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文和他的地质界朋友希望地球很古老,但谁也想不出办法。
这个问题引起了开尔文勋爵大人(他肯定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但到1892年才被提升为贵族,当时他已经68岁,接近他生命的尽头,但我在这里还是按照惯例,溯及既往地使用这个名称)的注意,这对达尔文以及对进步来说是很不幸的。开尔文是19世纪的--也是任何世纪的--最杰出的人物之一。德国科学家赫尔曼·冯·亥姆霍茨--他本人也是科学上的高手--写道,开尔文是他遇到过的最"理解力强、洞察事理、思想活跃"的人。"在他的面前,我有时候觉得自己是木头木脑的。"他不无沮丧地说。
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开尔文确实是维多利亚时代的超人。他1824年生于贝尔法斯特,父亲是皇家学院的数学教授,过不多久就调到格拉斯哥。开尔文证明自己是个神童,小小年纪(10岁)就考上了格拉斯哥大学。20岁出头,他已经在伦敦和巴黎的学府学习过,毕业于剑桥大学(他赢得该大学在赛艇和数学两个方面的最高奖,还抽空创建了一个音乐俱乐部),当选为彼得学院的研究员,(以英文和法文)写了10多篇关于纯粹数学和应用数学的论文。这些作品都很有创见,他不得不匿名发表,免得使他的长辈们感到难堪。他22岁回到格拉斯哥,担任自然哲学教授。在此后的53年里,他一直保有这个职位。
在漫长的生涯里(他活到1907年,享年83岁),他写了661篇论文,总共获得69项专利(因此变得很富裕),在物理学的差不多每个学科都享有盛誉。其中,他提出一个方法,后来直接导致制冷技术的发明;设计了绝对温标,至今仍冠以他的名字;发明了增压装置,使越洋发送电报成为可能;还对海运和航海作了无数改进,从发明一个深受欢迎的航海罗盘,到创造第一个深度探测器。这些只是他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他在电磁学、热力学1和光的波动等理论方面的成果同样是革命性的。他实际上只有一个瑕疵,那就是没能计算出地球的年龄。这个问题占去了他后半生的许多时间,但他从来没有得出个比较正确的数字。1862年,在为一本名叫《麦克米伦》的通俗杂志写的一篇文章里,他第一次提出地球的年龄是9800万年,但谨慎地认为这个数字最小可为2000万年,最大可达4亿年。他还小心翼翼地承认,他的计算可能是错的,要是"造物主的大仓库里备有我们目前没有掌握的资料"的话--但是,他显然认为那是不可能的。
随着时间的过去,开尔文的结论变得越来越确切,越来越不正确。他不停地把自己的估计数字往下降,从最大的4亿年降到1亿年,然后又降到5000万年,最后在1897年降到了仅仅2400万年。开尔文并不是在随心所欲,只是因为物理学无法解释为什么像太阳这么个庞然大物可以连续燃烧几千万年以上,而又耗不尽其燃料。因此,他就想当然地认为,太阳及其行星必然相对年轻。
问题在于,几乎所有的化石都证明和这个结论相矛盾。而突然之间,19世纪发现了大量的化石。
第六章 势不两立的科学(1)
1787年,新泽西州有个人--到底是谁,如今似乎已被忘却--在伍德伯里溪发现一根巨大的大腿骨戳出一处岸边。那根骨头显然不属于尚存的任何物种,也肯定不是新泽西州的。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情况,人们认为它属于一只鸭嘴龙,那是一种长着鸭嘴的大恐龙。当时,人们还没有听说过恐龙。
骨头被送交给当时美国最杰出的解剖学家卡斯帕·威斯塔博士。同年秋天,他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哲学学会的一次会议上作了描述。威斯塔没有完全认识到这根骨头的重要意义,只是小心翼翼地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它真是个庞然大物。他就这样错过了先于别人半个世纪发现恐龙的机会。实际上,这根骨头没有引起多大兴趣,后来被放在贮藏室里,最后彻底不见了。因此,历史上第一根被发现的恐龙骨头,也是第一根被丢失的恐龙骨头。
骨头没有引起很大的兴趣,这有点儿令人费解,因为发现这根骨头恰好是在美国人对古代大动物的遗骸着迷的时候。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就是前一章里提到的做加热球体试验的人--对这种着迷的原因作出了奇怪的断言:新大陆的生物几乎在哪一方面都要比旧大陆的生物低一等。布丰在那部评价很高的巨著《自然史》里写道,在美洲这块土地上,水源发臭,土地不长五谷,动物个儿很小,缺乏活力,肌体被从腐烂的沼泽和晒不着太阳的森林里逸出的"毒气"弄得十分虚弱。在这样的环境里,连土著印第安人也缺乏生殖力。
"他们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布丰煞有介事地在私下说,"女人没有激情。"她们的生殖器"又小又没有劲儿"。
布丰的观察结果在别的作家中间--尤其在那些其实对这个国家不大熟悉,因而自己的结论也是缺乏根据的人中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热烈支持。有个名叫科梅耶·波夫的荷兰人在一本名叫《关于美洲人的哲学研究》的通俗作品中宣称,美洲的土著男人不但在繁殖方面给人印象不深,而且"如此缺乏生殖能力,他们的乳房都流着奶汁"。这种观点奇怪地流行了很长时间,在欧洲的文献中反复出现或得到反响,直到19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
这类诽谤在美国受到了愤怒的谴责,这是不足为怪的。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笔记》中气愤地(而又令人费解地,除非你知道来龙去脉)进行反驳,还劝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朋友约翰·沙利文派20名士兵去北部丛林,找一头麋鹿送给布丰,以证明美洲四足动物的高大和威武。士兵们花了两个星期才找到合适的目标。不幸的是,麋鹿被击毙以后,他们发现它没有杰斐逊专门提到的一对威风凛凛的角,但沙利文周到地加上了一对驼鹿角或是赤鹿角,意思是,这是另外附上的。毕竟,在法国,谁会知道呢?
与此同时,在威斯塔的家乡费城,博物学家着手装配一头大象似的大动物的骨头。起初它被称做"不知名的美洲大动物",后来又不大正确地被确定为一头哺乳动物。第一批这种骨头是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大骨地的地方发现的,但很快在各地都发现了。看来美洲一度生活着某种大动物--那种动物肯定能证明法国人布丰的可笑论点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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