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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田里的守望者

时间:2013-10-28 09:15:05  来源:  作者:J. D. 塞林格  
简介:  霍尔顿是出身于富裕中产阶级的十六岁少年,在第四次被开除出学校之后,不敢贸然回家,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酗酒……他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丑恶,接触了各式各样的人物,其中大部分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 霍尔顿几乎看不惯周围发生的一切,他甚至想逃离这个现实世界,到穷乡僻壤去假装一个又聋又哑的人,但要真正这样做,又是不可能的,结果他只能生活在矛盾之中:他这一辈子最痛恨电影,但百无聊赖中又不得不在电影院里消磨时间;他厌恶没有爱情的性关系,却又糊里糊涂地叫来了妓女...
  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要过的,是不是呢?”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
  我最讨厌人家这样回答问题。“当然啦。当然谁都有关要过,”我说。“我说的是实话,先生。
  请别为我担心。”我几乎把我的一只手搁在他的肩膀上了。“成吗?”我说。
  “你喝杯爇巧克力再走好吗?斯宾塞太太马上——”“谢谢,真谢谢,不过问题是,我得走啦。我得马上到体育馆去。谢谢。多谢您啦,先生。”
  于是我们握了手,说了一些废话。我心里可真难受得要命。
  “我会写信给您的,先生。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
  “再见吧,孩子。”
  我随手带上门,向起居室走去,忽然又听到他大声跟我嚷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我深信他说的是“运气好!”我希望不是。我真他妈的希望不是。 我自己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运气好!”你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这话真是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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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03节
  你这一辈子大概没见过比我更会撤谎的人。说来真是可怕。我哪怕是到铺子里买一份杂志,有人要是在路上见了我,问我上哪儿去,我也许会说去看歌 剧。真是可怕。因此我虽然跟老斯宾塞说了要到体育馆去收拾东西,其实完全是撤谎。我甚至并不把我那些混帐体育用具放在体育馆里。
  我在潘西的时候,就住在新宿舍的“奥森贝格纪念斋”里。那儿只住初中生和高中生。我是初中生。跟我同房的是一个高中生。这个斋是以一个从潘西 毕业的校友奥森贝格为名的。他离开潘西以后,靠做殡仪馆生意发了横财。他在全国各地都没有殡仪馆停尸场,你只要付五块钱,就可以把你的家属埋葬掉 。你真应该见见老奥森贝格。他或许光是把尸体装在麻袋里,往河里一扔完事。不管怎样,他给了潘西一大笔钱,他们就把我们佐的新斋以他的名字命名。 今年头一次举行橄榄球赛,他坐了他那辆混帐大“凯迪拉克”来到学校里,我们大伙儿还得在看台上全体肃立,给他来一个“火车头”——那就是一阵欢呼 。第二天早晨,他在小教堂里向我们演讲,讲了足足有十个钟头。他一开始就讲了五十来个粗俗的笑话,向我们证明他是个多么有趣的人物。真了不起。接 着他告诉我们说,每逢他有什么困难,他从来不怕跪下来向上帝祷告。
  他教我们经常向上帝祷告——跟上帝无话不谈——不管我们是在什么地方。他教我们应该把耶酥看作是我们的好朋友。他说他自己就时时刻刻在跟耶稣 谈话,甚至在他开车的时候。我听了真笑疼肚皮。
  我可以想象这个假模假式的大杂种怎样把排档推到第一档,同时请求耶稣多开几张私人小支票给他。
  他演讲最津采的部分是在半当中。他正在告诉我们他自己有多么了不起,多么出人头地,坐在我们前面一排的那个家伙,马萨拉,突然放了个响屁。于 这种事确实很不雅,尤其是在教堂里,可也十分有趣。老马萨拉,他差点儿没掀掉屋顶。可以说几乎没一个人笑出声来,老奥森贝格还装出压根儿没听见的 样子,可是校长老绥摩也在讲台上,正好坐在他旁边,你看得出他已经听见了。嘿,他该有多难受。他当时没说什么,可是第二天晚上他让我们到办公大楼 上必修课的大教室里集合,他自己就登台演讲。他说那个在教堂里扰乱秩序的学生不配在潘西念书。我们想叫老马萨拉趁老绥摩正在演讲时照样再来一个响 屁,可他当时心境不好,放不出来。嗯,不管怎样,反正那就是我住的地方。
  老奥森贝格纪念斋,在新宿舍里。
  离开老斯宾塞家回到我自己房里,自另有一种舒服,因为人人都去看球赛了,房里又正好放着暖气,使人感到十分温暖适意。我脱下大衣解下领带,松 了衣领上的钮扣,然后戴上当天早晨在纽约买来的那顶帽子。那是顶红色猎人帽,有一个很长、很长的鸭舌。我发现自己把所有那些混帐宝剑都丢了之后, 刚下了地铁就在那家体育用品商店橱窗里看见了这顶帽子,只花一块钱买了下来。我戴的时候,把鸭舌转到脑后——这样戴十分粗俗,我承认,可我喜欢这 样戴。我这么戴了看去挺美。随后我拿出我正在看的那本书,坐到自己的椅子上。每个房里都有两把椅子。我坐一把,跟我住一房的华西.斯特拉德莱塔坐 另一把。扶手都不象样子了,因为谁都坐在扶手上,不过这些椅子坐着确很舒服。
  我看的这本书是我从图书馆里误借来的。他们给错了书,我回到房里才发现。他们给了我《非洲见闻》。我本以为这是本臭书,其实不是,写的挺不错 。我这人文化程度不高,不过看书倒不少。我最喜爱的作家是我哥哥DB,其次是林.拉德纳。在我进潘西前不久,我哥哥送了我一本拉德纳写的书,作为生 日礼物。
  书里有几个十分离奇曲折的短剧,还有一个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交通警察怎样爱上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是开着快车的姑娘。只是那警察已经结了婚 ,因此不能再跟她结婚什么的。后来那姑娘撞车死了,原因是她老开着快车。这故事真把我迷住了。我最爱看的书是那种至少有几处是别出心裁的。我看过 不少古典作品,象《还乡》之类,很喜爱它们;我也看过不少战争小说和侦探故事,却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真正有意思的是那样一种书,你读完后,很希望 写这书的作家是你极要好的朋友,你只要高兴,随时都可以打电话给他。可惜这样的书并不多。我倒不在乎打电话给这位伊萨克.迪纳逊。还有林.技德纳, 不过DB告诉我说他已经死了。就拿毛姆著的《人类的枷锁》说吧。我去年夏天看了这本书。这是本挺不错的书,可你看了以后决不想打电话给毛姆。我说不 出道理来。只是象他这样的人,我就是不愿打电话找他。我例宁可打电话找托马斯.哈代。我喜欢那个游苔莎.裴伊。
  嗯,我戴上我那顶新帽子,开始阅读那本《非洲见闻》。这本书我早巳看完,但我想把某些部分重新看一遍。我还只看了三页,就听见有人掀开淋浴室 的门帘走来。我用不着抬头看,就知道来的人是谁。那是罗伯特.阿克莱,住在我隔壁房里的那个家伙。在我们这个斋里,每两个房间之间就有个淋浴室, 老阿克莱一天总要闯进来找我那么八十五回。除了我,整个宿舍里恐怕只有他一个没去看球。他几乎哪里都不去。他是个十分古怪的家伙。他是个高中生, 在潘西已整整念了四年,可是谁都管他叫“阿克莱”,从不叫他名字。连跟他同屋住的赫伯.盖尔也从不叫他“鲍伯”甚至“阿克”。他以后万一结了婚, 恐怕连他自己的者婆都要管他叫“阿克莱”。他是那种圆肩膀、个子极高极高的家伙——差不多有六英尺四——牙齿脏得要命。他使在我隔壁那么些时候, 我从来没见他刷过一次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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