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叫乌鸦的少年表示同意。他把镇纸放在桌上,手抱后脑勺,“但那并不是说一切都已解决。又好像给你的决心泼冷水了——就算你跑得再远,能不能巧妙逃离这里也还是天晓得的事!我觉得最好不要对距离那样的东西期待太多。”
我又考虑起了距离。叫乌鸦的少年叹口气,用手指肚按住两边的眼睑,随后闭目合眼,从黑暗深处向我开口道:“像以往玩游戏那样干下去好了。”
“听你的。”我也同样闭起眼睛,静静地深吸一口气。
“注意了,想象很凶很凶的沙尘暴。”他说,“其他事情统统忘光。”
我按他说的,想象很凶很凶的沙尘暴。其他的忘个一干二净,甚至自己本身也忘掉。我变成空白。事物顿时浮现出来。我和少年一如往常坐在父亲书房的旧长皮沙发上共同拥有那些事物。
“某种情况下,命运这东西类似不断改变前进方向的局部沙尘暴。”叫乌鸦的少年对我这样诉说。
某种情况下,命运这东西类似不断改变前进方向的局部沙尘暴。你变换脚步力图避开它,不料沙尘暴就像配合你似的同样变换脚步。你再次变换脚步,沙尘暴也变换脚步——如此无数次周而复始,恰如黎明前同死神一起跳的不吉利的舞。这是因为,沙尘暴不是来自远处什么地方的两不相关的什么。就是说,那家伙是你本身,是你本身中的什么。所以你能做的,不外乎乖乖地径直跨入那片沙尘暴之中,紧紧捂住眼睛耳朵以免沙尘进入,一步一步从中穿过。那里面大概没有太阳,没有月亮,没有方向,有时甚至没有时间,唯有碎骨一样细细白白的沙尘在高空盘旋——就想象那样的沙尘暴。
我想象那样的沙尘暴。白色的龙卷风浑如粗硕的缆绳直挺挺拔地而起,向高空伸展。我用双手紧紧捂住眼睛耳朵,以免细沙进入身体。沙尘暴朝我这边步步逼近,我可以间接感受到风压。它即将把我吞噬。
稍顷,叫乌鸦的少年把手轻轻放在我肩上。沙尘暴立即消失。而我仍闭目合眼。
“这往下你必须成为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不管怎么样。因为除此之外这世界上没有你赖以存活之路,为此你自己一定要理解真正的顽强是怎么回事。”
我默然。真想在肩上的少年手感中缓缓沉入睡眠。小鸟若有若无的振翅声传来耳畔。
“往下你将成为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叫乌鸦的少年在即将睡过去的我的耳边静静地重复一遍,就像用深蓝色的字迹刺青一般地写进我的心。
当然,实际上你会从中穿过,穿过猛烈的沙尘暴,穿过形而上的、象征性的沙尘暴。但是,它既是形而上的、象征性的,同时又将如千万把剃须刀锋利地割裂你的血肉之躯。不知有多少人曾在那里流血,你本身也会流血。温暖的鲜红的血。你将双手接血。那既是你的血,又是别人的血。
而沙尘暴偃旗息鼓之时,你恐怕还不能完全明白自己是如何从中穿过而得以逃生的,甚至它是否已经远去你大概都无从判断。不过有一点是清楚的:从沙尘暴中逃出的你已不再是跨入沙尘暴时的你。是的,这就是所谓沙尘暴的含义。
十五岁生日到来的时候,我离开家,去远方陌生的城市,在一座小图书馆的角落里求生。
当然,如果依序详细说来,恐怕要连续说上一个星期。但若只说要点,那便是:十五岁生日到来的时候,我离开家,去远方陌生的城市,在一座小图书馆的角落里求生。
听起来也许像是童话。然而那不是童话,无论在何种意义上。
第1章 十五岁生日,我离家出走(上)
离家时从父亲书房里悄悄带走的不仅是现金,还有一个旧的金制小打火机(款式和重量正合我意),一把尖头锋利的折叠刀。刀是用来剥鹿皮的,往手心里一放沉甸甸的,刀身有十二厘米长,大概是在外国旅行时买的纪念品。另外还拿了桌子抽屉里一个袖珍强光手电筒。太阳镜也是需要的,深天蓝色的,要用来遮掩年龄。
父亲珍爱的罗莱克斯手表也打算带走,犹豫片刻,还是作罢。它的作为机械的精美固然强烈吸引着我,但我不愿意带价值过高的东西惹人注意。从实用性考虑,我平时用的秒表和带报时铃的卡西欧塑料表已足够了。或者不如说这两样好用得多。我转念把罗莱克斯放回书桌抽屉。
此外拿了小时候姐姐和我的合影。相片同样藏在书抽屉深处。我和姐姐坐在哪里的海岸上,两个人开心地笑着。姐姐往旁边看,脸有一半阴影,以致看上去笑脸从正中间切开了,就像在课本照片上见到的希腊剧面具一样含有双重意味。光与影。希望和绝望。欢笑与哀伤。信赖和孤独。我则毫不羞涩地直盯盯对着镜头。海岸上除了我俩别无人影。我和姐姐都身穿游泳衣。姐姐穿的是红花连衣裙式,我穿一条松松垮垮不成样子的蓝色短裤。我手里拿着什么,似乎是根塑料棍。已成白沫的浪花冲刷着脚前的沙滩。
是谁在哪里什么时候照的这张照片呢?我为什么做出那般开心的表情呢?父亲为什么只把这张相片留在手头呢?一切都是谜。我大约三岁,姐姐可能九岁。我和姐姐果真那么要好不成?记忆中我根本不曾同家人去看过大海。全然没有去过哪里的记忆。总之作为我不愿意这相片留在父亲手里。我将相片塞进钱夹。没有母亲的相片,父亲好像把母亲的相片烧得一张不剩了。
想了想,我决定带走手机。发现手机没了,父亲有可能同电话公司联系取消合同,那一来就毫无用处了,但我还是把它放进背囊。充电用的变压器也放了进去。反正东西轻,知道没用处时扔掉即可。
背囊里我决定装无论如何也少不得的东西。衣服最不好挑选。内衣要几套吧?毛衣要几件吧?衬衫呢长裤呢手套围巾短裤大衣呢?考虑起来多得很。不过有一点是明明白白的——我可不想扛着大行李以一副十足出走少年的形象在陌生的地方游来逛去,那样很快就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或者转眼之间就被警察领走,遣送回家,或者同当地的地痞无赖同流合污。
不去寒冷地方即可。我得出这样的结论。这很容易,找暖和地方就是。这样就用不着什么大衣了。手套也不用。不考虑防寒,必需衣物足可减去一半。我挑选容易洗容易干又不占地方的薄衣服,叠成一小团塞入背囊。除了衣服,还装了这样几件东西:可以排除空气小小叠起的四季通用睡袋、简易洗漱用具、防雨斗篷、笔记本和圆珠笔、能录音的索尼MD随身听、十多张唱片(音乐无论如何缺不得)、备用充电式电池。大致就这么多了。野营用的饮具大可不必,太重太占地方。吃的东西可以在小超市里买。如此花了很长时间,终于将必需用品一览表缩短了许多。这个那个写上去不少,随即勾掉。又加进不少,又勾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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