一发现了由自己来消费所收地租的全部价值的方法之后,他们就不愿再和别人共同享受这价值。他们就宁愿把足以维持一千人一年生活的粮食或其价格,用来换取一对金钢石纽扣或共他同样无用而无意义的东西,随而也把这粮食所能给他们带来的权威一并舍弃了。但金钢石纽扣是由他自己独享、无人与他共享的。至于以前的花费方法,他至少要与一千人共享。这区别是非常明显的,要作出取舍的决定,有赖于明智的判断。于是,为了满足最幼稚最可鄙的虚荣心,他们终于完全舍弃了上述权威。
  在无国外贸易又无精制造业的国家,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的人,除了以这一万镑养活一千家人家使其俯首听命以外,也许就没有其他的消费方法。但在现在的欧洲,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的人,不必直接养活二十人,不必直接使唤无使唤价值的仆役十多人,却可消费其全部收入。事实上,他通常也是这样做。他间接维持的人,也许和往昔消费方法所雇用的一样多或是更多。他以全部收入所换得的宝物量,也许很少,但为采集制造这宝物而被雇用的工人,却必然很多。这种宝物的昂贵价格,大都由于这些工人的工资及其直接雇主的利润所造成。他直接支付宝物的价格,即间接支付这一切工资与利润,从而间接维持了这些工人及其雇主的生活。不过,他对于他们各人的贡献,却只是他们全年生活费的极小部分。他们各人每年的生活费,来自他一个人的,少数占全部的十分之一,许多占全部的百分之一,有些则尚不及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他虽然对维持他们全体的生活有所贡献,但他们全体的生活,都不一定要他维持,所以,对于他,他们就多少是独立自主的了。
  在大地主以地租维持佃农和门客的生活时,他们是各自维持各自的佃农和门客的生活。但在他们以地租维持商人工匠时,他们全体所能养活的人数也许和往昔一样多,而且由于乡村式的款客方法难免浪费,现在所能养的,也许比往昔还多。但是,分开计算,他们每个人对这较大人数中每个人的生活费所贡献的往往极微。每个商人或工匠的生活费,都不是得自一个顾客,而是得自千百个不同的顾客。他在某程度上,虽要仰给于他们中每一个人,但不绝对仰赖他们中任何一个人。
  大地主的个人消费,就在这情况下逐渐增大起来。因此,他所养活的门客,就非逐渐减少以至全部打发掉不可。由于同一理由,不必要的佃农,亦非逐渐打发不可。农田加大了,而地主不顾对裁减佃农的怨言,却仍把佃农人数减少到按照当时不甚完善的耕作和改良情况耕作所需要有的最少人数。由于尽数打发了不必要的寄食者,由于逼着佃农缴出农田所能提供的全部价值,地主所得的剩余,或者说剩余的价格,逐渐增大了。这个较大的剩余,商人和制造业者又给他提供方法,使能由他自己来消费,象前此消费其余部分一样。个人消费增大这个因素,又驱使地主们渴望所得地租,能超过现在改良状态下土地所能提供的数额。但这样土地就要进一步改良,佃农就要增加费用,如果租佃期限不够长,不足以使他收回这增加的费用及其利润,他决不会同意地主加租的要求。他定要延长租期。地主们爱好浮华,要扩大用度,终于承认佃农的条件。这就是长期租地权的起因。
  可随意退租的佃农,耕作土地,给付十足的代价,他并非完全隶属于地主。他们彼此所得的金钱上的利益,是相互的,是平等的。可随意退租的佃农,不会牺牲生命与财产来为地主服务,而在租期延长后,他就简直是独立自主的了。除了按照租约或习惯法,地主不要想他作一点其他事情。
  佃农既已独立,门客又已打发掉,大领主就不能再干涉法律的正常的执行,不能再扰乱地方的治安了。他们那与生俱存的权利已经卖掉,然而,出卖的目的,不是象伊骚那样为了饥饿,为了必需,却仅仅为了耳目玩好,仅仅为了为儿童所玩乐而非成人所应追求的宝石钻戒。因此,他们就象城市中的殷实市民或商人一样平庸了。于是,在城市,在乡村,都设立了正常的政府。没有谁能扰乱都市的政治,也没有谁能扰乱乡村的政治了。
  下述一事,或与本题无关,但不妨在此一提。即以大宗地产,由父传子,子传孙,传至许多世代的世家,在商业国,是极罕见的。反之,在商业不盛的国家,如威尔斯,如苏格兰高地,则极普通。阿拉伯历史,充满着贵族的世系;有一位鞑靼可汗,著了一部历史,曾经译成几种欧洲文字,其中,就全是关于贵族的世系。这可证明,古世家在这些国家是极普通的。在富人收入只能用于养活尽量多的人的国家里,富人的用度很少过分,他的仁爱心似乎难得热烈得使他企图养活超过他所能养活的人数。但在收入的最大部分归个人消费时,他的用度就往往极无限制;因为他的个人虚荣心,是无限制的、永远满足不了的。所以,在商业国,即使有极严厉的法规取缔挥霍浪费,长期富裕的家庭仍属罕见。但在商业不盛的国家,即使没有法规取缔,亦多长富之家。象鞑靼和阿拉伯那样的游牧民族,财产不易消费,取缔浪费的法规,亦无设立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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