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初期的奋斗一演说的功效
一九二○二月二十四日,我们在慕尼黑的霍夫布雷好士地堂(Hofbausfestaal)刚在开第一届大会,就在筹备第二届的大会了。
在过去我们不敢有什么妄想在慕尼黑一类的城市之中,每月或是每地周开会一次,现在则决定每举行大会一次了。
在那个时候,我们国社党的党员大家都差不多把这会看作很有一些神圣的意义。
每一次开会,济济一堂,到会的有增无减,而且听众对之一天注意一天。
每次的议程,大都是先论“战争的罪恶”问题(这个问题当时候还没有人注意到,)接着是讨论和平条约;在这个时候,慷慨激昂的演说,十分的适用,而且也是十分必要的。
假使在当时召集一个民众大会,参加的都是困苦的无产阶级,并不是麻木不仁的小资产阶级,一同来讨论凡尔赛条约,那么这个民众大会,不只是向共和国进攻,即使不被人认识为复辟思想,至少也必定被当作反思想的表现。
当我们把凡尔赛条约加以批评的时候,群众每有起来辩沦的,说“那么布勒斯·里多佛斯克(Brest—Lirovosk)条约又怎样呢?”群众叫嚣不已,扰攘,一直到他们力竭声嘶,或是发言人晓得他们不能加以理喻而休止时为止。
唉!像这样的国民真是叫人失望!他们不知道,凡尔赛条约是我国莫大的奇辱,不知道这种和约,是地我民族的一种横暴的侵袭。
马克斯党破坏工作,敌人的毒害宣传,处处地方使民众对于事理完全失掉了理智。
但是我们不必去怨天尤人,因为对方的罪恶大到不可限量。
但是,我国的小资产阶级,在当时对这狂澜是否来出力维持的?或者曾动用他们的智谋去启导了真理?然而他们并不如此。
我自己知道得十分明白,但是为初期的运动着想.战祸里的责任问题。就是该去依循了历史上的事实来解决的。
当强有力的敌人.动用了他们诿惑的手段,去欺骗着群众,使群众大家怀有狂妄的主张,和荒谬的态度的时候,那么,一种尚未发这的新运动,自然易于受欺,随附和而就和他们为伍了。尤其是当一个新运动认为群众之狂妄的主化有几点(即使完全是虚幻的)宜于采取这种行支时为更甚。
上述的情形,我碰到的已经不止一次,当时要用了极在的力量去防备卷入漩涡之中。
最后一次,就是当时我国的可恶的报纸,他们竟不顾日耳曼民族的生存,对于南的罗尔(South Tyrol)问题竟张大其辞,说日耳曼民族将因此而受到严重的影响。
有许多所谓“民族主义”的人物、政党和协会行等,他们自己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应该怎样做,只是他们怕犹太人所激起的公愤所以糊里糊涂的就同声附和,赞助犹太人去反对一种蛆织,这种组织,在我们德国人遭此存亡关头的时候,都应该看怍是在这腐败社会中的一线曙光。
当那些没有国藉观念的犹太人纵慢慢地置我人于死地的时候,我为有所谓“爱国者”的朋友,竟愤然反对有勇气的人和制度,要知道这种人和制度,至少在世界一方,我们是尽力图想脱离民族犹太人同盟的羁绊,要靠了民族主义的力量去反抗国际毒物的。
敌人对我们的辩论,有着他们的一定的争点,他们反对我们的要点,在他们的演说中,也再三的有着攻击我党主张的理由;从这种同样原辩论来看,已经足以显示出对方有着一贯的训练了。
事实上确也是这样现在我已发同了一种方法,这方法不但可以使他们的宣传失掉效力,而且还有以他的矛去攻他的盾。
这真是足以自豪的。
这样两年以后,我已经十分精于这一种技能了。
不论在什么时候,我每在演说之前,必定预先猜想在讨论中将在那种形工和性质的论辩发生,因此我在演词的前段,先把敌人的理由驳斥得使他体无完肤,这方法就是把对方一切可能认辩完全说了出来,来证明他们是虚妄。
而无价值的。
上面所说的,就是可以说明我在任教官的时候,第一次军队演讲凡尔赛和约时,为什么把讲题改为“布勒斯特·里多佛斯克和我和凡尔赛和约的比较”的缘故。
因为在第一次演后的讨论中,我就确切知道了他们不明白布勒斯里多斯克和约的真相,因为他们早已受了他们党中有效的宣传的影响,便认该和约是世界上最可耻的压近行为一种。
成千万的德国人把凡尔赛和约仅仅认为我们在布勤斯特·里多佛斯克的作恶所应得的果报,这种谬妄的见解,实因用谎言继续着欺罔民众而致此的。
于是他们认为以对凡尔赛和约的任何举动,都是错误的,而且常常痛恨这种举动。
因此,那可耻而又可怕的“赔偿”一词,便就能通行德国了。
我在演讲的时候,同时提出丁这两种和约,拿来互相比较,使大家明白那一种是合乎人道的,那一种是反人道的,结果成绩很好。
在干百万听众的脑海里因此不再存有这种谎言,真理完全代替了他们心中早已存在了的谎言了。
这种集会,在我们是很有利的;因为我已经借此而慢慢地成为群众大会演说家了。
在容纳一千听众的大场中,应该需要的沈痛语调和姿势,我已经弄得十分的热了。
我们在最初几次的集会在桌子堆放着许多传单报纸及各种小册子,然而我们所赖靠的只是言词,因为心理的关系,只有言词才能引起思想上的重大的转变。
演说家可以时时受着听众指导,使他能够矫正他的演辞,因为他可以观察听众的面色,就能推测到听众是否对他的演辞能够明白了解,和他的演辞能否产生了他所希望的效果;至于著作家,那是和读者并没有一面之缘,所以作家不能依当前听众来修饰他的词句,只好用普通的文字来说明普通的事理。
如果一个演说家,他知道了听众对于他的演辞不有全领悟的时候,便应该作十分浅明的解释,使大家都能够明白而且在解释的时候,审慎而很慢地说着,使那些知识最低的人也能够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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